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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水遭恶邻投秽污 被逼办网站争讨生存权 黑龙江双鸭山市陈国生维权事件调查
2007年07月12日 17:37

生活饮水遭恶邻投秽污 被逼办网站争讨生存权
黑龙江双鸭山市陈国生维权事件调查

2007年5月,中国百姓权益网编辑部收到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残疾人陈国生的一封来信,反映邻居王义波多次向他家自来水管中投放粪尿秽污,严重侵犯其一家人生存权,导致他长期信访,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至今没有根本解决问题。接到反映和投诉后,出于对残疾人和弱势群体的同情和关心,6月4日,本网派人前往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对陈国生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和走访,了解到事情的来龙去脉。
■一家人吃饭饮水中喝出粪尿脏物
陈国生,今年52岁,家住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下肢瘫痪,举步维艰,夫妻二人供养两个孩子上大学,家庭生活十分困难。
据陈国生反映,他与王义波是邻居,王义波是一个有前科劣迹的人,他的哥哥王义军是双鸭山市岭东区检察院反贪局的干部。王义波的自来水在陈国生的上一家,由于几年来两家邻居在生活中产生一些小摩擦,王义波经常往陈国生家自来水管道中投放屎尿及生活污水,还用抹布堵塞水龙头。
2005年11月16日至12月间,王义波连续多次投放屎尿量特别大,陈国生在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不得不向公安部门报警。
陈国生要求公安机关侦查清楚并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赔偿由此给自己带来的经济、精神损失费用。
陈国生说,双鸭山市公安局宝山公安分局宝山派出所受理案件后,协同双鸭山市供水公司前往陈国生家调查,并传讯了王义波,但就在做询问笔录的时候,王义波的哥哥,双鸭山市岭东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王义军闻讯带了几个人闯进来,在派出所把王义波带走了。
在陈国生的多次催促之下,2006年1月6日,按照公安机关要求,陈国生和防疫部门工作人员及派出所的两名警察一起,将饮用水样品送交双鸭山市环保局环境监测站进行了监测,《监测报告》监测分析结果是:氨氮浓度为20.4mg/L,比《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规定的Ⅲ类地下水氨氮含量的0.2mg/L高出102倍之多,比《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规定的Ⅱ类地下水氨氮含量的0.02mg/L高出1,020倍之多!!
“有一点化学常识的人都知道,人的粪便主要成分是氨和氮,其中氨属于强碱性物质,粪便中细菌极多,占干重的1/3,含有大量的大肠杆菌、厌氧茵和肠球菌,导致人体引发肠道传染病, 肠道寄生虫病和血吸虫病等,对人体各器官危害极大,饮用受污染的水源,人会传染多种疾病,更何况投放者还是一个严重肝硬化腹水患者,他的排泄物带有大量的传染性病原体,投放饮水,饮用者身体会必然会造成危害。”陈国生忧心重重告诉记者,
拿到这个公安局让做的《监测报告》之后,陈国生再次到双鸭山市公安局宝山公安分局宝山派出所要求处理投污事件,但由于种种因素干扰,派出所迟迟没有处理。
■残疾人自办网站发帖维护合法权益
为了解决自己的生活饮水经常被投放秽污问题,50多岁的陈国生多次到双鸭山市、区政府有关部门上访,要求政府有关领导给予重视,从人道主义出发,采取措施,保障自己和家人生存和生活的基本权利。
为了和外界沟通,身为残疾人的他,还从旧货市场上买了一台二手电脑,让自己的孩子教自己学习电脑知识、学会了上网和聊天、掌握了在论坛发布帖子和跟贴基本方法,并开办了自己的网站《东北维权网》和几十个博客,网址是
http://cgsh00111.banzhu.com通过网络,陈国生除了将自己的遭遇到处发帖子反映外,还慢慢地认识了全国各地的网友,进行沟通、交流,虚心学习法律知识,探讨维权经验,许多律师、记者等社会舆论监督人士纷纷对陈国生遭遇给予同情, 表示密切关注。当地的一些上访人也从现实生活和网络中,逐渐认识了陈国生,把他当成知己,经常向他倾诉反映自己的疑难案件和困难处境。
■饮水投污侵权事件引起政府重视
一段时间,东北残疾人陈国生饮水投污侵权事件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许多网友纷纷发帖对可恶邻居向残疾人投放粪尿的恶劣行径表示谴责。
陈国生生活饮水遭投污侵权事件也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
据陈国生介绍,在政府换届前,双鸭山市宝山区温跃峰区长曾多次代表上级党委、政府到陈国生家里做工作、征求意见,希望陈国生能从大局出发,不要再上访了,希望调解他与王义波的纠纷,解决生活问题。
“我非常感激温区长,人家做为政府领导,非常关心咱残疾人家庭,在新年和春节前,还到我家进行慰问,我实在不想再给政府领导添麻烦了,但是问题没解决,我无法生活啊!”说起温区长,陈国生的眼圈有些湿润。
陈国生因维权一事,曾多次与区政府领导通电话,在他提供的众多录音材料中,记者了解到,温区长很清楚整个事件来龙去脉,多次做协调处理,但调解未果。
为彻底解决陈国生上访问题,区政府督促警方介入,11月17号,有关民警告诉陈国生夫妇,为了案情侦破需要对他们做DNA鉴定,带他们去医院抽取了血样,
2006年11月30日,温跃峰区长委派常务区长刘建伟亲自到了事发现场,并组织人力挖开了王义波家的下水道,取出了自来水管,但挖自来水管的过程没有让陈国生参与,只是说作了全程录像。
2006年12月15日,温跃峰区长委派一名副书记和新上任的宝山区公安分局局长亲自出面,组织陈国生夫妇和办案人员进行了一次情况交流和沟通。
但是在针对脏水来源和有害成份存在的诸多疑问交换意见之后,陈国生夫妇并没有拿到公安机关有关此事的书面处理意见。
陈国生继续多次上访,12月18日,新任公安局长亲自到了陈国生家里,询问案件的详细情况,当面听取和征求陈国生的意见。
自从抽取血样说做DNA鉴定和对水样化验之后, 事情再没有什么进展,个中原因,让陈国生夫妇始终摸不住头绪。
“我们至今也没有看到自己的DNA鉴定结论,更不清楚抽取的血样弄哪里去了。连起码的水检报告也没拿出来,”陈国生说。
在陈国生的强烈要求下,2007年1月16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山区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宝山区维护稳定办公室(据了解,该办公室应该是设立在公安机关国保大队)的两名警察给陈国生送达了于2006年12月19日作出的“双宝信领(2006)2号”《关于陈国生上访问题调查处理报告》(以下称《调查报告》)中载明:“陈国生,男,51岁,住宝山区12委,残疾人,2006年2月份,因在自家自来水管道中放出有异味的脏水问题开始找有关部门。”
“2005年11月16日,陈国生在自家自来水管道中放出有异味的脏水……陈国生上访案发生后,引起了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彻底查清陈国生家自来水中的污水来源,联合调查组成员于2006年11月30日上午8时,由区政府区长带领宝山分局治安大队队长王吉兴、派出所所长张海军、供水公司经理王平海、社区主任段桂香等十余人专程来到王义波家中进行协商,通过耐心细致作王义波思想工作,王义波同意对其家中通往陈国生家的地下自来水管道进行挖掘并勘查……”
《调查报告》作出“调查结论”:“陈国生家自来水中放出的污水不是人为造成,而是由于上水管腐烂渗水与下水管渗漏的污水相混,在停水时,由于负压的作用吸入管道内所形成。”
双鸭山市有关部门归纳总结了“调查过程”以及所作的相关工作之后得出结论:“陈国生上访反映的问题属无理访。”
究竟自来水管漏洞是人为造成还是自然损坏?针对《调查报告》的结论,陈国生强烈要求对自来水管漏洞成因进行鉴定,并作现场模拟试验,对以上问题和抽取血样做DNA鉴定是否与案件侦破有关等,至今政府和公安部门都没有给出满意的答复。
■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干扰办案?
陈国生气愤地说:“我所反映的情况,双鸭山市委书记王晓明、市长滕喜奎、副市长蔡丙仁、纪委书记石德新、政法委书记王凤春等市领导非常重视,多次做出批示,但有关部门就是置若罔闻,当儿戏,不予查处,还向上级领导汇报称受害人不配合。”
“王义军是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岭东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就是他纵容弟弟往邻居残疾人家的自来水管道中投放屎尿等有害物质,明知其弟的行为已触犯法律,却上窜下跳为其弟找保护伞,开脱罪责,事发后他不但不予以调解,还阻挠我们录像取证,四处托人给派出所施加压力,更严重的是,在派出所传询其弟时,他竟带人来到派出所,把人弄走了干扰办案。而警方和有关政府部门也碍于检察官手中的权力,以屎尿不是有害物质,王义波的行为不能构成犯罪为由,不予立案。导致此事再也无人过问!”
关于受害残疾人陈国生投诉的问题,2007年6月,中国百姓权益网向黑龙江省双鸭山市检察院做了反映,双鸭山市检察院纪检组监察处2007年6月12日反馈意见称:“举报人陈国生家住宝山区,与王义军二弟王义波住隔壁,陈家的自来水管道在王家通过,因陈家自来水中经常放出有气味的脏水,认为是王家投放的屎尿。陈国生夫妇于2006年1月初带录像机到王义波家录取证据,双方发生纠纷并厮打,随即王义波到宝山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调查时双方均称自己被打且未还手。1月17日陈国生到派出所报案,称王义波故意在他家自来水管道中投放屎尿,要求派出所调查处理。宝山派出所于1月19日18时许将王义波传唤到派出所进行了询问。当晚8、9点钟,王义波妻子给王义军打电话称王义波被派出所带走好几个小时了还没有回来。王义军便与其爱人一同打出租车到宝山派出所,以当事人哥嫂的身份了解情况。这就是王义军参与此事的全部过程。经宝山区派出所办理王义波案件的干警证明,在办理此案件过程中,没有任何人说情或干扰办案。公安机关经过调查没有证据证实王家投放屎尿。宝山区政府已给陈国生家重新铺设了自来水管道。”
而陈国生却对上述反馈意见表示不满,“市检察院分明是在包庇王义军。” 他表示,在自己反映情况、相关部门给反馈信息的过程中,他用录音机,录下了公安局某派出所民警口头承认和证实有检察院干部王义军插手、干预这起邻里纠纷案的事实。然而,当陈国生得到公安机关出具的令人失望的《调查报告》之后,拿着相关录音要求当地检察院处理王义军时,却被告知:如果你能证实这个录音就是那个派出所民警说的,我们就处理工作人员!当陈国生找到那位民警要求为其作证时,那个民警却矢口否认自己曾说过那番话。
■残疾人陈国生:坚决将维权进行到底
面对记者,针对2006年12月19日作出的"双宝信领(2006)2号"《关于陈国生上访问题调查处理报告》,残疾人陈国生提出了强烈质疑:
一、为何要在事情发生近一年才挖掘勘查?
此时挖掘勘察对于案件侦破还有没有意义?下水管道的漏点(裂缝)是何时形成的?脏水(污水)是否就是从此渗漏进去的?漏点(裂缝)应不应当作出技术鉴定等等?《调查报告》都没有做出明确解释和认定。
二、上水管何时腐烂的?
根据相关部门的反馈意见,2006年3月,由当地政府部门出面为陈国生家改了自来水管道,那么,2006年11月30日挖出的水管发现裂缝,是在2006年3月份之前还是在2006年3月份之后形成的?有没有人为造成裂缝的可能?而要做出正确的判断并得出正确的结论,理所当然应当对水管裂缝进行技术鉴定,那么,为何没有做出技术鉴定呢?既然没有经过技术鉴定,又是如何认定发现的裂缝和陈国生家里自来水管道流出污水就存在必然的联系呢?
三、陈国生家地表面与王家地表面有1.5米的落差,王家地下垫层是火烧矸和沙漏子渗透性特强,假设水管有漏洞,陈家地面将水流成河。事实是陈家地表面干燥,这里没有下水道,污源来自哪里?就是漏水他渗入地下也不会返到地表回去那岂不成了喷泉?再者说吸回去的是水怎会变成氨、氮含量超标102倍的污染水呢?若是漏水,水管周围定会冲洗的清清白白,怎会有如此高含量污染物呢?你们挖开地面看不见吗?
四、为何挖出管道时不让当事人到现场?当事人要求做摹拟试验,有关部门为何答应后又出尔反而呢?为什么连反馈会上及会后答应给受害当事人的当场挖水管的录像照片都不给提供?说王义波在我家水管道按装阀门和水龙头是个人行为,与本案无关,那案件的起因是什么?他按阀门水龙头是个人行为,那投放屎尿就是你公安支持的政府行为吗?
五、既然说我是无理上访,那么,政府部门又为什么出面出钱给我修水管道?说我无理信访,区长温跃峰当初为什么对我讲,要让王义波、王义波的哥哥、王义波的母亲和分局的领导及作伪证的干警来向我承认错误,赔礼道歉呢?公安局某办案人还找到我亲戚说别告了,赔点钱得了……
六、现任宝山区区委书记温跃峰此前任该区区长,换届前的11月16日、20日,温跃峰区长两次到陈国生家,承诺给陈国生找房子,让陈国生搬离原住处,以便陈国生不再和邻居王义波发生摩擦,从而避免矛盾的激化。温书记曾说:至于新房子和老房子的差价,政府部门负责协调解决,请你不要在上网发文章了,我们一定给你一个满意的结果。可温成功换届当上区委书记后,就对承诺只字不提了。是践行承诺有难度?还是当初承诺仅仅是为了顺利升迁而做的缓兵之计?
七、检察官干扰办案,是否违法乱纪,该不该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办案警察出尔反尔作伪证该承担什么责任。
据陈国生反映,由于与恶邻矛盾激化,两家经常发生冲突,流血事件随时可能发生,目前他全家已经无法在现有的房屋生活居住,老婆孩子日子过得提心吊胆,饮水投污事件已经困扰得他如今寝食难安,身心受到严重伤害,目前不仅残疾还患有心脏病等多种疾病。
无奈之下,陈国生决定拖着残疾的身体去北京上访,找上级政府部门讨要说法,他眼含泪水向记者表示,我就是拼死,也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自己讨回公道!(作者:程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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