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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
2008-05-19 09:37

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 据中国政府网报道,国务院今天发布公告宣布,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公告全文如下: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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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1
2008-05-19 09:39
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
希望灾区同胞早日重建家园。
我们都是坚强的中国人!
 
2
2008-05-19 16:01
我们这里只是一个小镇,平时也算热闹,可是今天,小镇变得安静了。
下午两点二十八分,街上的行人都自觉的站住脚步,出租车开始鸣笛。
这一刻,再次被感动了。
 
3
2008-05-19 17:17
此时此刻我们一直感动着,触动着....
 
4
2008-05-20 08:11
共同为遇难者哀悼,灾难,我们的中国心连的更紧,月满人间,情满缘,那一刻,是人性最闪亮的升华~~问候了,善良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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