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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初
2011-04-13 1:10
在晋安法院实习两天,去了一次区交警大队交通道路调解委员会,写了个庭审笔录,旁听了三个开庭审理。 三场开庭,其中两场是关于离婚的,都归结到婚姻财产争议上。还有一个案件是劳动合同争议。 今天上午的当事人,原告是1933年生,男。被告是1983年生,女。 我没有写错。78VS28,双方年龄相差整50岁。男方久居福州,,女方是外地打工者。 案情不再多叙述,男方诉求离婚,为什么结婚,为什么离婚亦不再多述。明显。 晋安的一部分属于城乡结合部,尤其是在民一庭,各式案件层出不穷。 法官的案件多,书记员的压力大呀,所以第二天他们在办公室布置了张办公桌,可惜的是我喜欢喝茶、机械性工作容易催眠,所以……只好跟庭长走吧。 这两天接触的三个案件本是情节简单的案件。但是都有一个共同特点,被其中一方的辩护律师复杂化。 法官这个职业确实很需要耐心。一方陈述中极其明显的破绽,或者是明了了全部案情,还要一句不吭,继续程序,在态度上表现的一无所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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