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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20 3:11

北京市律师协会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

宣传联络委员会发布消息

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自荐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女律师联谊会委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7-13 信息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全市女律师: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女律师联谊会换届在即,为保证本次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本着“公开、公正、民主”的原则,产生令广大女律师信服,能够胜任行业管理重任的女律师联谊会委员,现就自荐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女律师联谊会委员事宜发出通知如下:
  一、参加自荐人员范围
  全市女律师
  二、自荐名额
  自荐女律师联谊会委员名额53名。
  本届女律师联谊会委员拟定100名。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中的47名女律师代表(名单详见附件3)为当然委员。其余53名委员通过本次自荐,经北京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初审,并由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会议审议通过后产生。
  三、参加自荐的女律师应具备如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宪法;
  2.具有良好执业道德和较高业务水平,热心公益活动,关注北京女律师的发展,乐于奉献,公正廉洁;
  3.本人三年内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及行业纪律惩戒;
  4.具有较强的议事、决策能力,并能保证在任期内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保证做到按时完成联谊会交付的各项工作。
  四、报名时间
  自荐时间为2009年7月13日起至2009年7月17日止,请自荐女律师认真填写自荐表(附件1),并在规定时间内传真或报送至律协会员部。

  联系人:赵锦莲
  电话:58575563
传真:58575556
  通讯地址: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9号(市司法局)306房间
  邮编:100035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女律师代表为女律师联谊会当然委员,请填写女律师联谊会委员情况登记表(附件2),并在通知发出的一周内传真至律协会员部。(名单详见附件3)

  附件:
  1、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女律师联谊会委员自荐表;
2、女律师联谊会委员情况登记表;
  3、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女律师代表名单。

附件: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女律师联谊会委员自荐表.doc
女律师联谊会委员情况登记表.doc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女律师代表名单.doc

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事务所行政主管联谊会扩充报名(2009-07-17 18:52:38)

 
2009-07-17 19:20

北京市律师协会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

宣传联络委员会发布消息

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联谊会委员报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7-17 信息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各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联谊会成立于2007年11月,旨在团结联络青年律师,凝聚青年律师力量,推动北京律师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在一年多的任期里,七届青年律师联谊会举办了青年律师成才系列专题讲座,组织了联谊会委员参加协会的交流研讨活动,并积极引导青年律师群体参与奥运服务和协会工作。
  为了更好地引导青年律师的健康成长、推动律师业的良性发展,八届北京律协增设了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以加强青年律师培养指导工作,并拟于近期开展青年律师联谊会换届工作。现面向全市征集优秀青年律师担任联谊会委员,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委员任职条件:
  1、本市执业律师或实习律师;
  2、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6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品行良好,遵守国家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本人三年内未受到行政或行业处分;
  4、志愿从事青年律师工作,具有一定议事能力,能够了解和反映青年律师的意见和要求。

  二、报名时间和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7月17日—7月24日。
  2、报名方式:请下载附件中的《青年律师联谊会报名表》,填写盖章后传真至58575592。为确保信息准确,报名表内容请务必打印,不得手写。

  三、有关说明
  1、本届青年律师联谊会设委员100名。
  2、委员候选人由所在律师事务所推荐,每家律师事务所推荐人数为一名。40周岁以下执业律师人数超过100人的,可推荐两名。
  3、上一届青年律师联谊会委员继续申请加入本届联谊会的,优先入选。

  联系人:曾芬
  联系电话:58575594

附件:
青年律师联谊会报名表.doc

[精] 巡查使 RSS 九段赢家 先知律师农村政策法律 信息产业
2008-11-15 02:51:54

巡查使 RSS 九段赢家 先知律师农村政策法律 信息产业

日记 [2008年10月31日] (2008-10-31 01:32:54)
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简介 Image (2008-10-28 01:02:10)
天路----马继红 Image (2008-10-28 00:52:06)
印度密教就有这样的传说 Image (2008-10-26 15:14:24)

 
2009-07-17 19:10

  

  

北京市律师协会转发司法部《关于推荐候选人参加2010年(2009-07-17 18:06:47)标签:留学 北京市律师协会 法律职业 中澳 司法部 通知 选拔律师
2009-07-17 19:04:59
北京市律师协会转发司法部《关于推荐候选人参加2010年(2009-07-17 18:06:47)
Image
北京市律师协会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
宣传联络委员会发布消息

北京市律师协会转发司法部《关于推荐候选人参加2010年度中澳法律职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7-14 信息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现将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关于推荐候选人参加2010年度中澳法律职业发展项目的通知》(司外字[2009]第15号)全文转发给你们。请有意报名参加该项目学习的律师,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准备资料,并于2009年9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送至市律协进行审核盖章。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市律协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李煜泽
     联系电话:58575562


              关于推荐候选人参加中澳法律职业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律师协会:
     根据中国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与澳大利亚司法部、澳大利亚律师协会、澳大利亚国际法律事务咨询委员会共同签署的中澳法律职业发展计划谅解备忘录,2010年中澳法律职业发展项目开始启动,计划选派6名中国律师管理人员和律师于2010年2月初赴澳大利亚进行为期4个半月的考察和培训。派出人员境外期间费用和国际旅费由项目提供。
     项目将安排参训学员学习澳大利亚法律体系,并在澳大利亚商务律师事务所、律师协会、政府部门或国际公司法律顾问室学习研究。学习研究的法律领域包括:律师职业规范、法律援助、公司治理、矿产能源业、竞争政策、银行和金融业、纠纷解决办法、破产、房地产等。申请人应选择一个领域。完成考察培训之前,每位参训学员要完成一篇关于所选学习领域的研究论文。离开澳大利亚前,每位参训学员要准备一份简明的“行动计划”,讲述如何学以致用。回国后,参训学员还要将研究成果在国内予以宣传。
     为做好选拔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1、执业律师或司法厅(局)或律师协会在职工作人员;
     2、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在司法领域至少有4年工作经历;
     3、具有有效的IELTS考试成绩(培训类或学术类皆可),总分6分以上且各单科成绩不低于6分。

     二、报名材料
     1、雅思考试成绩单复印件,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和律师执业证复印件(申请人为执业律师);
     3、所附报名表(需加盖司法厅(局)或律师协会公章);
     4、司法厅(局)或律师协会推荐信(需用带推荐人单位抬头纸的信函纸出具);
     5、中英文简历;
     6、用英文撰写短文(A4纸3-5页)。短文应陈述本人所关心的法律领域或工作情况,介绍中国法律状况、当前的问题或者提出改革建议,以及在澳大利亚的研究如何能够帮助解决一些问题。另外,请说明对指定法律领域的兴趣和经验,希望参加本项目的理由及本人可做出的贡献。(“指定法律领域”指报名表所注明的九个领域:律师职业规范、法律援助、公司治理、矿产能源业、竞争政策、银行和金融业、纠纷解决办法、破产、房地产。申请人应选择一个领域并予以说明);
     7、报名费汇款单复印件。

     三、 雅思考试事宜
     1、项目申请人自行报名参加雅思考试。
     2、有关雅思考试的其他事宜,请与英国文化委员会考试部或各地雅思考点联系。电话:010-65906903 网址:www.britishcouncil.org.cn
     请务必于报名截止日期2009年10月9日前将符合条件者1-2名的报名材料(一式两份)交至全国律协国际部。入选者需在赴澳前与全国律协签订培训协议。另外请将报名费叁佰元汇至:
     帐户名称:中国国际律师交流中心(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银行帐号:00044208091001
     银行代号:BKCHCNBJ/BCHOCN22234
     银行名称: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银行地址:中国北京复兴门1号
     附件:报名表
     联系人:戴 磊
     电话:(010) 8402 0214     传真:(010) 6406 0207
     地址:北京东城区东四十条24号青蓝大厦506室
     电子邮件:dailei@acla.org.cn



                 司法部司法协助外事司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国际部
                                    2009年6月15日

附件:
报名表.doc
 
2009-07-12 3:50

北京市律师协会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

宣传联络委员会发布消息

精选此文献给改革开放30年,中国恢复律师制度30年

征文—追梦


信息来源:北京市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09-05-31 信息作者:北京市自然律师事务所 墨帅


  要说起来,我打小就和法庭有点渊源。在那早已破碎如残梦的儿时记忆中,大约是三四岁的时候,我便做过一回法庭的“小客人”。当时我跟着妈妈去到一家法院打离婚官司(当然不是去做代理人了),那会儿脑海里还没有法官、律师这样的人物印象,只记得在一个乱糟糟的大院子外面,我们心不在焉地等待着某种命运的安排,其间有一位好心的老奶奶给我们端来一杯水,放在身边的洋灰台子上,殷湿了一大片……

  二十年后,我从大学法律系毕业,先是在企业法务处工作,后来投身律师行业。跨入新世纪的第一年,我领取了律师执业证,成为业界的一名“新兵”,真正开始追逐自己的律师梦了。古人云,“少年读书,如隙中窥月;中年读书,如庭中望月;老年读书,如台上玩月。皆以阅历之浅深,为所得之浅深耳。”其实做律师又何尝不似“读书望月”,只不过很多人的境界还达不到如“台上玩月”,而是介乎“隙中窥月”和“庭中望月”之间。

  在这些年的执业经历中,外在的浮华自然见过不少,诸如办公条件、经济收入的改善等,然而,最令人感怀的事情莫过于对法治本身一点一滴的体悟。我也一直在思考:法律的真谛是什么,律师的精神是什么?三十年的律师制度发展历程不算短,其间会发生很多事,也会改变很多人和事。我感触最深的有这么几点:

  其一,律师制度为广大有志青年尤其是法律学子提供了实现梦想报效国家的通途大道。

  这似乎是一个容易被人忽略的价值。其实,就个人发展而言,这也许是最直接、最朴素的一个制度功能。在法律学子心目中,成为一名专业化法律工作者是一件梦寐以求的事。但现实也很无奈,司法机关的高门槛将大多数人拒之门外,做企业内部法律顾问又会渐渐同化为“经济人”,与那种纯粹的法律梦想似乎渐行渐远。

  只有律师职场,是那样的包容、平等和开放,哪怕你是毫无背景的贫家子弟,抑或曾经受过歧视或伤害,只要你刻苦、上进,你就有机会凭借自己的信念和实力拿到那张通行证,运作起神圣的法律事业。律师考试乃至司法考试的“含金量”之高是公认的,律师业的人才选拔及流动模式堪称开风气之先。

  律师制度给法律人提供了一个施展才干实践法治理想的平台。律师职业潜力和前景不可限量。如果说国外从律师中遴选法官、检察官的规则令人神往,那么,我国律师行业与司法对接乃至参政议政的诉求也得到了重视和回应。“风物长宜放眼量”,谁说律师今后就不会成为司法领域乃至政治舞台上耀眼的明星呢?

  其二,律师不断走向成熟和睿智,律师重任在肩,是当仁不让的法治践行者乃至先行者。

  每个律师在成长过程中都会留下一些难忘的记忆。我刚开始从业时,曾到偏远的乡下办案,那里不通公共汽车,夜里我搭乘一辆陌生人驾驶的三轮车,在狭窄而寂静的乡间道路上,披星戴月赶往那个小镇,心里真是异常紧张,好不容易到达后,却在当地找不到一家招待所,只好在一户乡民家里的简易留宿房内度过了难忘的一晚。除了体力上的付出,律师还需要承受各种心理上的压力。我曾代理一起产品质量纠纷,当时偶尔在一篇文章中提到这个案子,表达了对消费者的同情,结果“不巧”让对方当事人看到了,其竟在法庭上扬言要状告我侵犯名誉权,其实那篇文章完全是如实叙述,但那时毕竟年轻,觉得十分委屈,也有点害怕。现在想想,这些经历也是宝贵的人生财富,正是经过种种磨练和摔打,自己才逐渐变得坚强和成熟起来。尤其是后来我看到王才亮律师因撰写为拆迁户维权的文章而被开发商告上法庭,但他以正直无畏的勇气和行动坦然应诉并赢得胜利,我愈加敬佩和感动。这就是律师这个光辉职业群体所蕴涵的无穷智慧和力量!可以说,律师工作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我的性格,也必将改变我的人生。

  放眼律师业,显然也在不断走向成熟和自信。从简单的田间地头式走访办案,到高级商务区的大型谈判,律师所触及的领域及层次越来越广泛,律师作为法律服务排头兵的价值得到社会普遍认同。律师的成熟,标志着国家法治的成熟。这绝不是简单给律师唱赞歌,当律师能够在法庭、在谈判桌前游刃有余、挥洒自如时,说明这个国家的法治建设和市场经济都已步入正轨乃至快车道了。律师事业“芝麻开花节节高”,在化解社会矛盾和困境,贯彻依法治国方略方面大显身手,同时也促进了执法环境的改善。律师的软实力得到了充分彰显和发掘,在推动司法改革方面也常常能够“先行一步”。

  尤其值得欣喜的是,在公共话语权方面,律师群体正在发挥自己的特有作用和独立价值。律师集商业活力和法律功能于一身。律师的视野已不限于法庭和案件范畴,在公共舆论领域也能畅抒己见,反映民意。有不少律师积极上书高层,提出立法建议、改革主张等,取得了有益的社会效果。我平日里也经常撰写时事评论,并担任多家媒体的特约评论员,我在文中所表达的观点和建议,有的被行政部门接受或采纳,有的被法制刊物设置为辩论话题,还有的被全国人大代表原文载入议案内容。这些点滴的成绩令我欣慰,也更为自己的律师身份感到自豪。

  其三,律师文化得到张扬,律师以自己的法律锋芒和人文素养刚柔并济,致力改良社会生态。

  在各种行业文化滥觞的今天,律师文化历经锤炼,独树一帜。相比起官方色彩浓厚的司法文化、浪漫而慵懒的学院文化和商业利益为本的企业文化,律师文化更具草根气息、自由精神,体现出一种积极进取、不畏艰险的能动性和实干性。律师文化追求和捍卫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主流价值观,据此塑造的律师公众形象得到了社会认同和褒扬。“有事找律师”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律师的服务更加注重人文关怀,努力将自身价值融入民生。

  尽管有些偏远区县目前还没有律师,但若换一个角度来看,三十年内律师能够普及到全国绝大部分地区,当属不小的进步。尤其是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的律师业人才济济,引领潮流,在许多高新法律服务领域都能够独当一面。北京的文化氛围更是令人沉醉。作为首都律师应当视野开阔,心怀高远。北京律师业营造的从业环境对个人发展和行业进步都颇有裨益,无论是维护年轻律师和外地进京执业律师的权益,还是完善秩序规范和制度创新方面,都足以成为一种示范,北京律师业的社会影响力在不断加强。这是每一位律师的功劳,也离不开律师协会的努力推进。

  在律师文化的渲染下,法治理念得到广泛传播和推广。法律职业伦理和大众道德观念之间的差异也在逐渐从分野走向磨合乃至融合。尽管有关律师职业定位是侧重于商业主义还是公益服务,仍存在一定争议,但现实已然表明,无论哪一种价值取向,都符合律师本身的自由选择,无论商业性还是公共性,都会对社会的某个方面产生积极影响。作为充满新锐气息的法律阶层,有人可能担心,“就像制鞋者对皮革的鞣制、压模、用牙齿拉长,律师也可以这样利用法律”,但我实际上更喜欢另一种描述,“律师就像电脑黑客,威胁要照出司法概念或司法实施中的漏洞来破坏体制。律师发出无效的信息,制造无计划的事件,破坏体制表面上提供的安全。”(引自《对法律教育和行为的道德挑战》,金·伊可诺迈德斯著)找出漏洞正是为了不断完善法制和强化权利保障,这也是律师的天赋使命。

  我们需要不断前行,才能邂逅更美的风景。我有一个梦,那就是有朝一日,律师精神之花开遍法治文化原野。或者说,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律师”——可能是别人,也可能是他自己,哪怕无冕。
 
2009-07-12 3:47

北京市律师协会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

宣传联络委员会发布消息

市司法局吴玉华局长看望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律师


信息来源:北京市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09-07-09 信息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图为吴玉华局长讲话

图为出席座谈会的吴玉华局长(中)、王文锦副处长(右)和刘军副秘书长(左)

图为吴玉华局长在与天阳所律师进行交流

  2009年7月9日上午,市司法局吴玉华局长来到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看望了所里的6名律师及行政人员。陪同吴局长的有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王文锦副处长和市律协刘军副秘书长。
  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北京分所是北京唯一的新疆驻京分所。所里共有8名新疆籍律师。吴局长关切地询问了7.5事件对律师家庭的影响。当得知所有律师的家属和亲戚都平安,且当地生活已基本恢复正常后,吴局长就7.5事件的起因和背景与律师们进行了沟通。律师们对吴局长的慰问和关心表示感谢,他们表示,敌对势力的目的就是要挑起民族对立,大家应当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维汉两族人民一定要相信政府,相信法律,维护新疆和平稳定的发展局面。
  吴局长还了解了该所的管理模式、业务状况、分配体制、受金融危机影响的情况,并就法律服务市场的开拓、外地律师进京执业、律师培训制度等问题与律师进行了交流。

 
2009-07-12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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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律师协会接待台湾律师界大陆参访团


信息来源:北京市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09-06-23 信息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图为北京律协张学兵会长与台北律师公会顾立雄理事长会谈

图为与会人员合影留念

  2009年6月22日下午,以顾立雄理事长为团长的台湾律师界大陆参访团一行10人拜访北京律协,双方举行座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张学兵主持座谈会。副会长王隽,理事王卫东、庞正中、张巍,外事委秘书长赵宏瑞,协会副秘书长刘军和国际事务部主任李凯参加座谈。
  会上,张学兵会长致欢迎辞,介绍了北京律师业的发展状况、北京律协基本情况,并回顾北京律协与台湾律师界的交往情况。顾立雄理事长介绍台湾律师业的发展、台北律师公会基本情况。而后,与会双方就法律市场的开放、会员惩戒制度、女律师发展等问题进行交流。双方希望今后加强合作,进一步促进两岸律师业发展。会后,台湾律师界大陆参访团参观了北京律协新办公楼。
 
2009-07-12 3:45
北京律协明年削减会费成定局 -转贴(2009-06-21 07:00:47)
北京律协明年削减会费成定局
2009年05月21日 11:22:06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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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当选北京律协会长的张学兵律师对律师会费的种种争议并不回避,他对记者表示,律师会费改革势在必行。“新任律协非常重视律师们的意见,目前,北京律协正在积极进行调研和费用测算工作,2009年上半年将会出台会费改革方案。”

张学兵说,“一定会在合理的程度内降低会费”。

位于北京东北二环路边,一座漂亮的灰色写字楼上“北京律师协会”几个大字格外醒目。再过几天,北京律协就要乔迁到这里。

这座地处黄金地段的写字楼价格不菲,但“财大气粗”的北京律协还是将它整体买下。

49岁的北京律师韩林(化名)是1987年开始执业的老律师,他对律师会费颇有微词,“一年收6000万元律师会费,这可不是个小数目。这些钱都怎么花的?为什么要收取这么高的会费?”

同样有异议的不只是韩林。一家著名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告诉记者,长期以来,会费是整个律师行业颇受争议的话题。会费高、管理使用不透明遭到众多律师质疑。

降费风潮

最近,上海市律师协会2009年的预算报告未如预期获得通过。这个消息在业内成了不小的新闻。

2009年3月底,上海市第八届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在会议总共五项议程中,共有两项表决未通过,其中之一便是《上海市律师协会2009年度会费预算报告》。

上海市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斯伟江律师的看法或许能代表持反对意见的律师的观点,他认为,去年上海律协已经还完了购置办公大楼的最后一笔700万元贷款,理应将目前的会费标准下调。

事实上,京沪两地律师会费是在呈现下降的趋势。一位在上海执业多年的资深律师告诉记者,在他执业的早期,上海市律师的会费是每年4000元,而现在的标准是每年2500元。

北京的情况大体类似。北京律师协会会长张学兵介绍说,2003年以前,北京律师的个人会费是4150元,直接向北京市司法局缴纳。由于2003年行政许可法颁布,行政机关不能再继续收费,于是,会员会费的管理便改由律协负责。当时律协方面拿出高、中、低三个方案,分别为4150元、2500元和1500元,最终决定执行的是2500元的方案,并延续至今。

北京律师协会副秘书长刘军告诉记者,当初律师费下调,都是律师代表表决的。

可为何律师会费下降,却仍遭到律师反对?

京沪两地在全国律师行业中的地位举足轻重。在全国总共约15万名执业律师中,有将近五分之一来自北京和上海。目前,北京的执业律师数量已经突破18000人,而上海律师总数也已经突破万人大关。

数量庞大的律师队伍,使京沪两地律协每年收缴的会费数额十分巨大。据了解,2008年,上海律协的年度会费总额达到了3470万元,而北京律协的年度会费总额则已经超过6000万元。

目前,北京律协为购置办公楼还有2800万元的银行贷款尚未还清。张学兵说,当初确定2500元的会费标准,主要也是考虑到北京律协要购置自己的办公大楼。

另外,2003年确定这一标准的时候,北京仅有注册律师3000多人,“谁也没料到,几年后北京的律师数量会呈急剧增长。”张学兵说。

2004年,深圳律协耗资3200万元购买办公大楼,遭到律师们的反对。其主要理由是,如此巨额支出的决议仅仅由理事会作出,决策程序不民主。

同样是2004年,山东青岛的部分律师拒绝缴纳会费,起因是省律协理事会决定会费标准由原来的个人800元提高到2000元。

当年,张海律师在《致山东省律师协会的公开紧急呼吁》中指出,仅由十几名常务理事决定全省律师的会费标准有些不合理。张海还提出,“对少数的高收入律师、律师事务所和数量众多的普通律师、青年律师收缴同样标准的会费是不合理的。

韩林律师对记者表达了同样的看法,对于刚入行的年轻律师和收入较低的律师,这样数额的费用仍是个不小的负担,对于他们无疑是雪上加霜。而且,有些律师认为,会费对于律协而言应该是“适可而止”,而不是“多多益善”。

北京汉卓律师事物所律师金喜说,青年律师的生存很艰辛,作为“娘家”的律师协会应该考虑青年律师的生存,不应该对他们收取高额的协会费用。

律师会费是如何花的

2006年,北京律师协会决定购置办公大楼,时任会长李大进介绍,购房首付从购房储备基金中支出的。

记者在2008年11月北京律协的公告中看到,从2001年开始,北京律协在预算中留存购房储备金,目前每年支付2000万元左右用于办公用房的还贷和装修工作。

除去这笔支出,北京律协的日常会费支出可分为三大项,一是用于行业管理和服务会员的费用;二是维持协会日常运营成本的费用;三是代缴全国律协会费。

但部分律师似乎对这样的说明并不买账。多名律师说,北京市律协在北二环盖的新办公楼,动用了律师会费,“这笔巨大的支出为什么不征求我们的意见”?

当年,深圳律协购买办公楼也同样遭遇律师们的质疑和反对。

持反对态度的律师认为,律师们反对的并不是花钱,最主要的是预算报告里要告诉律师们钱是怎么花的,每项支出的理由是什么,也就是说,对每项支出应该有一个细致、科学的论证。

“动辄几千万,累积过亿,如此巨额的律师会费,建立监督体制与理事会、透明财政预决算、健全会员意见表达渠道是非常重要的。”韩林律师告诉记者。

一般情况下,社团是会员自治性组织,会费的收取主要由理事会决定。如果会员对会费有疑义,可以通过代表大会审议。代表大会是社团的最高权利机构。

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斯伟江认为,根据民政部和财政部的规定: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的,要有三分之二的代表出席,并经过代表二分之一表决通过,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进行。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邓国胜认为,“在现有体制下,律协治理结构——理事会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尤其重要,特别是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

  北京改革“破冰”

新当选北京律协会长的张学兵律师对律师会费的种种争议并不回避,他对记者表示,律师会费改革势在必行。“新任律协非常重视律师们的意见,目前,北京律协正在积极进行调研和费用测算工作,2009年上半年将会出台会费改革方案。”

张学兵说,“一定会在合理的程度内降低会费”。由于测算工作涉及到各区(县)律师协会的设置,而市、区(县)律协之间的职权划分还没有最后确定,因此整体费用测算仍需要一段时间。

但张学兵对记者表示,一定以最快的速度将会费的额度计算出来,以最快的速度拿出新的会费方案,改革方案于上半年出台是一定的。

张学兵还说,为了使律协预算更加民主和透明,北京律协对组织结构内部的权力分配进行了调整。在北京律协最新发布的《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中,审议年度工作报计划、会费预算方案和决算报告、审议重大资产管理和处置方案等项职权已经从理事会调整到代表大会。

“这种权力的重新调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理事会的作用,但是决定哪些费用该收,哪些费用能不能花,关键要做到民主决策,这样一来,才能真正代表广大律师的利益。”一位律师对记者说。

在记者发稿前,北京律协副秘书长刘军告诉记者,今年律师的注册正在进行,律师费还按原来的标准收取,但明年降低会费已成定局。(陈虹伟)

 
2009-07-12 3:43

北京市律师协会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

宣传联络委员会发布消息

北京律协与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签署合作备忘录


信息来源:北京市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09-07-09 信息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图为白涛副会长与Veronica L. Taylor教授交换《合作备忘录》

图为与会人员合影

图为美国客人参观协会办公楼

  2009年7月8日上午,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Veronica L. Taylor教授和Susan Whiting教授拜访北京律协,并就我会与华盛顿大学合作事宜进行洽谈。副会长白涛、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吴以钢和委员高琳、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董刚、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委员王辉、协会副秘书长刘军和国际事务部主任李凯参加座谈。
  会上,白涛副会长与Veronica L. Taylor教授签订了《北京市律师协会与美国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合作备忘录》。双方商定,今后将采取访问学者及法学硕士教育等方式进行合作。此外,双方还就课程安排、学费、住宿、招生、签证等问题进行了讨论。会后,美国客人参观了协会办公楼。
 
2009-07-12 3:42

北京市律师协会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

宣传联络委员会发布消息

长风破浪总有时——北京律协会长张学兵畅谈2009年工作规划

发布日期:2009-07-08 信息作者:《中国律师》杂志记者 潘 攀


  2009年3月28日,北京律师迎来了他们新一轮“当家人”的更替,八届北京律协领导班子正式诞生。
  18000多名北京律师选出228名代表,228名代表选出45名理事,45名理事选出6名副会长。而会长的产生则是由228名代表决定的,在与另1名会长候选人的PK过程中,北京中伦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学兵以压倒性的优势胜出,高票当选为北京律协的新任“掌门人”,他亦是在此前通过的北京律协第三部章程的框架下选举产生的首任会长。
  近日,记者采访了履新百日的张学兵会长。儒雅依旧的张学兵面对记者的发问侃侃而谈,并富于激情地描绘着北京律协的近期规划、服务模式与发展蓝图,在轻言慢语中挥斥方遒。


  老窖新酿之制度创新
  
  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制度架构、管理模式、运作方式,包括换届选举等内部建设一直是业内外关注的热点话题,北京律协为此做出了很多大胆有益的尝试。
  与上届相比,此届理事会人数由35人增加到45人,副会长由4人增加到6人。而从学历、年龄、执业经历等硬性指标来看,新一届律协领导班子充满了朝气与活力,多数成员具有专业的知识背景,并长期从事顶尖级的法律服务。“这样的领导团队可以站得更高,这对于北京律师的发展,无疑有着更大的优势。我们之间也非常的和谐,配合默契。”谈及自己的“内阁”成员,张学兵充满了自信。
  上任伊始,熟悉情况、厘清思路、转换角色成为张学兵的头等要务。尽管他在1995年第四届北京律协换届时就开始担任常务理事,是协会中的“老同志”;尽管其在担任第七届北京律协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时,凭借出众的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名家云集的北京律师界亦可“长袖善舞”。而在带领中伦所做大做强的过程中,由创业之初的5人发展到今天的近600名员工,并成为中国房地产法律业务的领跑者,张学兵也始终显得游刃有余。
  然而,当前的角色转换并非一件轻松事。担任业务指导委员会主任时,张学兵面对的是律师群体中的精英成员,思考的也是如何拓展业务,开拓市场。而成为会长后的张学兵要面对的是北京18000余名律师,这之中不乏事业有成者,但也还有相当数量的人仍在为生计而奔波。张学兵直面的最棘手也是最迫切的问题,是大所与中小律所的不同诉求与期待乃至利益分配。“现在看问题的点完全不同了,关注的视线已经从律师精英扩及到全体律师,必须全面看待北京律师的整体发展状况。”这是张学兵就职百日来的感慨。
  为了使协会的一些重要决策能更为民主、科学和透明,北京律协对组织结构内部的权力分配进行了调整。根据协会最新发布的《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规定,年度工作计划、会费预算方案和决算报告、重大资产管理和处置方案等职权经由代表大会审议决定,而以往由会长会议就能定夺的一些事项则交由理事会决议。“《章程》作出如此调整,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理事会和会长会的作用,并降低了工作效率,但关键做到了民主决策,这样一来,才能真正体现广大律师的利益。”张学兵对北京律师行业的民主管理十分认同。6月20日,在第八届北京市律师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北京律师代表首次对2009年度的工作计划、会费预算方案等重大事项进行表决,全部事项获得了高票通过。这个过程正是北京律师行业民主管理的体现。
  为增进协会与代表和会员之间的相互理解,更好的发挥全体代表的作用,北京律协在对14个专门委员会的重组过程中,将全体代表纳入到各专门委员会之中,使代表们都参与到协会的工作之中。张学兵说:“在本届任期内,北京律协还将推行律师代表旁听理事会会议制度,使我们的代表参与到我们的议事程序中来。作为会长,我希望能够利用现代化的手段与广大会员、与我们的代表进行互动和交流,增进彼此的理解。协会秘书处将设专人来处理代表的议案和诉求,倾听代表们的呼声,回答代表们提出的各种各样的问题。”
  制度的创新体现在诸多的细节方面,如计划当中的网络平台的打造、咨询热线的设立等等。在与张学兵会长的攀谈中,让记者感受最深的是,深谙现代化办公手段魅力的他,希冀借助信息化的工具和快捷的网络手段提升律协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能力,而这一切都缘于能更好地服务于全体会员,引领北京律师迈上新的台阶。


  小题大做之服务会员
  
  规范会员执业行为、反映会员诉求、维护会员利益一直是北京历届协会都着力推进的行业大事,自然,进一步拓展会员服务的广度与深度,强化协会的服务职能也是新一届协会要考虑的重中之重。
  记者注意到,在北京律协2009年的工作计划中,涉及会员服务、加强行业维权的条款多达二十几项。其中,诸如切实发挥以“两险一金(律师执业责任保险、律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互助金)”为核心的律师执业保障体系的作用,有效降低律师执业风险;开通北京律师手机短信平台,建立与广大会员的常态联络机制;关注青年律师的生存和发展,制定并启动“北京青年律师阳光成长计划”;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律师文化体育活动,为会员强身健体、增进交流、活跃业余文化生活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以增强行业凝聚力等等举措都是计划当中需具体落实的工作。
  努力提高律师的执业技能、进一步拓展律师的执业领域亦是协会服务功能的进一步深化,对此,北京律协也有着详细的打算与规划。据张学兵会长介绍,协会将加大对网站功能的建设,将其建成为全市律师的远程教育和培训中心,以便能够支持律师的执业活动,为律师提供各种各样的便利。在这个即将改造的平台中,律师需要的法规、律师培训的课程、标准的法律意见书文本等等都将被放置在其中。
  在今年的工作计划中,北京律协还将改进律师的培训方式,更新培训内容。“我们将利用北京文化人才集中的优势,邀请一些名家名人为律师讲课;将邀请经验丰富的律师给年轻律师传授各种办案的技能与技巧,使他们从知识型的专业化转化到技能型的专业化。”熟悉人才战略之术的张学兵十分看重北京律师整体素质的提高,他更希望年轻律师在“破蛹化蝶”的过程中能从协会提供的服务中获益。他认为“北京律师只有不断提高自身的执业能力和水平,才能在市场上有更好的竞争力,才能保持北京律师在业内的领先水平,才能将北京律师这块金字招牌发扬光大”。
  张学兵会长介绍说,新一届律协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拓展律师的执业领域,努力提高律师业务新的增长点。“我们将推动政府及有关部门聘请法律顾问的工作,让政府有关部门出资购买律师服务,让政府和各级主管部门成为我们的客户。”这正如16年前,张学兵带领他的团队第一个将律师服务引入房产销售环节,为律师业开拓了一个富有潜力的新市场一样,张学兵又在开动脑筋,为北京律师寻找更多的可瓜分的蛋糕。
  在经历了直选风波的纠结之后,会费的标准与会员的维权问题也成为新一届北京律协无法回避的问题。对此,张学兵坦诚地谈了自己的看法与协会下一步的安排。
  对于敏感的会费问题,张学兵表示,在2009年的工作计划中,已经明确协会将就会费标准、管理、使用以及向会员公开的渠道等问题组织专题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制定新的会费标准调整方案。“目前,协会正在积极进行调研和费用测算工作,但由于测算工作涉及到各区(县)律师协会的设置,而市、区(县)律协之间的职权划分还没有最后确定,因此整体费用测算仍需要一段时间,我们希望能在2009年下半年出台会费改革方案。”
  “目前,北京律师每年缴纳2500元会费,其中有近1000元已经以体检、两险一金、配备专业软件等形式用于律师个人。如果各区(县)律协正式开始运行,也将需要一大笔资金予以支持。那时,资金有可能就会捉襟见肘,许多想办的事也许就会搁置下来。”张学兵向记者介绍了会费的支出情况以及自己的顾虑。
  而对于颇受争议的律师维权工作,张学兵表示,对于个案维权,协会将制定《律师申请维权个案受理范围和工作流程》,明确受理条件、受理范围和处理流程,建立个案维权的快速反应机制,提高个案维权工作的水平。同时,扩大与兄弟省市律师协会的沟通交流,构建维权网络,建立个案维权协助机制。
  张学兵会长说,协会在加大个案维权力度的同时,将更关注行业的大维权。“我们将加强与公检法以及房管局、建委、银行等与律师执业关系密切的相关部门的协调和沟通,代表行业提出有关保障律师合法执业的建议,推动解决律师在会见、立案、调查取证、业务限制等方面遇到的实际问题;推动建立协会与政法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动机制,建立权保工作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随时解决律师在执业过程中人身权、执业权受到侵害的问题。此外,还将根据行业纪律惩戒工作中发现的一些应当引起重视的现象、投诉的热点及已查处的典型案例,定期通过协会网站、会刊及手机短信平台发布规范执业指引,提示全体会员对频繁引起投诉的不规范执业行为提高警惕并采取防范措施,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从北京律协2009年的工作计划中,记者切切实实感受到了北京律协服务于会员的良苦用心,正如张学兵所期待的,希望协会能真正成为全市律师的“娘家人”。


  旧貌新颜之提升形象
  
  正如业内的一位有识之士所言,中国律师不仅要注重“谋食”,更要注重“谋道”。站在会长的高度,张学兵更多的是在思考行业的可持续性发展与北京律师整体形象的打造。自然,提升行业的形象,使之更具国际竞争力亦是新一届律协关注的焦点。
  “律师一方面为争揽业务而不惜压低价格,另一方面为获取巨额收益而包揽诉讼,生存本能和利益驱使的合力,加剧了法律服务市场秩序的混乱,严重损害了律师行业的整体形象,这也是妨害法律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的直接原因。”张学兵对律师界的这一“诟病”痛心疾首,也坚定了他重塑首都律师形象的决心。
  但对于张学兵来说,其所服务的18000多名律师会员之中,有些人致力于发展信誉好、管理规范的大所,也有一部分人仍处于投机与利益的勾兑之中,如何让这个落差巨大的群体保持团结,进而提升北京律师的声誉与社会地位,这是一个异常艰巨的任务。
  对于提升首都律师的形象问题,张学兵向记者谈及了协会的一些谋划与具体工作安排。“我们首要的工作是进行调研,对全市律师的整体情况进行普查,在此基础上制定协会未来三到五年的发展战略。我们还将更好地发挥协会行业发展与研究委员会的智囊作用,为提升北京律师在公众中的知名度与信誉度出谋划策。”
  张学兵会长表示,制作北京律师公益广告、建立免费咨询热线、组建公益律师服务团、设立免费咨询窗口等等举措都是协会打造北京律师公益品牌计划中的重要环节,籍此树立北京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
  对于塑造北京律师的公益形象,张学兵设想下一阶段在协会设立一个免费的法律咨询窗口,由律师轮流值班,协会将从会费中为这些律师支付一定的费用与补贴,以鼓励北京律师从事公益法律服务。这一做法,不仅能引导律师积极投身于普通百姓需要的法律服务,还使他们多了一个经济来源。另外,协会还通过组织律师开展捐资助学、扶老济困等公益活动展示北京律师的社会责任感,提升与改善律师的社会形象与地位。“这一计划如果能成功实施,将会取得多赢的效果。”对此,张学兵充满了自信。
  张学兵会长还介绍说,在新一年的计划中,加强和改进行业宣传工作、加大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合作也是这届协会的重要工作。在今年,协会将围绕律师制度恢复重建30周年的主题,组织“一个展览、一个访谈、一个专栏、一个报告和一台晚会”的五个一宣传活动,梳理、回顾和总结北京律师业30年的发展沿革、脉络及成果;对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进行表彰和宣传,大力弘扬北京律师30年的社会贡献等等。
  在与张学兵会长的交谈中,记者强烈地感受到,北京律协新一年的工作计划,不仅明晰,而且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与实用性。“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对于八届北京律协来说,前方并非一马平川。路漫漫其修远兮,用张学兵的话说,就是“带着一颗无私奉献的心出发,带着一颗热忱服务的心上路”。

北京律师协会关于报名参加“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的通(2009-07-12 00:46:18)

 
2009-07-12 3:39

北京市律师协会

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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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协召开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


信息来源:北京市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09-07-07 信息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图为会议现场

图为出席会议的巩沙副会长(中)、庞正中主任(左)和刘军副秘书长(右)

  2009年7月4日,北京市律师协会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在律协新址三层报告厅召开了61个专业委员会主任联席会议。副会长巩沙、业务指导与继续教育委员会主任庞正中、副主任杨矿生、钱列阳、吴革、贾军、张丽霞、张志冰、秘书长孙晓洋、副秘书长张伟、协会副秘书长刘军及61个专业委员会的主任及副主任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庞正中主任主持。
  会上,巩沙副会长及庞正中主任向专业委员会负责人提出了总体工作要求,并部署了2009年度工作任务。随后,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分为两组就工作方式、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讨论,并将有关意见、建议进行了汇总。
 
2009-07-12 3:38

北京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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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协张学兵会长、张小炜副会长参加中国政法大学涌涛奖学金颁奖仪式


信息来源:北京市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09-07-06 信息作者:北京市律师协会


图为张学兵会长为获奖学生颁奖

图为张小炜副会长为获奖学生颁奖

图为张学兵会长、张小炜副会长与获奖学生合影

  2009年6月22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张学兵会长、张小炜副会长参加了中国政法大学2008年度涌涛奖学金颁奖仪式。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马抗美以及学生处、校友会办公室、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等相关部门、学院负责人出席了仪式。涌涛奖学金管理委员会主任、张涌涛律师的兄长张国强先生作为嘉宾,宣布了2008年度涌涛奖学金的获得者并为15名获奖者颁发了荣誉证书。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马抗美代表学校致辞,她对获奖同学表示了祝贺,并指出每年一度的涌涛奖学金评选不仅是表彰优秀同学的时刻,也是表达对张涌涛校友深切怀念的时刻。她强调,涌涛奖学金的设立旨在激励法大学子勤于钻研、勇于实践、开拓创新、精益求精,张涌涛校友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值得每个法大学子学习。
  北京市律师协会张学兵会长代表北京律师界和涌涛律师的生前好友致辞,他表示,张涌涛律师作为中国政法大学80级杰出校友,他锐意进取的开拓精神、精益求精的业务水平、无私奉献的高尚情操以及所取得的非凡成就,都永远是法大人的骄傲。他同时希望法大学子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都能秉承法大校训,刻苦努力,为国家的法治进步作出自己的贡献。
  涌涛奖学金是张国强先生为了纪念张涌涛律师而设立的,获奖者都是中国政法大学品学兼优的学生。张涌涛律师是中国政法大学80级学生,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创始人、执行合伙人,历任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第五届常务理事、第六届副会长,2005年11月16日因病医治无效在京逝世,享年43岁。
 
2009-07-12 3:37

北京市律师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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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律师协会关于报名参加“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7-08 信息作者:北京律师协会


  各律师事务所、全市律师: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队伍建设,促进广大律师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研究与思考,提升广大律师的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提高广大律师服务大局和执业为民的业务能力,弘扬律师文化,探索和实现律师业的可持续发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与成都市人民政府将于2009年8月14日至15日在成都共同举办以“使命、责任、发展”为主题的“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
  目前,“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报名工作正在进行中,报名截止日期为7月15日。北京律协希望广大首都律师积极参加论坛,踊跃报名。报名请直接与成都律协联系。论坛报名有关事宜详见“中国律师网”《 关于举办“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的通知》。网址如下:http://www.chineselawyer.com.cn/pages/2009-5-26/s52076.html
  “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举行期间,北京律协将组织参加论坛的北京律师开展交流活动。请报名参加论坛的北京律师将发给成都律协的《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报名表》、《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住宿需求确认表》同时传真到北京律协秘书处备案,以便于论坛期间联系各位参加相关交流活动之用。

  联系人:杨孟涛
  电话:58575593
  传真:58575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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