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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活在世间,做人、做事是需面对的最起码问题,稍有理想的人,还得考虑做学问的事情,用学术的语言来表达就是必须进行生活的实践。在这里,又引出了更重要的问题——如何做人、做事、做学问?记得很重要的一位老师不久前说过:“做人是第一位的”,这句话也许会影响我的终身,从开始接受这句话起,我就努力去改变自己,最明显的地方就是尽量对身边的所有人都保持友善和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这样做了,收获很大,感觉自己能通过做事实现自己的价值,通过帮助别人获得精神的充实,这不失为一种人生境界的提升! 对我人生影响最大的人是一位当代中国的“大学者、大思想家”,在我心目中他早已与洛克、孟德斯鸠、凯恩斯、鲁迅等公认的世界名人平起平坐,他的思想不仅为我的学术研究提供了方向,还为我的人生提供了基本规范,这位先生就是秦晖。他提出的“底线”理论使我走出了“相对主义”和“进化论”之间的困境,开始认识到社会形态和问题得双重性质:通症与特症。在这种理论面前,一切的争论都显得苍白无力,中国特殊论、完全西化论都被置放到了鲜活的社会实践中来接受检验,并可一一指出其中的虚伪和荒谬。 借用这样的思想,我感觉作为社会主体的人也应该为自己塑造出各自的“底线”,这条底线是什么呢?我认为那就是做人、做事、做学问的基本原则,如果有突破这个原则的事情,那么不仅自己不去参与,而且要与参与者保持一定的距离。但背后很显然的问题是每个人的底线原则是不同的,如果持不同底线原则的人相遇,如何处理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还要借用两位学者的理论:哈贝马斯和秦晖。秦先生认为所有社会事务是可以用“群己权界”来划分的,个人领域的事情当然应当有个人去处理,公共领域的事务要采借“公共权威”的力量;哈贝马斯提出的商谈理论在这里与秦先生的思想完美结合了起来,那就是哈氏提出的无限制的平等沟通(包括取证、事实辩解)恰恰解决了秦先生提出的公共事务处理原则。 以上的理论虽然是完美的,但是社会现实往往不能为之实现提供方便,罗尔斯意义上的“结构性正义”还没有存在的土壤;那么在这种现实社会状况下,某人坚守自己的人生底线就变得格外复杂。举例来说,本人的人生底线本来就很“低”,那就是坚守最起码的“忠孝、真诚、勤勉”,对持不同生活态度的人保持适当距离,不干预、不评价、更不诋毁,对存在严重人品问题的人则避而远之,如果生活在西方国家,我相信自己算作比较合适的生活者了。但是在中国,我发现自己很难贯彻自己的“底线”原则,最严重的问题是根本躲避不开某些令我作呕的人,“无奈成为了继续无奈的开始”,经常反省诸多此类的问题:两个人或者多个人在性格、人品上不能配合,而且各自都坚守着自己的底线,那么断绝交往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吗?为什么非要聚合在一起呢?或者必要的公共事务本着科层的原则予以处理,然后将个人志趣的问题进行搁置,不也是一种得体的处理办法吗?可惜的是,中国有着悠久的集体主义本位的文化传统,很多人非要借助公共活动夹杂个人情感的方式来进行“团结教育”,结果是可想而知的,将“道不同不相为谋”的人们搞到一起,产生的只能是“更复杂的心境”。 西方社会的进步与发达肯定是与其文化密切相关的,尊重个性与独立,坚持“群己权界”的区分,捍卫人类本质的尊严和荣耀,这些要素绝对不是西方的专属,任何一个追求进步的国家和地区都应当从中吸收营养,可惜的是,21世纪的中国在这方面的工作仍旧步履蹒跚!秦晖先生在某篇文章中指出了“社会逼迫人变坏”的话题,矛头直指中国“法家”思想传统,反观今日的中国,其中的影子也不难寻觅:那些坚守社会正义底线的人不是往往都难以人生得志吗?有人说:“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句话是在我高中时期班主任老师教育我们的常用语,我从未忘记并经常反思这句话,最后得出的结论是:宁可不得志,也不能去突破自己的人生底线!既然情愿为自己的底线付出任何代价,那么就没有什么可患得患失的问题,况且我相信:所谓的“得失”如果放在历史长河中来检验,也未必就是眼前看上去的那样简单!可笑的是,今天竟然还有这样一种人——他自己没去真正思考这些,却自以为是地认为别人也没去思考,甚至摆出一副教育家的姿态来“为别人规划人生”! 如果我们承认人与人有着不同的理想,如果我们承认每个人都有着各自的人生“底线”,如果我们认可不同的生活方式,那么试图用所谓的“实践效果”来矫正别人身心的企图不是显得无限可笑了吗?一位研究西方自由主义思潮的学者区分出了“真”“假”自由主义思想,其揭露和批判的重要对象就是那些可笑的人!我认为自己现在算作真正的自由主义者了,我真正领悟了“兼善天下、独善其身”的古训,认识到了“群己权界”的问题真谛,而恰恰是在这个时候,我发现中国社会的虚伪,开放自由表象的背后全是支配和权力束缚,不难实现的很多社会目标被人为地搁置起来,理由是:“中国特殊、没到那个阶段!” 回到自己的生活反思,还是感觉很无奈,因为总有一种影子在身边晃动,那就是社会的机制与“无赖者”的奇怪结盟,最起码的生活自主权都经常受到所谓公共领域的侵蚀,就连躲避的权利也丧失了,如果说这是个人行为的后果,似乎显得十分牵强,当然如果“无为”也算是一种行为,现实的一切也就容易解释了! 继续坚守人生底线,摆脱不该拥有的关系,相信伴随着人生的成长,这个目标能够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