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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来看文来捧场的,都是对作者的肯定和鼓励,但,还是要不得不伤一些人的心,说几句实话: 1 写这文对鱼来说早就如同鸡肋了,同人,在出版界的地位很低,拿别人的世界观和人物来写故事,毕竟远没有自己原创的有意义。如果以一个未来专业作者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出一本同人其实是脸上无光的事(因为那样就把自己降低到业余网络作者玩票的水准),这也是为什么辗转到最后还是谢绝了书商的建议,不希望自己的第一本书成为《哈利波特与女王宝盒》这样的盗版风格出版物,而是再耐心点努力点等待我自己的作品写完。 2 鱼写这文不为卖钱,不需要讨好客户,不需要扩大市场,只为给自己的构思一个完整的交待,那么,我有权只给想让她们看的那些人看,哪怕这些人很少,区区几百人,而且鱼还在不停地删人,删那些我不想与之有交集的人,或是与我的价值观立场相悖的人,哪怕她们依然表示对这文是多么的赞赏,哪怕我们直到现在碰到了可能也会友好地寒暄两句。我不在乎到最后是不是只有寥寥无几的一些人还记得这故事,全部完结之后,这个混同人的ID也会消逝,这篇文可能从网络上就此消失,但一年中记忆里有共鸣的那些感触,那些成长变化,那些精神,那些信念,会维系我们(你们中的一些人,她们知道我说的是谁)一直在成长的路上相互鼓励着走下去,永远记得彼此。 3 那些始终默默无闻在百度未发过一言的ID,当我数周不更新,还看到你们孜孜不倦地几乎每天来踩,如此的耐心,如此的惦记。放心,我不会删你们的。 4 如果某些人被我删除(除了太久不出现显然已经忘记这里的),或者始终谢绝加好友,谢绝加群,抱歉,那说明你不属于我们——千万不要以为同是“HP同人爱好者”,我们就有做朋友的共同爱好基础,相反,我们的审美有可能天差地别。我只是在以我自己的方式,自己微不足道的一点对想看文、想和我做朋友的人提出要求的权利,来坚持和主张我,以及女王群的共同信念——
http://tieba.baidu.com/f?kz=446493217 一、关于我们
如果你发现自己已被我从好友列表里删除,并且依然无法认同我的观点,那么你当然有权把我从你的列表里删除,就此别过井水不犯河水。
鱼曾经屡次暴躁地与一些人争吵,甚至为了不再与这些人的爱好有交集而宣布终止德赫,当时在解释原因的时候,还努力做出公道状,说衡量一篇文“好坏”的标准千差万别,我不接受你们的意见,我也厌恶你们所推崇的那些文,那么大家都不要拿自己的去衡量别人——因此也曾被反感的人指责说:“好像德赫吧配不上她的文似的,她就是不接受别人的批评。”
那么如今,在经过半年的理论丰富和逻辑反思之后,鱼可以大声说句实话:
我就是觉得那里的整体审美和情趣偏好,跟我的文及读者的平均水准不匹配,那又如何?不仅是人与人口味不同的问题,即便是通俗小说的文学审美,的确也有高下之分,正如网络色情小说永远没法和李碧华亦舒相提并论。即使你们说我50步笑100步,我也有提倡正确判断力的权利。
对于曾经激怒我的某些人的所谓“意见”,我只能认为,是由于长期热衷于网络YY文和垃圾言情小说,损害了她们的智商,才让她们判断“好文”的标准变得如此低下甚至不可理喻,例如为什么不在3000字之内就让男女主角接吻甚至上床?男主角为什么不是高贵冷酷英俊无匹,既然男爱女就该主动表白说些感人浪漫媲美莎翁台词的温存话,否则就是你文笔不美(还特别把某个动不动让男女主角不分场合就脱裤子干柴烈火的作者作为文笔好的典范来善意地建议我学习),还有的,觉得人物太生活化了,他们喜欢看暗黑电影那样华美的阴郁的人物都是受虐的......“爱他就虐他?”正是这些作者个人的私欲,来决定她们全部剧情的发展,而不是人物本身的性格成长和社会时代环境背景来制造矛盾。(让人为人物们哀叹:你所有的厄运啊,都是你的作者妈安排的,所以你不得不变态不得不完全脱离HP不得不离奇离谱不得不男盗女娼英雄变小丑侠女变荡妇......)哪怕从商业剧(肥皂剧)角度,人物心理有否共鸣,台词是否个性鲜明符合人物身份,情节悬念节奏张弛是否合理,足够吸引人,伏笔是否精妙,是否有完整的主题等等,她们关心吗?懂吗? 此外,有的故事即使具备了足够的理性和文字技术含量,却在其所反映的女性价值观等方面令我们深恶痛绝,抱歉,对于有才无德的文章,我们也不愿与欣赏它们的人同路。
如果你很不认同甚至很气愤我所说的话,那好,给你辩论的机会,请先看完我们的立场阐述,再用足够有逻辑有智商有理有据的论点来提出不同意见:
2. 如何看待言情和价值观的关系——莫让言情损害了你的智商和理性
其他想给鱼排砖或写善意批评意见的,请先看完下面这篇,鱼在今年年初给一些排砖者的统一回复,若有和里面不重复的意见,再欢迎单独提出来。前提是:你仔细看过了上述女王吧全部立场声明、真的弄懂了我们的想法,再来心平气和地提出同样理性水准的观点。否则,弄成花痴与反花痴,NC与反NC之类的情绪发泄的骂战,那就恕没空打理直接请人了。 ---------------------------------------------------------------
我不在乎你认为《女王之路》对原著人物的理解是深是浅是对是错。
你可能觉得《女王》里的赫敏太过女强人,可依然有人会批评“看不出她什么女王特质,太优柔寡断”。
你可能指责《女王》的人物照样扭曲的厉害,觉得太偏离原著,可照样有人觉得《女王》是她见过的和原著人物最神似的同人,哪怕她的思维似乎太东方化,可这就是东方人按东方人对原著人物的理解方式写给东方人看的。
所以,我要说,关于人物的塑造方式,你可以提出若干有分歧的不同理解,但是,请不要拿你的主观理解,当作“苦口良药”或“逆耳忠言”来要求作者接受你的意见,强迫作者承认自己写的人物“走形”。因为,作者心目中的“形”和你所认为的“形”可能根本就不一样。作者可能坚决不同意这是和HP完全无关的挂了名字而已的其他人物的故事,因为他们就是作者心目中的哈利赫敏罗恩等等,还有克利切。如果你能举出你所认为贴近原著的同人,恐怕我们也未必同意你的眼光有多客观中肯。
所以,符合不符合原著,已经是不值得争论的问题了——因为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只因每个人的主观理解方式而异,就让大家秉承着“道不同,不相为谋”的原则,不需要做太多无谓的争论。但是,这个吧的主流立场,就是上述提到的我们对人物的分析理解方式。我们当然更欢迎那些对赫敏的认识理解方式和我们一致的人,也愿意听听看她们理解的赫敏以及对其他HP人物的深入分析。
我也不太在乎你们认为《女王之路》的文笔是好还是差。
你可能喜欢简.奥斯汀式的清丽,莎士比亚台词般的隽永唯美,或者认为拿欧洲人的小说写同人就应该像翻译作品一样模仿西化的文字风格,可有些人更喜欢中国化的文字读着舒服,反正前面已经说过了,我们认为文字只是形式和工具,能用它表达好故事和思想最重要,我不擅长的风格就更不必东施效颦了。如果你爱看西化的,推荐夜白的凤凰手札。如果你爱看HP的人物(尤其是马尔福同学)一个个都能念出浪漫诗意的戏剧腔台词,那么某个吧这种文很多。
以上的话,也许已经让你们明白了一个事实:任何人的话都听、任何人的意见都采纳是不可能的。
任何东西都不可能完美,人们想做个评论家是非常容易的,或者,他的口味需求也是多种多样的。
有人问我能否多写些魔法,毕竟她喜欢HP是喜欢那个魔法世界,我说抱歉,那个世界是JK原创的,我没有动力为了一篇同人而去费力气去研究她那博大精深的7年积累成果,看能否推陈出新。有那个时间,我只会为自己的完全原创小说而搜集资料作世界观设定。在《女王》里,我一共就发明了几个有数的咒语和道具,还都是需要用不止一次的,以免浪费了设定。
有人认为我应该对自己要求更严格,的确,如果让我认识的那些职业编剧和作家姐姐来评评这故事的技术水准,毛病还很多,尤其前几章还有太多同人的通病,人物个性模糊,语言粗糙,全书很多细节地方语言描写能力不足,词汇贫乏;三条线索里,感情线不过是常见的三角恋故事,还得先解决完原著里遗留的原配问题;煽情的少年暗恋秘密和感情重创后找男二号假扮情侣的桥段更是俗套惯了;至于让很多人云里雾里的案件侦探线,其实推理的难度也就是二三流推理小说的水平,唯一出彩些的是事业线,小精灵运动以及媒体舆论战从第一、二章开始铺垫,穿插在另两条主线中,整体节奏比较流畅。人物方面也的确放大了原著中若干人物性格中的不安定因素,那一定程度上有点报复原著的心理,一部分是为了情节需要。从普通的出版用途的小说角度看,这故事目前是勉强合格而已。然而,作为网络上的同人爱好者小众分享的一个作品,它的写作技巧上的目标,我只对自己要求到这样而已,因为我还有太多更重要的事情做,无法把时间精力花在完善一篇同人上。
我想,对于看文的你来说,无论只是点开个网络小说来消遣一下,还是分享我的感受,都无需过于在意。所以,谢谢你们的好心建议,在“文学目标”上,我会把精力用在提高自己的原创文上面,然而那些文字由于版权关系是暂时不会在网络上出现的,写作期间我只要听出版编辑的专业意见就好了。当然,同样欢迎大家在《女王》里如果发现了逻辑上的bug就指出来,比如活力的一个亲就发现了第二章关于德拉科没带加隆却先前在服装店买了衣服,于是我把那段改掉了;还有某位亲指出到目前为止,《女王》中赫敏身上还带着太多格兰芬多的喜怒形于色的脾性,不够有手腕,似乎还不足以在成年人的政治圈呼风唤雨,我很赞赏她的眼力,不过有些想法还不能提前告诉大家,因为那就是剧透了。至于《女王之路》的涵义,以及对每个人物的评论,我希望大家再耐心一些,等全文结束之后,再综合型的给他们一个公正的评价。因为到目前,人物依然在成长,他们身上的全部依然没完全展开。
不知道上面这些能否解答了某些亲的异议,我不是禁止“负面”或者“难听”的声音,而是某些讨论,现在还不是时候,不希望你们在对剧情理解错误的基础上进行质疑;某些意见,明明是个人理解的问题,就不需要冠冕堂皇地以“经不起拍转的作者不是好作者,跟你说是为你好”的名义提出来,因为你认为好的不代表是客观的;或者有些问题你说的可能有一定道理,但并不是我们认为太要紧的,或者是说了也解决不了问题的。那么,当你忍不住嘴痒痒要再次提出来,那就原谅我时间关系可能不会再一一重复自己的立场了。
还有,《女王》不是一边写一边想后文的,而是几个月前就定好了全部的剧情大纲,所以任何争议都不会对后文产生影响。
《女王》本质上是个用于“个人向HP致敬及爱情补全”的肥皂剧,它也验证了我无数肥皂剧、动画片以及一些编剧姐姐那里学来的商业技巧能够多大程度的奏效——是的,那些节奏布局、悬念设置,都充斥着长篇剧集吸引人眼球的元素,人物的代入感是真实的,也是蓄谋设计的,无论别人怎样不屑,点击率和两岸三地的留言可以证明一部分效果:当陆续有几百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ID(德赫吧从不发言的潜水看文一族或是哈赫及其他派别)催文,评论,我还是由衷有些自恋的满足:一篇刻意避免所有“传统”套路,德赫写了五十章还没表白,更别提接吻、上床的“德赫文”,赢得不少人大半年的忠实追随。尽管许多人由于道不同不相为谋,被我从“好友”组和圈子劝退,我依然感谢大家对我编剧能力的肯定,也许你们的人数无法和纯粹言情的庞大读者群相抗衡,但这股支持的力量,足以让我对自己有信心。
每个人做的事情,都有着错综复杂的理由,不是随便从一个角度就能解释的,你也不用感叹我会什么要花了这么多时间写这么长的人物并非属于自己原创的故事。至少,我写这个故事的目的现在已经达到了,让我觉得这一年的近三十万字没有白写。
那就是,我找到了她们。
她们也许只是看过这篇文的人中的一小部分。她们对HP以及同人的审美和我有着相近的感知状态。她们可以接受这样直白平淡甚至有些粗糙的叙事方式。她们同样认为文字只是个外壳,她们看的是故事,是里面的人物成长经历和思想自己有没有认同感,我想写的也是故事,想知道的也是读的人有没有认同感,她们的心是否能用和我一样的方式感受人物的呼吸命运,看待社会看待现实人性的视角,而不只是花痴一般只追着男女主角的爱情发展。我想,当我在空间每一章后面的评论栏里、在短消息的邮箱里、在连载帖子的留言里,看到一个又一个熟悉或陌生的ID留下少则数百多则数千字的深得我心的留言,我想,即使大多数人依然对这个故事毫无感觉,让我知道有那么一些人懂得自己的心意,已经很满足了。我的故事,是写给她们看的。
她们(虽然也有极少数男生)是同样推崇独立人格,重视自我成长的孩子。从我的故事里,她们发现了与自己相同或相似的价值观和人生感受,因此与我相识进而相知,开始一起成长,一起分享。
即使任何一个成名的作者,他的作品也永远不可能所有的人都喜欢。
每一个作品,必然只是写给某些人看的。因为只有某种意义上的同类,才能无所谓作者和读者,只有心灵相通的理解和分享。
她们的出现,让我感觉找到了同类。
感谢这篇文,让她们找到我,让我找到她们。彼此在一次次争吵、辩论、反思之后思想一步步成长,这是我最大的收获,对我的新书也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抱歉,字太多,实在看不下去,看不懂的同学们,那就保持安静好了。 小朋友们,我也没有力气和你们争吵了,一个网络,毕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能占用太多时间。 我尊重存在即合理。我不会到我看不惯的人和作品的地盘上去骂她们。人人都有选择自己生活方式的权利。 但同样,我也有在自己的空间发表我自己的看法的权利,有决定和谁,决定不和谁交朋友的权利。 若有人不想在我的好友列表中出现,也请留言告诉我,你也有删除我的权利。 其实许多我们所指出和批评的“错误”,自己也在犯或者曾经犯过,但是,这种“划清界限”的冷酷决绝,更多的,不是针对别人,而是针对自身的一种警醒,一种自律的态度——我们,坚决不要长成某一类人。 并且时刻欢迎看懂了的认同了的找到组织了的来做我的,我们的朋友,哪怕只在心里默默认同,不必相识的心灵之交。 Ove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