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树叶下的乱伦迷案
2007年04月18日 上午 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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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已经满头白发了。讲起课来,喜欢得了痨病似地咳嗽,一咳嗽,象个碎嘴的老太婆似的,叨叨没完,有点儿上气不接下气。我们知道他其实只有四十五岁。我们就常常开他的玩笑,说他这样老态龙钟的,真不知道是怎么穿上警服的。听说他以前还当过一段时间的刑警,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他讲的是犯罪心理学。

因为轻视他的缘故,我们就顺带着轻视了他的课程。不是有一句话叫“爱屋及乌”吗?看来,它的反定理也是成立的。

听他讲课,就有点儿漫不经心。课堂上的气氛,也理所当然地有点儿松散。

一天,他又在课堂上,在我们面前,叨叨没完地咳嗽。我们也跟他一样,又毫不例外地,一如往常地,在下边吃吃地笑。

他终于抬起头来,说:同学们,我跟你们一样,我认为我讲的课,是多余的!这是学校安排我讲的,真是一个不敢让人恭维的安排!与其听我一本正经地颁布教条,不如去研究一些生动的案例。实践总是比书本更为丰富更为精彩的,对不对,同学们?

!

我们学着他的样儿,一齐拉着长腔地叫。叫完,然后再异口同声地轰堂大笑。

他把教桌上的课本一合,说,好,我就给同学们讲一个有趣的案子!

他能讲多有趣的案子,我们是不抱多大希望的。但是听他讲案子(在天真的学生眼里,生动的案例跟精彩的故事是没有两样的),总能逃避一些“教条主义”的轰炸吧。这样一想,似乎他在讲案子,或者说在讲故事的时候,哪怕再咳嗽,那似乎也沾染上了欢快的意味了,也是可以忍受,甚至是可以原谅的了。

表情是反应心理的——没想到他常说的一句话在这儿派上了用场——所以我们再看这位老太婆似的小老头儿,眼里就有了期待的目光。

他掏出手纸,擦了擦嘴,然后夸张地做着一种故弄玄虚的神态说:话说——这个这个,啊,嗯,那个我当刑警的时候……

轰笑声随之而起。

他摆摆手,微微笑,说:孩子们,我会让你们满意的!

我们终于忍住哈哈大笑,尽量静下心来听他讲故事:

话说我当刑警的时候,有一阵子,我们辖区那儿,接连发生了三起强奸案子。受害的全是二十上下的妙龄少女。而且这些少女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身材微丰。

通过这三个少女的陈述,我们知道,色狼是一个人。看来,这位老兄是对胖女孩情有独钟的了。我们就依靠这三个受害少女的陈述,对色狼做着各种各样的判断,然后再通过各种各样的判断,采取各种各样的措施,对色狼进行各种各样的追捕。

谁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就在我们全力以赴剿杀色狼的时候,色狼好像又跳出来作案了:在一片田野里,出现了一具裸体女尸!

一眼就能看出来,这位不幸罹难的女人,顶多也就二十五六岁。虽说她肚子上的妊娠纹显示,她已非妙龄少女了,但从脸蛋上看过去,她还是那么地年轻、漂亮,而且更为重要的一点,她也有杨贵妃似的身材!

我们的技术员也很快得出结论了:死者生前,有过性行为。

我们的第一反应是, 她是被人奸杀的!

而且,案发的现场,也是在田野里!

与上三起案子中的最后一起,间隔的时间没有超过三天!

总之,种种迹象表明,这个案子跟前三起案子是一个人干的!

这样,我们就把这四个案子作了并案处理。我们认为只要抓住前三个案子的罪魁祸首,那么这第四个案子的难题也就迎刃而解了——这样,我们专案组的同志就全力以赴专攻前三个案子了。

一个月后,历经九九八十一难,也就是说,历经千辛万苦,那个专门把魔爪伸向胖女孩的色狼终于被我们抓住了!

但是——经过反复的审讯,他只承认前三起兽行,就是对最后那起奸杀案矢口否认。最初我们认为,这伙家是怕杀人偿命,所以避重就轻,所以坚决不承认这最后一起的。可是后来他提供了两个非常有力的证人,证明他在第四起案件发生之时,是跟那两个证人一块外出到邻县做小生意去了。

这样就完全排除了他奸杀作案的可能了!

因为原先我们一直断定这四个案子是属于同一个系列的,并且还进一步地分析认为,四个案子中,前三个案子的受害人都还活着,她们的陈述包含着大量有关犯罪嫌疑人的各种信息,因而是破案条件最好的。所以我们的所有工作,几乎都是围绕前三个案子来做的。

谁知道我们这个错误的判断,使我们忽视了第四起案件的侦查工作,为我们现在的工作造成了许多不可挽回的损失。

这可怎么办呢?

案件发生那么长时间了,当初原本应该走访的一些人也没走访到,原本应该提取保存的一些东西也没有提取保存,现在再想回过头来补课,真是太难了。

怎么办?

不好办。

真不好办!

专案组长傻眼了,分管局长傻眼了,公安局长傻眼了,所有人都傻眼了!

这时候,我就隆重出场了!

又一次轰堂大笑。

你就吹吧。

我想,不止我,当时所有人大概都在这样想。

我们就不仅笑,边笑还边撇嘴。

我们老师也笑,也像我们一样撇着嘴。

他说,不要打断我嘛,我要继续讲下去嘛,你们不要这么早下结论嘛,放心吧孩子们,我是一定要让你们见识到你们老师的风采的……

这时候,就该我粉墨登场了,就该我鹤立鸡群、不同凡响、大放异彩了!

就在所有人都表示这个案子已经没戏的时候,就我一个人认为也许还有戏,所以毫不客气地讲,整 个专案组里,只有我还没有放弃。

当时我们手里,关于这最后一起奸杀案,只有一份现场勘查笔录。

我就把这份现场勘查笔录要了过来。

我仔细地看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我又仔细地看了一遍: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我又看了第三遍:还是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我不放弃,又仔仔细细地看了第四遍:好!我终于发现了问题!!

原来笔录上附着几张死者躺在现场中的原始照片。我就在这几张死者的祼体照片中,发现了问题!再进一步地讲,我就从死者裸体上的一片树叶上,发现了一个天大的秘密!

死者是仰躺在地上的,躺在地上的姿态非常地不雅——是两腿叉开的——这样,她两腿之间的春光就应该是暴露无遗的,对吧?

我们已经被他引逗得笑破了肚皮了。

听他这样问,我们少有的大声地积极地抢答他的问题:是——!

他说:对,应该是这样。可问题就出在这里。

是的,按道理,我们是应该在她两腿之间一览无余地看到一眼春光的。可是,我没有!

为什么没有呢?

因为她两腿之间恰巧夹着一片树叶!

我们笑得更欢了。

教室尾部的几个男同学,已经蹿到了课桌上,还非常不雅观地把大脚丫巴子放到了桌面上,一边咧着大嘴笑,一边用手抠着脚丫子。

这在警校里当是绝无仅有的事。

同学们,你们可不要笑,因为这可不是一片普通的树叶。

这是一片什么样的树叶呢?

这就是一片绿油油的巴掌大的梧桐树叶。

梧桐树叶不都是绿油油的巴掌大小吗?很普通嘛,有什么可奇怪的呢?

不,是很奇怪!奇怪的不是它也跟其他的梧桐树叶一样绿油油、巴掌大小,而是它出现的地方!

它怎么不歪不斜,恰恰巧巧地就落在了那么一个地方呢?

是真的巧合吗?

这就引起了我的怀疑了。

我就到现场附近转了转,结果我发现,现场就是一片田野,田野就是田野,只有庄稼,没有树木——没有任何树木!

这就奇怪了,那这片树叶是哪儿来的?

是风吹来的吗?一般的小风能掠起一片绿油油的新鲜的充满水分的树叶,越过大片密 密的玉米地,落到死者的身上,并且,还是那么一个“狭小”的地方吗?!

也许你们这些爱抬杠的孩子们认为有可能,但我认为也许没有这么可能!

所以我就怀疑了,这肯定是有人故意放上去的!

是谁没事找事地把一片树叶放到这上面去呢?

当然,应该是死者的熟人——而且,应该是非常非常亲密的熟人。亲密到什么程度呢?亲密到了他认为不能让死者在死后也丢丑的程度!只有这样,他才会下意识地从远处拿起一片树叶,把死者的羞处严严实实的遮盖住!

那么这个亲密的熟人又该是谁呢?

这样,我忽然联想到了死者的家人。

她的家人在她死后,为什么静悄悄地没有什么声息呢?

我经过许多凶杀案,几乎所有的凶杀案受害者的家人,见了我们刑警都是哭哭啼啼的,有的甚至到公安局又哭又闹,强烈要求我们无论如何也得快破案、破快案!可惟独这家人没有。

静悄悄地,一副冷眼旁观的样子!

在我的启发和坚持下,我们就悄悄地围绕这位死者的家人开展了工作。

就在我看过照片、发现问题之后 的三个小时之后,这个案子就破了——我们在围绕死者家人的走访中,很快从她的邻居中,得到了这么一条线索:死者跟她老公公不太“利索”。

什么叫“不太利索”?

我想聪明的同学,包括笨一点的同学,也都 猜得出来了,不用我老汉在此敦敦善诱了啊————我们就传来了死者的老公公。

我上来就拿着那张照片,指着照片上的树叶问他:这个树叶是你放上去的吗?你为什么要放一片树叶上去呢?

那老头当场就跪到地上了!

原来事情的经过是这样底():这位老公公跟这位儿媳妇有了一段“爱情”,原本是想偷偷摸摸的,不想却在苟且好事时被家人发现了。发现了他们“爱情”的一家人都感到羞耻难当。一家人就在一块儿做了紧急磋商。一商量,大家的意见马上就统一到了一块,这事儿完全怪这个不要脸的儿媳妇。俗话说的好,“母狗不浪,公狗不上”嘛。既然问题的根本出在这个不要脸的儿媳妇身上,那么只有除掉她,才能根本地解决问题。于是,由儿媳的老公,也就是老公公的儿子,用一把水果刀,亲手结果了这个女人的命。然后在一家人的命令下,再由这位倒霉的老公公扛着这个女人的尸体,“找地方处理了”。这位老公公就把她扛到了后来发现她尸体的那片田野上。在回来的路上,这位老公公越想越不是滋味,儿媳妇这么年轻就死了,还毕竟跟自己好过这么长时间,死到临头了吧,还光着身子,改天还得让千人看万人览的,作为一个大老爷们儿,自己真是太不够意思了吧?

这样一想,他就从身边的梧桐树上揪下了一片叶子,然后走了回来,拣儿媳妇最要紧的地方盖了盖……

老师还是用那种插科打诨的口气叙述的。可是没有一个同学笑了。

内容压盖住了形式。大家都被他的故事本身吸引了,而不再注意他叙述的方式了。

老师骄傲地举头四望,半晌方问:怎么样,引人入胜吧?

!

我们叫。

那么——他又问——你们想过没有,专案组里好几十口子人,全局上下几百口子人,为什么只有我能破得了这个案子?

因为你注意了那片树叶子的细节!

有人抢答。

老师看了那个抢答的学生一眼,不太满意地评价说:对了一半。

然后又问:那为什么只有我能注意到那片树叶呢?

同学们一下子都懵然不知所措,好像陷入了雾濛濛的云端。

老师微微一笑:因为在所有人当中,就我把犯罪心理学学得好哇!

哗——

课堂里忽然又爆发出了一场大笑——这可能是警校有史以来最为热烈的一场轰堂大笑吧。

好,现在想想,学校安排我们上犯罪心理学是没错的,学校安排由我来带这门课,更是没有错的——既然这样,同学们,就让我们继续上课吧。

老师又把教桌上的课本打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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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图无关--本文插图全部来自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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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警营札记 | 添加到搜藏 | 浏览() | 评论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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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1
2007年04月18日 下午 05:06 | 回复
第一个坐下来好好欣赏了
 
2
2007年04月18日 下午 05:40 | 回复
我,还能坐着板凳,真不容易. 细细看来.
 
3
2007年04月18日 下午 05:57 | 回复
嘿嘿
 
4
2007年04月18日 下午 05:58 | 回复
第三张图的那个女的是干什么的?好像在卖淫哦,旁边还有一只手在指呢。
 
5
2007年04月19日 下午 05:57 | 回复
 
6
2007年04月19日 下午 08:01 | 回复
那个卡通人好可怕!!!
 
7
2007年04月19日 下午 10:27 | 回复
是啊,可怕的卡通人。不过这确实是一堂精彩的课啊!
 
8
2007年04月19日 下午 11:20 | 回复
早微山吧里看过了 在看一遍
 
9
2007年04月20日 上午 08:29 | 回复
跟着腾腾爸不可以学到许多专业知识!
 
10
2007年04月20日 上午 08:29 | 回复
跟着腾腾爸还可以学到许多专业知识!
 
11
2007年04月20日 上午 08:41 | 回复
哇!
 
12
2007年04月20日 下午 02:34 | 回复
图太可怕,不敢看,不过文字很好,这是一位深藏不露的老师
 
13
2007年04月20日 下午 10:38 | 回复
警察里面强人好多啊
 
14
2007年04月21日 下午 11:27 | 回复
我也跟着一起上了一课
 
15
2007年04月23日 上午 10:59 | 回复
图配得和恐怖故事一样
 
16
2007年04月24日 下午 12:40 | 回复
呵呵,看看果然有收获。写的真不错!
 
17
2007年04月27日 上午 10:36 | 回复
呵呵,这老师真有意思~
 
18
2007年05月15日 下午 05:09 | 回复
!!
 
19
2007年05月15日 下午 05:09 | 回复
!!
 
20
2007年06月07日 下午 08:41 | 回复
来看看,有特色!
 
21
2007年06月26日 下午 02:01 | 回复
有收获
 
22
2009年11月16日 下午 10:09 | 回复
细节决定成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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