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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房产新政解读:多次购房仍享受购房补贴
2008-06-22 17:01
成都房产新政解读:多次购房仍享受购房补贴 2008-06-22 16:49:45 本文已公布到博客频道职场·创业分类 成都房产新政解读:多次购房仍享受购房补贴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核心提示 购房次数没有限制 《意见》中并未对购房次数作出限定,只要在规定期限内购买符合规定的房子,就可以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 几类房产都有补贴 包括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其他商品房、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和商品住房,购置以上类型的房产均可获得不同数额补贴。 购房的区域有要求 有关购房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是在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在其他区(市)县购房能否得到购房补贴,要看当地政府是否制定了具体的政策。 购房优惠是否会对买房次数作限制?购房补贴究竟包括哪些类型?昨日,市房管局就日前下发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扶持居民安居置业的意见》中市民关注的焦点问题进行了权威解释,详细解读了关于享受购房补贴的时间、范围、购房类型、补贴内容等相关内容。 享受购房补贴的购房时间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恢复发展扶持居民安居置业的意见》(成办发[2008]50号)(以下简称《意见》)文件规定,凡在2008年6月15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期间,在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范围内的所购房屋类型、房屋面积符合《意见》要求的市内外购房者,都可享受购房财政补贴。对于购房时间的界定,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以“2008年6月15日为界”,新建商品房的购房时间以网上签约备案的时间为准,而存量房则以受理买卖过户登记的时间为准。此外,相关负责人也提醒,凡在2008年6月15日前已经签约备案,且在6月15日后撤销备案的商品房,不能享受购房补贴。 按照要求,在商品房出售前,开发企业有义务告知购房者,购买该房屋能否享受购房财政补贴政策,而且要在销售现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同时,相关负责人还提醒广大市民,在购房前应主动确认所购商品房是否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此外,开发企业和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前应书面签字确认该套房屋是否享受有关优惠政策规定。 享受购房补贴的房屋类型 对于《意见》中所指的“购房”,包括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其他商品房、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和商品住房,购置以上类型的房产均可获得不同数额补贴。而对于具体房屋类型的界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详细解释。 “普通商品住房”是指新建普通商品住房,而对于普通住房的标准,需要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的住房: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含144平方米);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公布的同一范围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倍以下。记者了解到,根据公布的我市环域住房平均交易价格具体为:二环内5780元/平方米,二环至三环之间5080元/平方米,三环以外4730元/平方米。 “其他商品房”是指除普通商品住房以外的新建商品房。 “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是指有房屋所有权证再交易的住房。 “商品住房”是指商品房中的住房,但其中不包含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 享受购房补贴的具体内容 购房补贴包括哪些类型呢?按照《意见》规定,购房财政补贴资金包括契税补贴、财政补助、个人所得税补贴三种,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均可领取购房补贴。而具体对购房能获得的补贴金额,相关负责人再次进行了明确解释。 契税补贴是指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按所交契税地方所得部分(现行政策是契税总额的65%)全额给予补贴。购买其他商品房和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按所交契税地方所得部分的50%给予补贴。其中,首次购买新建普通住房享受契税补贴为:成交总价×1.5%×65%×100%;首次购买新建非普通住房享受契税补贴为:成交总价×3%×65%×100%;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享受契税补贴为:成交总价×3%×65%×100%;首次购买二手普通住房享受契税补贴为:成交总价(或指导价)×1.5%×65%×50%;再次购买二手住房享受契税补贴为:成交总价(或指导价)×3%×65%×50%。 财政补助指的是购买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1.5%给予购房补助;购买90-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商品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1%给予补助;购买144-180平方米(含180平方米)商品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0.5%给予补助;购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住房,按购房款总额的1%给予购房补助。 而个人所得税补贴,是指的在成都市交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在2008年6月15日起至2009年5月31日止期间内,在成都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购买商品住房的,自购房之年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所交个人所得税(不包括银行储蓄存款利息的个人所得税)地方所得部分(现行政策是个人所得税总额的26%)给予补贴,但最高额度不超过10万元,1套房屋只能有1个产权人享受,截止日后一次清算。 享受购房补贴的有关限制 据了解,此次购房优惠政策作了区域上的限定。按照《意见》规定,有关购房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是在我市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区(含高新区),要求我市其他区(市)县可参照执行。“因此,在中心城区外的其他区(市)县购房能不能得到购房补贴,要看当地政府是否制定了具体的政策。”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称。 《意见》中并未对购房次数作出限定,只要在规定期限内购买符合规定的房子,就可以享受相应的购房补贴。相关负责人具体解释说,凡在2008年6月15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期间购房的,只要符合规定,就可以享受到相应的补贴。其中,如果市民原先的房子因垮塌或受损存在安全隐患,需要购买商品住房的,不仅可以享受首次购房的信贷优惠政策,而且还可以享受购房补贴。 权威答疑 外地职工可在蓉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问:我是2008年6月12日买的二手房,6月16日来办理过户手续,请问我可以享受购房补贴吗? 答:可以。二手房以受理买卖过户登记时间为准,你的房子过户时间正好是在2008年6月15日之后,可以享受购房补贴。契税补贴是按照所交契税地方所得部分给予50%补贴。如果你购买的是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已办房屋所有权证的二手住房,还可获得按购房款总额的1%的财政补助。 问:在哪里领购房补贴?何时可以领? 答:购房人在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凭房屋所有权证、居民身份证、相关完税凭证等资料到成都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房产分中心购房补贴发放窗口办理领取手续,市房管局将在3个工作日内核实发放。 问:我符合领取购房补贴条件,但是没有在2009年12月31日前办理产权证,请问我该怎么办理领取购房补贴手续? 答: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而未在购房补贴政策实施期间领取购房财政补贴资金的购房人,仍可向房管局提出相关申请,市房管局根据申请情况按季度向市财政局申请划拨资金,并定期集中发放。 问:我是外地人,在外地单位缴纳有公积金,准备在成都买房子,请问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吗? 答:可以。外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向成都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我市商品住房。借款人公积金缴存证明的格式由成都市公积金中心统一制定(可从成都市公积金中心网站上下载网址:www.cdfgjj.gov.cn),由借款人所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填写并加盖公章。 小知识 契税补贴怎样计算? 契税是指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契税征收范围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国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我市对个人购买房屋按3%缴纳契税,但对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减按1.5%缴纳契税。 举例说明购买住房契税补贴: (1)首次购买新建普通住房享受契税补贴为:成交总价×1.5%×65%×100% (2)首次购买新建非普通住房享受契税补贴为:成交总价×3%×65%×100% (3)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享受契税补贴为:成交总价×3%×65%×100% (4)首次购买二手普通住房享受契税补贴为:成交总价(或指导价)×1.5%×65%×50% (5)再次购买二手住房享受契税补贴为:成交总价(或指导价)×3%×65%×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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