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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3 16:45

丈夫不签字致孕妻死亡!——发生这样的悲剧,简直令人出离愤怒。死者是年仅22岁的“准妈妈”,还有她腹中的孩子,地点是医院,时间是21世纪。据《北京晚报》1122报道,21日下午4时,一名孕妇因难产生命垂危被送到朝阳医院西区医院。由于丈夫拒绝在手术单上签字,在抢救了3小时后,医生宣布孕妇抢救无效死亡。

报道用的是规范的新闻语言,实际上,现场的情形就是:因为家属坚决拒绝签字同意剖腹手术,在反复劝说和请示领导未果后,现场几十名医生和护士,3小时之内,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这位孕妇活活死去,一尸两命,横陈在他们面前。原因只有一个:不能违反“不签字不手术”的规定。

愚昧害死人。直接导致悲剧发生那个丈夫,称他为“史上最愚昧的男人”也不为过,正是他的愚昧和自私导致了他妻儿的惨死。然而,如果真的有万能的上帝存在,而他此刻正好目睹了此幕悲剧,那么,他观察到的,难道真的只有那个男人的愚昧吗?一边是能够救活的孕妇,一边是能够救人的医生,可是悲剧还是发生了。这难道不是人类的愚昧和耻辱吗?什么叫“活人被尿憋死”,这就是!

看到这则新闻的第一反应就是:这简直就是犯罪!那个年轻的孕妇不是因为疾病而死,更不是因为自杀而亡,那么只能是“他杀”,这无疑是最严重的犯罪行为,应该有人为此承担罪责。而按照制度和规定,如果不经家属同意而实施剖腹手术,就是违法行为,就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对现场的人们来说,问题的实质其实就是做一个选择题:是客观上“犯罪”,还是主观上违法?是要遵守一纸规定,还是要两条人命?遗憾的是,“聪明”的现代人选择了前者,放弃了同类鲜活的生命!

可是,为什么人们宁可“犯罪”,而不愿违法,宁要制度,而不要人命?——“犯罪”这个词也许比较刺眼,那么,现场的人们难道没有“犯罪感”?!

这样说也许比较情绪化,因为法律是神圣的,也是严密的,也许无法找到相应的法律条款来定那个丈夫的罪,更不能因此而定医院的罪。那么好吧,让我们退一步,来作一个假设。假设这个医院的负责人,果断作出决定,违反一次制度,突破一次“不签字不手术”的规定,或者说“违法”给那个孕妇实施手术,会导致什么样的后果呢?会得到怎样了不得的惩处呢?

也许后果很严重。当前医患关系紧张,医院麻烦颇多,这是不争的事实;甚至包括“不签字不手术”的规定本身,也有医院回避风险、推卸责任之嫌。医院一旦违反规定手术,母子平安倒也罢了,如果万一出现什么危险,医院就会“吃不完兜着走”,特别是医院的领导更是难辞其咎!那么,与其冒险救人,不如现场强劝家属签字和层层请示上级,然后便可心安理得地事后接受采访了。

这绝不是苛责医院,咱们既不讲 “医者仁心”的道德,也不说制度乃是最大人情,只是,当一个生命在沉浮间挣扎,而置身现场又最有能力施救的人,却不肯拉他一把,这个人难道不应该受到谴责!

在这个问题上,医院不如“的哥”。这些年媒体不止一次报道过“的哥”违反交通规则救人的新闻,的哥为什么能够闯红灯送病人就医、送产妇上医院?的哥敢违法救人,医院为什么不敢?这家医院的一位副院长事后说,他从医20年第一次遇到家属坚决不在手术单上签字的情况。这说明类似的事情十分罕见,至少应该比孕妇在出租车上突然要生孩子的事情罕见,如此罕见而又人命关天的情形,医院为什么还要死死抱着一纸规定不放?

值得追问的是,医院为什么不如“的哥”。说到底是一个价值问题,或者说是一个利益问题。“的哥”违法施救,他要接受的处罚是可以预见的,其损失是可知的;而医院违反规定给患者做手术,其后果却是难以预见的,医院不仅要承受经济上的损失,医院领导还要承担政治前途上的损失,这才是出现“制度大于生命”怪象的深层原因。

当前,我们正在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但核心价值绝不是一句口号、一句空话。如果我们整个社会不能够认同“生命高于一切”的人本价值,那些随时可能危及生命的制度障碍就难以清除,人们也就会在制度与生命间左右为难,类似的悲剧也难免不会再次发生。

 
2007-09-29 22:54
        与往年相比,今年的“月饼新闻”不是太多,没有成为热点。就在中秋节前一天,各大媒体发表来自发改委的消息称:“月饼市场秩序基本正常,过度包装得到有效遏止”。这条消息意义非小,至少给咱们透露了这样一个信息:在物价普遍上涨的情况下,年年让人不痛快的月饼问题,今年没怎么给大伙添堵吧?
       当然,这条消息从标题到内容,措词都相当谨慎。比如其三条核心内容:一是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大多数月饼每盒价格在200元内;二是绝大多数月饼包装适度,豪华月饼不多见;三是部分地区品牌月饼在中秋节前已开始降价销售,一些商场也出现打折优惠销售的情况。
        其实,明眼人立马可以看出,这三条内容中,前两条是对去年出台的《月饼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印证,表明这一强制性标准的执行已经“初见成效”,属于成果报道。而真正让人玩味的是第三条,是月饼节前降价销售的情况。
         那么,为什么会呈现出节日未至,价格先降的局面呢?谁都可以给出正确答案:今年月饼市场不太景气!价格顺应市场,这是基本逻辑。得出这个结论后,再来看“供应充足、市场稳定”之类的话,就有点讽刺意味了。事实上,在发改委发布这一消息前,已经有媒体对月饼市场做了相关调查:今年月饼销售额比去年同期减少50%!
         那么,接下来,我们必须面对一个不太正常的逻辑:月饼价格下降了,“暴利”被打压了,销售额反而减少了,市场反而不好了。显然,这不是国家出台强制标准的初衷。
         顺着这个逻辑,我们可以反推出 顺着这个逻辑,我们可以反推出许多奇怪的结论,比如“低价月饼不受欢迎”,“月饼价钱越高越有人买”,“高价月饼支撑月饼市场”等等,只要你愿意去推论,甚至可以得出“月饼不是用来吃的”这样听起来令人诧异的结论。
         而这个结论却曾经是客观现实,有些月饼的确不是用来吃的。3万元一盒的“黄金月饼”不是用来吃的,30多万元的“天价月饼”更不是用来吃的。可是,正是这些以“月饼”之名行销市场的东西,“繁荣”了每年的中秋月饼市场。今年月饼市场不景气,是因为一纸强制标准还原了市场的本来面目,也揭开了这块行贿受贿、公款消费等腐败行为的“遮羞布”。
         笔者无意在此探讨 “月饼经济”与商业贿赂的关系,而是想关注另外一个问题:现在到底谁还在吃月饼?——— 当市场的本来面目被还原之后,这不再是一个伪问题,而是一个具有沉重文化份量的问题。
         中秋吃月饼是传统文化,表示人月双圆,其文化符号意义远大于美食意义。其实,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饮食习惯的改变,月饼已经是过了时的口味,许多人并不喜欢这种甜腻的味道。然而,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每年都要买月饼呢?纯粹是一种文化惯性使然。比如它是家人团圆的象征,是表达亲情的载体,是联络感情的媒介。那么,月饼销售额下降说明什么呢?说明吃月饼的人正在减少,说明人们的某种文化惯性正在改变。当市场的“虚假繁荣”水落石出后,我们必须同时清理和反省文化的“虚假繁荣”。
         应该说,在月饼市场没有规范前,我们看到的既有市场的火爆,也有文化的“繁荣”。许多人甚至已经在庆祝以中秋、月饼为象征的传统文化的回归了。即便有一些畸形、有一些泡沫、有一些炒作,但至少不会日渐衰落吧?有人还提出端午、中秋放假的建议,以进一步繁荣传统节日文化。这个出发点自然是不错,但却基于一个不太靠得住的判断,那就是:人们对这些传统文化充满热忱。
         判断一个民间文化兴衰的依据是什么?当然是来自草根阶层的热忱。可是,摆脱畸形和虚假状态后的月饼市场,却无可争议地告诉我们,这种热忱并不值得乐观。当然,也不值得悲观。不值得悲观的原因是,一种文化,它肯定不会一成不变,而是相反,它总会发生嬗变。正如月饼,它肯定早已不再是先祖祭祀月亮时的味道了,而且,它的味道还会不断地变化。——— 关键在于,如果我们热爱并希望拯救某种文化,首先应该对它有一个基本的判断。也许,这才是今年中秋月饼市场的真相给我们的更为深刻的启迪。
 
2007-09-25 23:23
 
2007-08-16 13:22

一个女人的妙语。

应该把自己关在黑屋子里好好想想这句话。

未免悲从中来。嘿嘿。

 
2007-08-01 11:31

东方田鼠,20亿只!这个有着气派名字的屑小鼠辈,让湖南人遇到了大麻烦。面对突然爆发的洞庭湖鼠灾,全国人民都在着急、都在出主意。这些日子,一直关注人鼠大战新闻,关于如何消灭老鼠,真是长了不少见识。最新的消息说,监测显 示下波鼠害严重,人鼠之战远未结束,因此有必要依据手头零星资讯,对如何消灭洞庭湖老鼠作一个多方案比较——

方案之一:空降广东人

最先的建议是“紧急投放广东人”或者“空降1万广东人”,言简意赅,意思大家都明白。广东人能吃,没有广东人不吃的东西,换言之,广东人是任何动物的“天敌”。还另有一层意思,是说广东人喜欢吃蛇,把蛇都吃光了,你看看,吃出鼠灾来了吧?你们广东人来收拾残局吧。

记得非典肆虐之时,研究来研究去,也是广东人吃果子狸肇祸,后来尽管众说纷纭,但广东人乱吃东西的印象却是抹之不去了,只要环保灾难、公共卫生危机爆发一次,广东人就要被“妖魔化”一回。当然,上述建议缺乏可行性,哪怕广东人能够勇敢地站出来,慷慨赴难,怕也于事无补。即便紧急空投的广东人如神兵天降,也淹没在20亿只老鼠的汪洋大海里了。

然而,虽然空投广东人不现实,但田鼠“爬到”广东人餐桌上却是一个现实的选择。事实是,贩运活鼠至广东销售,果然成为湖南鼠灾后的一大商机,果然生意十分火爆,以至于工商部门不得不紧急查处。大家看看,广东人(当然是指部分广东人,以免有妖魔化之嫌)有乱吃东西的恶德,到底是冤还是不冤呢?!

方案之二:老鼠尾巴换钱

这一创意的灵感,显然来自于历史上的“除四害”。1958年,中央发出号召,要用10年或者更短时间内完成消灭苍蝇、蚊子、老鼠、麻雀的任务(后来将麻雀改为臭虫)。既然田鼠不让吃,那就灭了它,让那些鼠辈们陷入一场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之中……湖南人出价,一只田鼠尾巴0.2元钱,20亿只,就是4个亿!可以解决多少贫困家庭孩子上学的问题啊。据称当地农民每天因此可获利三四十元,岳阳一个村民3天就上交田鼠尾巴2700只。尽管在鼠灾集中爆发时期,这只能作为一种辅助手段,但人民战争的威力,稍微年长一些人的都是知道的。近日还有一则新闻,说洛阳一个办事处,公开承诺打死一只苍蝇奖五毛钱,结果辖区居民两个小时就打死2000多只苍蝇,办事处也拿出1000多元现金予以兑换,效果相当地好。不管这些做法是否合适,到底还是让人有些怀念那个一呼百应、群策群力的时代。

方案之三:毒杀之

此乃正在使用并证实唯一有效的办法。据湖南官方发布的消息,从621-24日,四天之内,大通湖区就捕杀了90多吨老鼠,约225万只。这其中有30吨左右是人工捕杀的,其余全是毒死的。毒杀老鼠,实属下策。但据有关人士透露,这么些年来,咱们对付老鼠的办法并没有什么进步,水平没有比“除四害”时代有任何提高。此次新闻采访中,有位副县长的话让人印象深刻,面对一直存在的鼠患,“还真是多亏了毒鼠强……”而毒鼠强是什么?是我国多次明令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鼠药。可是,禁止之后呢,采取了哪些防止鼠患的有效措施呢?从整个洞庭湖鼠患的报道中,根本看不到;而洞庭湖鼠患可是每五年周期性地爆发一次的。每一次都是毒杀、毒杀、毒杀!哪怕毒死猫狗、毒死家畜、毒死湖区其他生灵,也在所不惜了。

方案之四:投放鼠类天敌

鼠类专家终于站出来发言了:建议在洞庭湖区投放鼠类天敌修复生态链。专家到底是专家,出口就是专业术语。不过,鉴于“专家”们历来有很多“馊主意”的缘故,此次大家也没准备买账,下面一些问题正等着专家来回答呢——

现在投放鼠类天敌到洞庭湖区,是去吃田鼠还是去吃老鼠药?

投药之前专家到哪里去了?投药之后投天敌,不是要毒天敌吗?这是什么害人的专家啊?建议把专家投下去!

一时半会到哪里去找那么多鼠类天敌呢?即便找得到,岂不又破坏了其他地区的生态链?

鼠害没有了,天敌泛滥了,生态平衡吗?

……

也难怪网民不留口德,现在,洞庭湖区的村民们已经把狗培训出来了,牵着它们到自己庄稼地里拿耗子呢,在这种时候,咱们的鼠类专家们,才站出来说这些小学生都知道的废话,也真够莫名其妙的。

方案之五:消灭老鼠天敌的天敌

依我看来,这个主意才是最符合逻辑的,老鼠为患,乃是它的天敌不存,它的天敌为什么不存,因为它的天敌还有天敌。那事情就好办了,把天敌的天敌找出来,杀灭之,岂不万事大吉了。

老鼠天敌的天敌是谁?老鼠的天敌是蛇、是猫头鹰、是猫、是老鹰,那么,这些动物的天敌是谁呢,说到底就是人类自己!绕了半天,结果还是要消灭人类自己,那可真的是阿弥陀佛、善哉善哉了……

 
2007-07-21 13:50
          八月喜欢看《天线宝宝》,常常摇头晃脑地说,我是小波,或者,我是拉拉。
      《天线宝宝》是为幼儿拍的,里面的四个卡通布娃娃,他们住在宝宝乐园里,他们每天都在玩,他们很快乐,他们相亲相爱。通过四个布娃娃的活动,来教小孩一些常识。它的“特色”就是重复,一句话,一件事情,不厌其烦地重复。比如,教小孩子认识门,那么,四个天线宝宝,就会一个一个开始说:“这是什么,这是什么,这是什么?”然后又说,“这是门,门!”这些话加起来大概有20句,接着又开始说第二句话:“小波打开门,丁丁走进门里……”大概有30句左右。因此,它的节奏慢得让人心焦。——当然,这里的人,是指大人。没有大人能够忍受这样的节奏。
         八月第一次看天线宝宝时,大概1岁左右,他高兴得直拍手,然后他学会了敲门和开门……
         幼儿的世界和成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这个道理大家都懂。但是生活中,大家未必在按照这个道理办事。有一则故事,大意是说一个人带他的孩子赶热闹的舞会,可他的孩子并不开心。有一次,他弯腰系鞋带时,发现了孩子不开心的原因。原来孩子看到的,并不是迷离的色彩和华丽的盛装,而只是那些不停摆动着的腿……
        《天线宝宝》是宝宝乐园,并不是成人乐园。成人已经永远失去这样的乐园了。比如,天线宝宝只要在做成功一件事情之后,都会互相“抱抱”,丁丁和迪西抱抱,拉拉和小波抱抱,迪西和拉拉抱抱……最后四个天线宝宝抱在一起。“抱抱”是天线宝宝每天都要做的事情。可是,大人愿意去做吗?现在街头有“抱抱团”,且不说抱抱团是不是泊来品,符不符合国人表达感情的方式,只是“抱抱团”本身的存在,就说明成人世界情感表达的无奈甚至无助。
         跟刚刚做爸爸妈妈的朋友聊起过《天线宝宝》,几乎都是一脸不解,为什么天线宝宝会拍成这样,而小孩子为什么又会喜欢。其实我也有同感。后来陪八月看得多了,慢慢就理解了。原来我们已经回不到孩童时代了,我们太需要结果,既然没有结果,我们也需要故事,即便是没有故事,我们也需要情节……可是,孩子不是这样的,他们纯净得只需要色彩和温暖……
 
2007-07-07 18:52
 
2007-07-02 15:24
 
2007-06-24 18:34

一个人该叫什么名字,可以叫什么名字,不能叫什么名字……公安部起草的《姓名登记条例》形成初稿,下发基层讨论。今后,姓甚名谁这事,政府真的也要管了?此事非小,大家赶紧暂且丢下肉价股价这些形而下的事情,来关注这一相当形而上的问题。

姓名问题何以会如此牵动公众神经?我想原因在于,肉价涨跌,股市沉浮,影响的至多是人的一时生存,而就姓甚名谁问题制定规则,客观上必然会对一种文化形成影响甚至冲击。

《姓名登记条例》如果最终出台,将是中国首部姓名登记法规。这句话怎么讲?就是说,且不管《条例》内容如何,但在中国有文字记载的历史里,没有哪朝哪代规定过老百姓该起什么样的名字,又不能起什么样的名字。古代的避讳是有的,但却没有真正形成法律文件。

古代没有的,现代也不要有。这个逻辑不成立。向农民征了2600年的“皇粮国税”,现在不也全部免掉了?然而,试图对某种文化传统通过一纸规定来改变它、革新它,却绝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或者说,试图对任何事情都进行“规范”和“统一”,这样的思维和做法,本身就是一种不太有文化的表现。文化是一种积累,文化的形成有一个渐变的过程,出台一个规定,说从几月几号开始执行,过去的统统不算数,这样扼杀和践踏文化的事情,还是少做为妙。

当然,这个登记条例的初衷,并不是要和中国的姓名文化过不去。刚好相反,有报道称赞说,这个条例处处体现了立法的人性化。那么,如此体现人性化的条例,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不领情呢?

且看是怎么不领情的:

比如条例规定,公民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也可以用父母双姓。有人就说,我既不随父姓,也不随母姓,我很喜欢莫扎特,我就要姓莫扎特,为什么不可以?这叫滥用姓名权吗?

比如条例规定,姓名必须六个汉字以内。这种约束更让人费解。起七个字的名字怎么了?有违公序良俗吗?据相关报道,这个规定的背景是姓名字数多了,户政电脑里显示不出来。还有不准用异体字的问题,同样也是要迁就电脑。可是,因为要迁就机器就剥夺活人的权力,这体现的是什么人性化?

条例出台的一个重要目的是方便社会管理,避免业已存在的重名现象。也有人按照条例规定起了名字,不妨推荐一些,仅供参考:王张建平国明、张李嘉嘉瑛瑛、张王李赵阿三、胡陈刘王狗蛋、钱李孙姚铁头……看到这些名字,不知道别人有何感受,反正我的感慨是这样一个哲学命题: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也许这样的确方便了社会管理,可是也真够莫名其妙的。难怪有人给有关部门建议:不是为了方便社会管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吗?不如索性把人的姓名都像车牌号码一样编号得了,比如就叫皖SB阿三,鄂小牛25。哦,鄂小牛25有人登记,电脑重新随机生成的名字是鄂大马25,那就是叫鄂大马25吧。

中国的姓名学,有着浓厚的文化传统,大家对待名字是相当慎重的,通常情况下,都不会胡乱起一个名字玩玩。即便有人起了一个很另类的名字,这个名字也很难叫得开。有个谜语:“自己的东西,别人用的最多”,说的就是名字。名字既然是别人用的,自然就马虎不得。打个比方,你给自己的孩子起一个叫做“非洲小白脸”的名字试试,看你如何将他交到幼儿园阿姨手上?所谓文化,就是一种潜性的人文环境,人是很难脱离这个环境生存的。网络够自由了,网名够丰富了,但是若要仔细观察,其实很多网名仍然脱离不了现实姓名学的范畴。意思就是说,既然是文化的东西,就不必去作出什么规定,甚至不必去人为地提倡什么、鼓励什么。比如条例鼓励用父母双姓的问题,出发点是好的,但其对传统姓名学、对文化民俗的破坏意义却不可小视。

姓甚名谁,到底还是父母的事情,或者是自己做主的事情,所谓“清官难断家务事”,政府没必要去操心公民怎么起名字,只用管好姓名是否与相关法律冲突就够了。

至于客观上存在公民起名字品位不高、格调不雅等问题,政府更是想管也管不了。一句话,文化的事情就应该文化来管。公民起不好名字,不是法律意识不强,而是文化素质不高。让公民起好名字的途径是提高文化素质,而不是琢磨出台什么硬性规定。事实上,这种简单的思维和办法,既解决不了现实问题,更改良不了文化基因。

 
2007-06-17 17:44

            《采蘑菇的小姑娘》,是我和八月最喜欢唱的歌曲之一。但唱着唱着,有一天突然发现这是一首相当无厘头的歌。只要稍加留意,其优美的旋律,根本掩盖不了歌词表达的荒谬性。不妨一句句“解读”——

            1、采蘑菇的小姑娘,背着一个大竹筐:这句话是为了表现了小姑娘的勤劳品质。说是大竹筐显然是指大人用的,现在小姑娘背着它去劳动了……虽然有明显夸张痕迹,还算比较有画面感和表现力。

            2、清晨光着小脚丫,走遍森林和山冈:荒谬从此句开始。一个小姑娘,光着脚丫,还走遍森林和山冈。我小时候是过过苦日子的,有一双像样的鞋子是不容易。但放牛的时候还是要穿鞋子出去,哪怕是草鞋。光着脚丫那是去疯玩,而且也不会到有草有荆棘的地方去,因为那样的地方往往有蛇出没。歌词作者为了表现小姑娘的勇敢无畏,便如此信笔写来,哪里还顾得了客观情况。

            3、她采的蘑菇最多,多得像那星星数不清:作者其实是想用这个比喻来形容山里的蘑菇,山里的蘑菇多得像星星数不清。但实际上呢,却说成了小姑娘采的蘑菇(也就是放在竹筐里的蘑菇)像星星一样多,两者混为一谈,显得比较突兀。

             4、她采的蘑菇最大,大得像那小伞装满筐:其实,星星本来是用来形容小的,像星星一样多,是极言其多,多而小。可是为了表现小姑娘的能耐,既要形容多,又要形容大,怎么办呢?好办。作者笔锋一转,将刚才还是“星星”的蘑菇换成了“小伞”,呵呵,以小伞比蘑菇,简直是顺手拈来,搞掂!不过,这个小伞又必须装在竹筐里,因此便有了“大得像那小伞装满筐”这样别别扭扭的句子。这个句子的逻辑是这样的:因为蘑菇像小伞,所以很大,所以将竹筐装得满满的了。另外,作者所说的小姑娘的蘑菇最多、最大,其实是没有参照性的,纯粹是为了表扬而表扬。过去写表扬稿,基本上就是“扬此抑彼”的办法。如果真要推理,那么,小姑娘的蘑菇最多、最大,其他人、包括其他小伙伴当然就不怎么样了。虽然毫无道理,但因为这首歌是写给小孩的,也算讲得通吧。就如现在选秀节目中一句滥俗的话:你是最棒的!

             5、谁不知这山里的蘑菇香,她却不肯尝一尝:据我关于蘑菇的知识,蘑菇是不能生吃的。蘑菇不是药材,小姑娘更不是李时珍先生。但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呢?只有一个原因,横竖我就是要表现小姑娘的无私。哈,你看她连生蘑菇都不吃,多好的小姑娘啊!

              6、攒到赶集的那一天,赶快背到集市上:这句问题倒不大,但我只是担心,小姑娘采的像星星一样多同时又像小伞一样大的蘑菇,攒到赶集的那一天,是不是已经变成干菇了?小姑娘家乡的人们是如何保存蘑菇的?可能作者也有此担心,因此用了“赶快”二字。

             7、换上一把小镰刀,再加上几块棒棒糖:呵呵,当时的蘑菇价钱可不怎么样。

             8、和那小伙伴一起,把劳动的幸福来分享:这就是典型的“光明的尾巴”。文章结尾必须表现小姑娘无私的品质,一定要交代棒棒糖不是她一个人偷偷吃掉了。我也有过小时候,不过我的品质可不怎么样,如果有几块难得的棒棒糖,我一定会偷偷吃掉,何况是自己劳动换来的呢?!

             但话说回来,这首歌创作于七十年代,七十年代的歌词就应该这么写。那时候的老师告诉我们写作文,就全是这种腔调。然而,现在再来看,真是有点荒诞不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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