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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娟:你好 时间过得好快,如果从我们在93年的11月份的一个傍晚在 river side的house里第一次见面算起,(当时那套房子是胡XX一家居住。)已经一晃 14年过去了,那是,我才36岁,而你还是一个青涩的大姑娘。 这些年来,每当我一个人在周而复始的无奈中沉寂下来时,我都会回想起在南非的日日夜夜,而你,一个脸上长着几颗谈谈雀斑的并不很美丽出众的女孩都会在我的依恋的回顾中顽强的牵引我百味杂陈的对绵长青春岁月的迷惘。你不善歌,不擅舞,却几乎浓缩了我对那块地球上最古老陆地的全部有关阳光的回忆,以致我以后每次故地寻梦,都要和你在烛光下开一瓶nedburg红酒,品尝一下开普敦的葡萄园的阳光,才可以举手长劳劳,回首恋依依地吻别有你的碧蓝天空和60亿岁的土地。你从来不送我,但是当我的飞机沉重的向着我的故乡拉起的时候,在我的翅下斑斓远掠的土地上,我知道,你在那里。 也很奇怪,我从来没有给你写过信,连电话也是一年一两次而已,但我却很顽固地自信着,一旦我的声音在你的耳边响起,你会在第一时间知道,你会在第一时间往回朔越15年的漫长时间隧道。你不知道我现在什么样子,在你总是笑意盎然的黑眼睛前,会徒然显现一个披一身非洲阳光的昂藏的亚洲男人。别用当年你惯常的微笑维持那种我从来不会打破的沉默,哼哼,你不说,我也知道。 今天收到你的邮件,我给你写了这封信。阿娟,我已经很多年不写信了,人行走在夕阳下,对旅店和一个安详的夜晚的具体渴望已不同于在朝阳里出发时期待奇迹出现的热情。我把15年前你给我的那罐果汁捂在胸前奔波了十五年了,我知道她不一定被酿成了芬洌的醇酒,但是只要我不打开她,谁也不知那是什么。而我,决不会打开她! 你故乡的夜已深了,我向你道晚安。 也许,在约堡明天的第一缕旭日吻上你的窗帘时,我的给你的第一封信会灿烂你鼻梁上那些可爱的小雀斑。 十五年友情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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