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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完税证明今日起可补开
2008年05月06日 星期二 14:28
已经进行申报,但没有获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的纳税人,主管地税机关将根据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申请,今日起为其提供门前补充开具服务。
  5月6日后,如果纳税人仍未收到集中开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且扣缴义务人已就纳税人上年度应税收入情况进行了完整、准确明细申报的,纳税人可自行或委托扣缴义务人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门前补开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纳税人对已收到的个税完税证明有异议的,也可以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查询,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后,由主管税务机关门前重新开具。
  据悉,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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