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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展览会需要审批吗
2007年10月21日 星期日 23:08
根据《上海市展览业管理办法》规定:举办国际展览的,需经市外经贸委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举办国内展的,无须审批。
  举办展览会,展览场馆方应当在签订场馆租用协议之日起的30日内,将场馆租用的基本情况报给场馆所在地工商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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