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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 Gill/John Barrowman RPS 分寸 Part One
2010/12/09 16:56

题目:分寸 Part One
配对:Scott Gill/John Barrowman
等级:我不会写H
声明:千金难买我高兴

 

Scott从很早以前就知道,仅有爱是不够的。爱可以雪中送炭,可以锦上添花,更可以是一把杀人不见血的刀。

 

有很笨拙的爱,比如大学时代比他高两级的那位物理系学长,打从他的新生入学舞会上就像五方揭谛护教伽蓝一样不离左右,逢年过节的还偷偷摸摸的给他寄价格不菲的礼物,而直到他临毕业的一晚出现在专业教室门口一脸的如丧考妣,Scott才忍无可忍的丢下画到一半的图纸,拽他出门,带他去最近的宾馆开了个房。速战速决之后,他冲进浴室洗了超简短的淋浴,出来边穿衣服边对床上梨花带雨的学长说:“慢慢来,明天中午之前你都可以在这儿休息。呃,不好意思,我明儿早上还得交图,所以,再见。”

 

也有很辛辣的爱,比如他刚工作第一年在年会结束后的晚宴上遇到的那位同行。狐狸一样的眼,不盈一握的腰。Scott自打工作之后作息一直非常规律,但是这位同行让他彻底乱了分寸,不是上山下海就是夜夜笙歌,更不用说隔三差五的摔盘子砸碗歇斯底里大吃飞醋或是没事儿找事儿各种神经各种【我觉得自己快要窒息了】,以及,接下来的美妙无比的盛怒中的性爱。三个月下来,一部好莱坞爱情动作大片拍完了,两人的同居生活变得十分尴尬,Scott发现他非常不喜欢他激动时甩手的动作,也不喜欢他冷笑时勾起的嘴角,他不喜欢他看电影时滔滔不绝的评论,他甚至无法忍受他看书时不停的换姿势,他觉得心烦。甚至连性事也没有之前那般美好,他们就像贪吃的孩子,迫不及待的吞下了生日蛋糕,却没有好好的品尝它的滋味,等回过神儿来只能懊恼的舔手指。

 

直到他遇到了John。John,John,John。

 

他既笨拙又辛辣,他歇斯底里起来更是无人能及。他笑起来太甜腻,生气起来又太入戏,一个微小的动作都能调动起全身的细胞,——或许只有在做爱的事情,这才算的上是优点;而在其他的时候,Scott尝试着把自己变成一个存储器。如果John让自己太开心,那么他告诉自己把这过量的开心存一点下来,等到他把自己惹毛的时候拿出来消气,就像二战时的先辈们存储战备粮那样。

 

在他们最艰难的时期,每当John心神不定的猛戳牛排或是重重的摔门而去或是死握着遥控器把所有的频道换过两轮之后或是大吼诸如“你心里除了自己还有谁啊”、“你这个自私的混蛋”乃至Scott最不能忍受的“你真的拥有爱的能力么”,Scott都会幻想自己是在表演子弹时间,慢慢慢慢的忍着一把砸烂的冲动放下手里的任何东西,慢慢慢慢的走进书房,慢慢慢慢的读一本一直都提不起兴致来读的书,最初的几页往往都在不知所云中度过,John那张怒气值满槽放大招的脸总会浮现在书页上,挥之不去。但几页之后,他就会渐渐忘记之前的种种,带着平和的心睡去。书是心灵的避难所,如此廉价,又如此安魂。

 

不管多么艰难与丑陋,最艰难的时期终于还是过去了,然而Scott却无法向自己解释他为何会选择留下来,John并不是他交往过的人中最美的,而他的性格更是跟好完全沾不上边。Scott几乎是在用分裂的眼光审视着他和John,直到1996年一个晚上。

 

那是一个美好的秋夜,白色的窗纱在晚风中摇曳,裹挟着茶花的香气,让人产生一种热带殖民式的昏昏欲睡。Scott趴在绘图桌上用他心爱的Parker 75勾草案,这是他牛津入学仪式上Sandy送他的礼物。John则趴在地板上和Penny打滚,John要把Penny当枕头,Penny小姐当然不肯,于是两只哺乳动物使用一种神秘的语言进行沟通,Scott觉得又心痒,又心烦,他不着痕迹的观察着John,接着有些恼怒的发现John的发色变得几乎和Penny一模一样,他对这只别的男人送他的狗的爱已经到了匪夷所思的程度。Scott发现自己有些坐立不安,继而又对自己坐立不安的事实愈发的坐立不安,于是索性去阳台上透气。一刻钟后,他觉得舒坦了些,坐回绘图桌上一看,自己刚勾的小透视上多了一个滑稽的小人和一条同样滑稽的狗,“混账!”Scott脱口而出,望向John,只见他正一本正经的抱着Penny喂它吃糖,Scott想起身给他一个教训,不料肘子一挥把Parker 75撞飞在地,“天哪,”Scott赶紧捡起来,懊恼的嘟囔着:“这下肯定更难用了。”他正在试水,一个毛茸茸的脑袋凑了过来,饶有兴致的观看,并发表评论:“为什么不买支新的呢?这笔至少10年了吧,或者我可以送你——”Scott正想说点什么,毛茸茸的脑袋转了过来,亮晶晶的眼睛看着他:“不,不对,你喜欢被折磨,不是么?”

 

是的,是的,是的。

 

那一刻,Scott几乎是用膜拜缪斯的眼神膜拜着John。这个傻瓜,他什么都知道,又什么都不知道。于是他俯身亲吻了这个傻瓜。傻瓜虽然有点搞不懂状况,但还是很迅速很激情的回应了这个吻,动用了自己全身的细胞。

 

自此之后,Scott安心的留在了John的身边。然而他的不安从自己转嫁到了John的身上。和几乎所有的同龄人一样,Scott的青年时代是在新左派的尾声中度过的。年轻的他在饭桌上最常听到的就是Stirling作为一个中产阶级对于新左派的种种揶揄,他感到不快但又无法反驳。Angry Young Men那一拨已经没赶上了,现在连新左派也要离他而去,真是情何以堪。除此之外,在中产阶级家庭成长无疑是件美妙的事情,Scott很享受每年暑假时Sevilla海滩的美景和热辣的男孩,于是他想,没事儿找抽神马的多膈应啊,其实并没什么确实的事情是可抱怨的嘛,一切都很正常。过了而立之年后,他的人生简直就像那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他生活中唯一的变数就是John,John让他心惊肉跳,John是个走钢索的人,姿态固然潇洒华丽,却步步凶险。这跟Yankee Doodle或是American Idiot无关,John作为一个个体,令他,另一个个体,Scott,感到担心。这里毕竟还是英国,不是巴罗曼星。

 

It’s a fine life, if you don’t weaken.可是人又怎能没有虚弱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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