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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想砍光湖北黄冈的森林 号召网友一起调查黄冈毁林和欺骗事件 冯永锋 农民要致富,大概除了农田,就是森林了。政府要想致富,大概除了盘剥人民,就是盘剥资源。而资源,大概矿产、风光、“污染容量”这些东西;如果这些东西都不太有,企业不多,矿产零碎,能想得到现成资源,就是森林。 因此,很可以说,2008年随着集体林权改革在全国的铺开,全中国的人民,都把发展的资源利用体,不约而同地转向了森林。
![]() 政府想把森林砍光一次,农民想把森林砍光一次,一些造林集团,也想把森林砍光一次。这样可以挣到卖木头的钱,可以挣到砍木头的劳力费,可以挣到加工木头的“产业增值”,可以挣到植树造林补贴。 这时候,一些骗子也开始粉墨登场了,如果说前两年以造林面目出现的传销案和非法集资案,与森林本身没有关系的话,如果说像金光集团这样的国际纸业大鳄,多少还有一点真心实意求发展的话,那么像曼图林业这样出身不明、行为方式诡异的“国际集团”,很有可能就在玩一种新型的欺骗游戏,最终,它不仅让政府上当,让农民上当,更重要的是,让中国的生态又一次受到欺凌和侮辱。 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对这个事件,我没有来得及到现场去调查。我这里只是综合一些故事,让大家自己去分析吧。当然,像这些举报信的作者们所盼望的,如果网友能够参与调查,不知道比一个记者的力量要大多少。
(小题)有人向我“举报”湖北黄冈政府很可能被一企业欺骗 我大概被当成中国较为关注天然林的记者,因此,我的邮箱里,总会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有关天然林被毁的“紧急举报”。 有一天,我收到了一篇文章,名字叫“惊天大骗局 国际皮包公司疯狂砍伐中国天然林;空前大劫难 地方政府官员竟然当头号政治任务” 近日,笔者接到湖北省红安县觅儿乡村民报告称,有上级文件要求村民将附近山上树木全部砍光,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卖给一家外资企业。李家畈村支书董荣清表示,这是上级最近发布的一级政治任务,本村共有天然林地2950亩,上级下达了砍划2100亩的硬性指标任务。据笔者得到的觅儿镇政府文件称,这个荒唐的政治任务源自黄冈市政府统一部署的林改计划,目的是要将本地建设成为香港某外资公司的纸浆基地。笔者在现场看到,已经有大片的森林已早在今年3月份未经任何批准而被夷为平地,而非常奇怪的是红安县林业局竟然在五月初已为其补办了林权证。 湖北省红安县觅儿乡位于武汉黄陂区著名的旅游风景区木兰湖畔,拥有较大面积的天然林,各种珍贵树种十分丰富。这些天然林历史悠久,除在文革时期遭到部分破坏之外,一直为当地自然环境和人民生活提供着优美的天然屏障。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当地天然林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和恢复,植被葱茏,动物数量日渐增多,风景秀丽,气候宜人。然而,就在此时,竟然有人要以“政治任务”的名义将这一切破坏净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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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有关文件称,湖北省黄冈市委为发展本地经济,将把黄冈地区1000万余亩林地中的最佳林区中的450万亩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出卖给香港公司在黄冈设立的“曼图林业有限公司”,任其在10年内分期砍伐完毕, 并拥有林地使用权30年。曼图公司所要购买不是低产林,而是高价值林,其收购标准为“有林地重点商品用材林,包括乔木林、楠竹林,排除小径竹类。树种:原则限定为马尾松、湿地松(火炬松)和杉木。树龄:以近、成熟林优先考虑。林分蓄积:不分起源,每亩蓄积在2立方米以上。” 更令人震惊的是该公司的收购价格低廉到等于空手套白狼。政府下发的租借林地及购买木料的计算方式:“土地租金12.8元/年亩,林木价格111元/吨。付款办法:签订合同办理林权证后,按实际面积每亩支付120元定金和第一年土地租金12.8元,共计132.8元/亩。以后每年采伐10%,按实际出材量计算付款,扣除原付定金”。无论是政府文件还是合同都只字未提树木砍伐之后如何补种的问题。显然,所谓“林改”、所谓“林纸浆基地建设”就是地地道道的滥砍乱伐!我中原大地的珍贵天然林就这样被拱手白送给外资企业了!怎能不令人震惊、痛心、愤怒! 经过笔者调查,发现了更令人震惊的事实:这个名为“曼图林业”的香港公司号称是由香港曼图集团、加拿大嘉汉国际林业投资有限公司、美国摩根斯丹利联合出资组建的。其实,它的背景非常复杂,完全是一个国际皮包公司。该公司在位于大西洋和加勒比海之间、面积仅153平方公里的一个名为“英属维尔京群岛(British Virgin Islands)”注册,主营业务不明。更为严重的是,该公司现已债务缠身,欠债高达2亿美元之多,随时面临倒闭。或许正由于此,它才想出一条快速捞钱的“妙计”,就是以林业开发的名义将我中原的大片珍贵树木掠夺一空,迅速发财以还债。 目前,该公司已经在湖北、江西、安徽等省进行着同样的大规模廉价收购、采伐中国天然林的活动。用搜索引擎在互联网上可以很容易地找到其踪迹。该公司的疯狂砍伐中国行动,以所谓种“经济林”的名义来将本地数十年甚至上百年生成的品种繁多、难于再生、价值极高的原生林刨挖一空,将导致我国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对中华民族子孙万代的生活环境造成不可估量的巨大损失。 然而,我们的地方政府不仅没有识破和制止这种惊天大骗局,而且通过层层发文件布置政治任务的形式助纣为虐。黄冈市政府通过行政手段,发布红头文件,动用政府行政权权力和人力物力,组织各级政府,“成立机构、宣传发动”,把按时完成这一出卖天然林的任务当作头等“政治任务”来抓。当地农民大多没有多少文化且生活贫困,他们不知道他们签订合同的对象是一个负债累累、随时可能破产的国际皮包公司。他们见到树能变钱就高兴,根本不理解合同的真正意义,因为合同是在政府组织动员下签订的,他们相信政府。 然而稍有头脑的人不禁要问: 由政府负责组织、动员、诱导甚至强迫农民签订如此不利于他们的合同是否合法? 以政府的名义发动群众来签一个与政府无关而只有外企与农民之间关系的合同是否合法?以政府的名义、大量动用政府机构的人力物力来为一个私营外企从事收购本地山林以使其牟利,是否合法?是什么力量驱使这些地方官员如此大动干戈为他人“做嫁衣裳”? 如此荒唐而危害巨大的行为值得一切心怀良知的有识之士的严重关注,并立即行动起来进行紧急干预和制止!恳请你们动用一切力量揭露这个惊天的国际大骗局,为保护中国的生态环境做出自己的贡献,哪怕仅仅是将此文和材料发送给您认识的人。 这篇文章还附来了许多材料,比如对曼图林业的背景调查。调查结果发现,曼图林业的真实状态与政府出面发布的宣传材料有无数的不符之处: 1. 曼图集团(Mandra Forest Finane Ltd)负债一亿九千五百万美元。它一直设法在每年五月前付清欠债利息。其经营不善,财务困难重重。2005 ,2006, 2007 每年都亏损500万美元以上。它根本没有,也不可能在安徽投投资“数亿美元”,而极有可能是预购了未来价值数亿美元的树林--但树木的买主不会在一年内买清所有树木。它随时都有可能因周转不灵而要么借更多债,或宣布破产。2013年或此前它极有可能宣布破产。 2. 该公司根本不是香港公司,而是注册在拉丁美洲的一个只有20000余人的小岛国“British Virgin Island” 。 3. 曼图林业是曼图集团的子公司。曼图集团根本没必要另立公司,而此一动作可能完全是为了掩人耳目(曼图集团在公司运营评定上多年一直被列为负面观察- 它必须在每年五月底以前偿付一笔债务,否则或更被降级 )。 4. 曼图林业和其母公司曼图集团在未来十年或者更久,只能靠砍树卖木付债,根本不可能投资黄冈。它唯一所能做的是挑选好砍好卖的树木卖掉付债,越快越好。 5. 曼图林业及其母公司曼图集团本身没有任何种树植林经验技术,而在2006年与嘉汉林业签署协议,转让曼图林业15%的利权以获得加汉林业的经验及管理技术。不能说是“嘉汉林业 ----联合出资组建” 曼图林业。 6. 没有任何证据显示“美国摩根斯丹利联合出资组建” 曼图林业。
(小题)黄冈政府出面辟谣,说是无中生有,捏造事实 这些“举报信”同时也张贴到了网上,引发了政府的警觉,于是湖北黄冈的有关政府部门出面反击了。他们说这是“无中生有,捏造事实”: 近段时间,在中华网等网站上署名“李清平”、“旅美同乡会”、“东流水”发表了很多无中生有、捏造事实、抨击黄冈市人民政府引进香港曼图公司落户黄冈大规模砍伐原生林营造速生丰产用材林上林浆纸一体化项目的文章,引起了不明真相的网民跟帖和热议。其主要内容有:(一)5月21日,在中华网论坛上署名“李清平”的发表一篇《请紧急制止湖北省红安县觅儿寺镇李家畈村大举破坏天然林》的文章,状告省长李鸿忠及所有不作为的林政和环保部门,反映红安县觅儿寺镇李家畈村与武汉黄陂区塔儿镇交界处的木兰湖畔,有人未经批准正在大规模毁山砍树,破坏天然生态林。(二)6月11日,署名“旅美湖北同乡会”的发表一篇《海外华人呼吁湖北省政府立即中止大规模砍伐原生林》的文章,反映曼图公司是骗子公司,黄冈市把黄冈地区450万亩林地上的所有林木出卖给“曼图林业”,任其在10年左右分期砍伐完毕,曼图公司砍伐行动已经开始,许多地方被“剃头”式地砍伐一空。(三)6月1日,在红安论坛网上网名“东流水”发表一篇《请饶了红安百姓,不要在红安发展速生林》的客论,同样反映红安县觅儿寺镇李家畈村与武汉市黄陂区塔儿镇交界处的木兰湖畔,有人未经批准正在大规模毁山砍树,破坏茂密天然生态林,一些山头天然树林已经完全被毁。6月11日,网名“东流水”的又在红安论坛网上发表了《5种理由不允许红安种速生林破坏生态》。(四)6月8日,在新浪网上发表了一篇《惊天大骗局-国际皮包公司疯狂砍伐中国天然林 空前大劫难-地方政府官员竟然当头号政治任务》的文章,反映上级文件要求红安县觅儿寺镇村民将附近山上树木全部砍光,以极其低廉的价格卖给一家外资企业;有人冒天下之大不韪,堂而皇之地动用政府资源大规模破坏我国异常珍贵的天然林。 事实真相是这样的: 1、红安县觅儿寺镇李家畈村没有发生大规模砍伐天然林的情况。红安县觅儿寺镇李家畈村李家湾组村民李仁平多年在外经商,积累了一定的资金,看着家乡近年来大部分人员外出务工,部分水田、旱地多年无人种植,荆棘丛生,若继续任其荒芜实在可惜,欲从农户手中租赁过来投资种植意杨,从事林业开发。这样不仅使土地资源得到了利用,同时也可以给大家带来点租金收益。经与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各农户协商,李仁平以13元/亩的租金租过来了,共计500余亩,租期为20年,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书。随后,李仁平迅速将所租赁的土地全部栽上了意杨。在种植意杨的时候,李仁平担心在李家湾组所租14.7亩土地与附近山林交界,一旦山林发火定会殃及意杨,于是经与拥有山林使用权的村民协商同意,在意杨地与山林接壤的地方开辟防火带。为节约费用,李仁平将整地、建防火带工程承包给黄遵祥实施,用地坎、修防火带时所砍树木抵整地费用。黄遵祥采伐交界处部分林木虽然事先征得了林木所有者的同意,但未到林业部门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红安县林业局接到举报后迅速派人进行现场勘测,经测算,共无证采伐马尾松蓄积6.9立方米,所采伐的林木均为人工商品用材林,不是天然林。其中:李家湾组碾子岗处修防火带长200米、宽2米,采伐蓄积2.1立方米,张家湾组方家躺处修防火带长800米、宽2米,采伐蓄积4.8立方米。黄遵祥滥伐林木一案红安县林业部门已按有关法律法规于5月20日进行了处理。因此,觅儿寺镇李家畈村李仁平虽然未经批准砍伐了树木,但不是大规模砍伐,砍伐的也不是天然林,更不是曼图公司砍伐的,网上反映的问题夸大事实,张冠李戴,严重失实。 2、曼图公司至今实际一棵树未砍。香港曼图林业公司是由曼图资源有限公司联合嘉汉木业有限公司(加拿大多伦多股票上市公司)、国际投资银行根士丹利共同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从事森林资源投资、经营、管理的商业机构。黄冈划定为商品林的林地多为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所造的低产马尾松纯林,亩平产值极低,为了提高林地收入,必须对低产马尾松纯林进行改造营造速生丰产林。因黄冈林业投资严重不足,为了加快营造速生丰产工业原料林步伐,黄冈市委、市政府引进曼图公司进驻黄冈参与工业原料林建设。2007年8月31日,黄冈市人民政府与香港曼图公司签署《黄冈市人民政府与香港曼图公司合作发展工业原料林基地项目协议书》后,香港曼图公司在黄冈市注册曼图黄冈林业有限公司,开展林地收购业务。到目前,该公司已在黄冈市红安县、浠水县实际测量林地面积10万亩,签订合同收购面积2.62万亩,已支付林地租金、林木款、工作经费共363万元。所收购的林地均未办理林权证,也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至今一棵树未砍。因此,网上反映“曼图公司砍伐行动已经开始,许多地方被‘剃头’式地砍伐一空”,是严重捏造事实,造谣惑众。3、曼图公司在黄冈收购林地发展速生丰产用材林,是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进行的。包括曼图公司在内的所有在黄冈从事林业经营、开发的单位和个人,要想取得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均须按照“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进行流转。经营者承包或买断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是否流转,由经营者自主决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流转。凡自愿流转的,要签订流转合同,及时办理林权变更手续。集体统一经营的林地、林木的流转,必须进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并经过三分之二以上的农户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林木和林地的流转应按“林业要素市场”规定的程序进行,防止出现盲目、无序、乱砍滥伐、改变林地用途、改变公益林性质和公有资产流失等现象。各级政府只起宣传、引导作用,决定权为广大林农。同时,黄冈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鼓励各种社会主体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投资纸浆林基地建设。凡有能力的农户、城镇居民、科技人员、私营企业主、外国投资者、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团体的干部职工等,都可单独或合伙参与林纸一体化纸浆林基地开发。鼓励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承包、租赁、转让、拍卖、协商、划拨等形式参与林地流转。纸浆林基地使用权可依法抵押、担保、入股和作为合资合作的出资或条件。所以,网上反映“有人冒天下之大不韪,堂而皇之地动用政府资源大规模破坏我国异常珍贵的天然林”的谣言不攻自破。 4、曼图公司在黄冈所从事的林业生产经营活动是依法进行的,不会发生大规模乱砍滥伐。曼图公司等森林经营单位在黄冈收购林地后,必须在林业部门的指导下,按照《黄冈市速生丰产用材林总体规划》编制好所收购林地的森林经营方案。在采伐林木进行低改前,必须编制实施方案,经专家严格评审通过后,方可进行,同时,林业部门加强对森林经营单位工业原料林的培育、采伐、更新进行指导和监督,督促经营单位控制皆伐面积,伐后及时更新,注意整地方式。在坚持限额采伐的前提下,实施有计划的采伐,上一年度采伐后没有及时造林的,或没有充足苗木准备的,下一年度不安排采伐计划,所以不会造成大规模乱砍滥伐。 5、在黄冈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不会造成生态破坏。黄冈有1100多万亩林地,按照分类经营的原则,根据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和省级生态公益林区划标准,界定黄冈市有58万亩国家级重点公益林、107万亩省级生态公益林,这些地方是生态脆弱、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地方,是严禁流转的,曼图公司等企业在黄冈收购林地没有一块地方涉及到生态公益林,凡界定为生态公益林的地方,国家财政、省财政每年都给予了生态补偿,各地按要求进行严加保护,为黄冈提供生态屏障。其它地方为商品林地方,是用来发展商品林业的。因此,在黄冈大力发展速生丰产林,是不会造成大规模生态破坏的。至于网上有人所说的,黄冈不宜发展速生丰产林,发展速生丰产林会破坏生态环境是没有道理和科学依据。 6、关于出租林地更新造林问题。曼图公司与黄冈政府协议中明确规定:乙方租赁林地后,要在林业部门的帮助下按照黄冈市速生丰产林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林林经营方案,由林业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后实施,采伐林木必须在苗木准备充足、林业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并要保证在当年或次年及时更新造林,不能破坏生态环境和引起水土流失,文中所说的只砍不种纯属无稽之谈。 7、协议中明确规定:曼图公司收购林地是作为黄冈市发展林浆纸一体化原料林基地配套工程,砍伐林木要用于黄冈林浆纸项目,文章中所说的要将本地山林变为外资公司的纸浆基地是没有根据的。
(小题)政府有多大权力“替农民作主”?号召网友一起调查
当然,政府的反击引来了许多反驳。也引起了我的三个疑问: 如果是欺骗,那么这中间存在三大骗局,一是企业试图欺骗政府或者政府的某些领导人;二是政府和企业试图欺骗生态,在不需要种树的地方种树,把砍天然林种人工纯林当成“生态建设”;三是政府在欺骗农民,因为林权改革是要把林权分给农民,让农民自己来决定如何发展,政府没有权力来替农民作主;而当地政府这种把农民权力“统一打包”转让给某家公司的行为方式,胁迫农民“按时卖地”,必然要遭受质疑和反抗。 好在这是一个公众参与时代,政府任何行为都会马上置到网络的阳光暴晒之下。 紧接着,我又收到了对政府反驳文章的反驳。这篇文章名字叫《是谁在“捏造”?是谁在“掩盖”?》这篇文章对黄冈的反击文章逐条进行了辨析,摘要如下:
红安县李畈村毁林可能只是个案; 呼吁湖北省及国家林政部门彻查黄冈各县砍划天然林真相; 呼吁新闻媒体介入调查相关事实真相; 呼吁广大网民提供相关毁林线索; 呼吁全国人民一起保护天然林!
既然是捏造,为什么得到众多网友的响应,尤其是许多黄冈网友的证实? 合作毁林改林之前,有没有对曼图进行过资信调查?曼图在北美已被列为信誉观察对象。我方的合作者有没有得到曼图全面的资信证明和担保? 数十万甚至上百万亩的原生林改造,涉及几百万人口及整个鄂东地区生态,岂能按一般合资公司来经营? 难道原文中所列地方政府的相关政策规划文件及新闻发布也能捏造? 砍划行动现在当然是刚刚开始,如果等到砍了10年以后,难道到那时有人揭露才不算捏造? 在天然林本已极度匮乏的中国,难道还有一种理由可以破坏天然林吗? 如果有,我想请问是哪种理由可以破坏天然林,甚至是成片地毁灭天然林?是权力可以这样作,还是政策可以这样作,或者是法律可以这样作? 如果数十亩的砍划都不叫大规模砍划,那我想请问,砍划多少才算大规模砍划?难到真地要每次每片砍划数量达到200亩以上才算大规模砍划?森林与矿产一样属国家资源;签订了土地租赁协议书就可以大肆砍划天然林吗? 即使是开发商花了钱,得到了乡民的同意就能大肆砍划天然林吗? 他砍掉这么多天然林有没有合法手续? 如果有,是谁给他办理的合法手续? 是哪一级行政部门批准他砍的? 是哪一个权高位重的领导授权他砍的? 李姓开发商为什么要砍掉天然林改种上意杨?是他个人要办纸浆厂吗?还是黄冈地区要办纸浆厂? 把砍掉天然林改种经济林说成是纯个人行为是想为谁开脱责任呢?数十亩茂密的林地所砍只得只有6.9立方米,你相信吗? 如果真的李砍划天然林与曼图无关,没有政策许可也没有合法批准,就李所砍天然林数量完全可以判刑收监。为什么李不但没有得到处罚,反而有人说他砍得正确,无罪可言呢?
曼图既然不砍树,干嘛到乡村散发宣传买林砍林种林规划?为什么李仁平手中有他们的买林砍林种林规划及合同? 曼图既然不砍树,为什么在红安浠水测林丈地10万亩,签订合同2.6万亩? 也许曼图真的没砍树,因为他出了钱让村民自已砍;是不是这样曼图就等于没砍树呢? 在鄂东地区马尾松如果不算天然林,那什么树才是天然林,难首是刚插上的小指大小的意杨枝条吗? 要打造纸浆基地就要以砍掉数百万亩原生林为代价吗? 林业投资不足就要以12.8元一亩,111元1吨的价格卖林卖地吗? 在鄂东地区马尾松如果算是低产林,那什么才是高产林? 难道本文作者忘记了马尾松才是当地最高产的林种?为什么一定要改种成意杨才产高产林? 究竟是要的GDP的高产林和政绩的高产林,还是要生态的高产林? 黄冈地区同曼图合作,有没有对曼图的信誉背景考察过? 纸浆基地一向为污染和毁林之祸源,为各省所不欢迎行业,黄冈对此立项又没有进行过论证? 12.8元1亩,111元1吨的原生林价格也叫自觉自愿? 天下有这样的自觉自愿吗? 森林尤其是原生林为国家资源;无论是承包、租赁、还是转让、拍卖;国家有哪一部法律规定可以自由自愿砍划的?个人和集体有经营权,但有成片甚至成千上万亩砍划和改种的权力吗? 与曼图林业的合作者是不是认为“天然林不砍就一分钱也变不出来,一定要砍才能卖钱呢”? 不会大规模的砍划,难道小规模的砍划就行了吗? 不会一次性砍划,难道分期分批的砍划就行了吗? 每年给12.8元1亩,换得村民的同意就合法了吗? 以改造低产林为名砍划天原林,获得地方政府配合就合法了吗? 无论有多少好的美名,对原生林下手就是犯罪! 这么好的用心和意图,为什么不在荒山荒坡和路边种树,却要对最茂密的原生林下手? 在中国购进资源,在中国生产产品,在中国出售产品,在中国获得利润的外资企业就不算是外资了? 砍树改林用于国内企业,砍树就成合法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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