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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问:哪些进出口货物可以免征关税?
2009-05-25 09:28

哪些进出口货物可以免征关税?

(一)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二)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三)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四)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
(五)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的货物,可以根据海关认定的受损程度减征关税。
法律规定的其他免征或者减征关税的货物,海关根据规定予以免征或者减征。
    特定地区、特定企业或者有特定用途的进出口货物减征或者免征关税,以及临时减征或者免征关税,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类别:进口日志 | 添加到搜藏 | 浏览() | 评论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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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1
2009-05-25 09:37 | 回复
谢谢。
 
2
2009-07-29 11:02 | 回复
回复ye6425fang:

多谢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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