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翁的天地
百度空间 | 百度首页 
               
 
文章列表
 
2009年07月11日 星期六 上午 09:01
  一个人本身就是一个谜。人最不了解、最不明白的,恰恰是人自身。“认识你自己”,对于每一个人来说,都是挑战。
  认识自我,发挥自我的特长,扬长避短,是一个人生活美满事业成功的关键。战胜自我,超越自我,是普通人成长为伟人的秘诀。
  珍视自我的心灵,尝试与自己的心灵对话;认识自我,开启束缚心灵世俗名利枷锁;放飞心灵,让心灵自由飞翔在宇宙浩瀚的天空。
  闲暇之时,让自己与孤独为伴,使自己的心灵能有机会进行一次“逍遥游”,在无穷无尽的遐思幻想中,体验宇宙和生命的奥妙,给枯燥乏味的生活增添几许浪漫奇特的色彩,让生活变得有趣。
  拥有好奇心,对未来持有美好的梦想与希望,时常产生不同凡俗的奇思妙想,喜欢探索宇宙生命未解之谜,这是保持一个人青春活力,让心理年龄永远年轻的简单易行方法。
 
2009年07月10日 星期五 上午 09:09
 作者:袁传旭

    在我们的传统观念中,1688年的英国光荣革命是一场不彻底的革命,因为它保留了帝制,而法国大革命则是一场彻底的革命,因为它推翻了帝制,建立了共和。这种认识的依据源于帝制意味着专制、腐朽、没落,而共和制则体现了自由、民主、进步。可历史的本来面目却是,英国革命使议会对国王的斗争最终以胜利而告结束,它以不流血的方式完成了政权的更替,使得“议会至上”原则和他们前辈不懈争取的其他宪政原则终于得以确立,开创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成为人类宪政史上重要的里程碑。

      在光荣革命前,国王詹姆斯二世由于违反前王国政府制订的有关限制不从国教者和天主教徒担任公职的法律,委任天主教徒到军队、政府、教会担任要职,支持任命天主教徒出任大学教授,撤销限制不从国教者和天主教权利的法令(不从国教者和天主教被贵族们认为具有激进和暴力倾向)。詹姆斯二世并且宣扬“君权神授”,逮捕新教徒,实行专制统治,导致与议会的斗争加剧。这使反对詹姆斯二世的辉格党和托利党人面临选择,废除帝制是否能够成功暂且不说,引发剧烈社会动荡是肯定的,即将“把国家投入到血泊之中,把他们的宗教、法律和自由带回到刚刚逃出的那种危险之中”。而且即使废除帝制,也不一定能够达到革命者想要达到的目的。殷鉴不远,十七世纪中叶,英国议会在与国王查理一世的斗争中,取得了胜利,将国王送上断头台,宣布建立共和。可是共和制并没有使人民企望的权利得到落实,克伦威尔利用通过战争积累起来的无法制约的权力武力解散了国会,以“护国公”的名义对国家实行了更为严厉的军事独裁统治。因此,辉格党人和托利党人选择了妥协,推翻詹姆斯二世以后,他们同意新教徒玛丽和其夫君威廉共同继承王位,由于威廉之妻玛丽是詹姆斯二世的女儿,使得王位的继承具有了合法性的成分。但他们向威廉提出了一系列继位的先决条件,限制其作为君主的权力,即要求王位的继承者威廉签署由议会提出的《权利宣言》。内容包括:国王未经议会同意不能停止任何法律的效力;詹姆斯二世的行为是破坏法律的行为;不经议会同意不能征收赋税;向国王请愿是臣民的权利,侵犯即为非法;新教臣民可以配备武器;国会内演说、辩论及议事自由,不应在国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议员选举自由。威廉接受了宣言,并经议会正式批准定为法律,即《权利法案》。政治需要妥协,而光荣革命被历史学家和政治学家们奉为人类史上政治妥协的经典案例。

      经验告诉我们,任何重大社会事件的发生都不是无中生有的,它们都有其深厚的背景,这种背景反映了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研读英国的政治发展史可以发现,其法治文明是如此久远,在1688年之前,英国已经为其实现宪政完成了必要的铺垫,可以说,光荣革命是一件水到渠成的事情。 早在八世纪,英王在登基之前就要举行加冕宣誓:“保证教会、国家和人民的安全”,“保证维护法律”,“在司法审判中惩恶扬善,伸张正义”。如果国王违背誓言则被视为“违法行为”,有可能被废黜,甚至招致杀身之祸。自十二世纪起,他们就提出:“在法律面前,各种身份、各种阶级一律平等。”法律至上的观点在十二至十三世纪时已经成为多数英国人的共同信念,“国王不应服从任何人,但应服从上帝和法律,因为法律创造了国王,国王必须遵守法律”。

      1215年,在贵族们发出对国王宣战的压力下,约翰王被迫签署被称为世界上第一部宪法性质的文件——《大宪章》。《大宪章》明确了法律至上、王权有限的原则,界定了王权,对封臣的权利作了全面的承认,明确了人民的财产权及继承权、自由人的自由及自由习惯。如,把自由权“授予吾王国一切自由人(至少授予贵族)”;未经议会同意不得征税,“凡自由人未经其同级贵族依法裁判或经国法判决,不得被处以扣留、监禁、没收其财产、褫夺其法律保护权,或被处以放逐、伤害、搜查或逮捕”。约翰保证,“我们不愿向任何人出卖权利或正义,不愿对任何人拒绝权利或正义,更不愿迟延权利或正义的实现”。《大宪章》还规定,设立一个监督机构,通过贵族推举由二十五人组成一个特别委员会,以监督《大宪章》的执行,并把武力作为最后的保留手段。《大宪章》在爱德华一世(1239—1307)时被最终确定;爱德华一世时,还制定条例,规定贡税或补助金,未经本王国大主教、主教、伯爵、男爵、骑士、市民及平民中其他自由人同意,国王或其嗣君不得征收之。

     《大宪章》以书面形式对王权作了限制,对人民的自由权作了明确规定,但它所体现和宣告的宪法原则要能真正发挥实际效能,必须借助一定的有形力量作支撑。几乎与《大宪章》颁布的同时,一套全国统一的法系——普通法开始形成。普通法由普通诉讼法庭、王座法庭、财政法庭和巡回法庭所组成的专职司法组织,以及由职业法官和职业律师组成的职业法律阶层实施,因而,普通法从一开始就具有相对独立于王权之外的特征。随着普通法的发展,逐渐产生了维护公平、正义的衡平法,以作为对普通法的补充和救济,并确立了衡平法优先于普通法的原则。

     在贵族的压力下,1258年亨利三世签署了“贵族请愿书”——《牛津条例》,该条例规定,议会每年举行三次会议,由此,一个定期开会议政的机构——议会——开始形成。议会成员不仅有贵族、主教、大法官、各郡骑士,而且包含了市民阶层的代表——市民和下级教士。在中世纪的英国人看来,议会是改进行政和司法,分配正义的机构,承担外交、征税、司法上诉等工作。到爱德华一世时,议会已经塞满了经过英国法和罗马法训练的人员,能够非常专业地应付议会的所有事务。这使得英国的议会具有广泛民意基础,得到民众广泛的拥护,成为制约和平衡王权的有效力量,虽然在与国王的斗争中,时而处于弱势地位,有时甚至被强行解散,但相对议会,国王很早就不具有绝对的权力,大多数时间里,国王已不能离开议会独立行事。所以,在英国法治进程中,议会在其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社会各阶层通过议会来反映他们的利益诉求,使得社会的张力及时得到释放。

     在1275年至1290年间,议会制定了三个《威斯敏斯特条例》,规定了保护国民不受政府官员之侵害,教会的财产、地产完全保有的自由以及财产的继承和转让的权利。十四世纪,议会权力得到明显增强。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议会拒受王权的限制,甚至推翻能力薄弱的国王,如爱德华二世和理查二世。爱德华三世(1312—1377)时,下议院开始单独开会。议会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借贷款于君主或捐献于国王;任何人除经依法律正当程序审判,不得将其驱逐出国,或强使其离开所居住之采邑,不得予以逮捕、拘禁或取消其继承权,或剥夺其生存之权利。“未经议会同意的所有税制都是非法的;下议院有权调查和纠正滥用职权的行为;检查公共财务和拨款,以弊政为由弹劾国王的大臣”。1341年,“议会要求国王对议会负责,法官和大臣由议会委任,得到了国王的认可”。理查二世(1367—1399)末年,议会坚持“国王应依靠自己的收入生活”。兰卡斯特王朝(1413—1461)时期,议会以法律条文明确规定了两大原则:“各种财政案的决议,归下院主管;任何议案,非经上下两院同意,国王不得予以重视或表示赞同。”十五世纪和十六世纪,言论自由的权利逐渐在议会得到确认。十七世纪初,英国法院和下议院分别宣布,反对特许任何人包括国王对生产、经营的垄断和控制。在一著名的“垄断案”中,法院指出,特许生产任何产品的排他性权利是“对普通法及臣民自由的侵犯”。自此以后,关于将法律平等地适用于所有贫民的要求成了议会反对国王目的的主要武器。詹姆斯一世时代,议会对未经它议决的税收加以反对,并凭借弹劾权制约着各大臣的活动。1628年,查理一世接受了议会提出的《权利请愿书》,请愿书“请求国王未经《议会法》许可不得强迫任何人缴纳任何款项,任何人不因与此相关的事情或拒付而受到侵扰;任何自由人不得像从前那样被国王随意监禁或拘留;不得安排士兵或海员入住不欢迎他们的人家”。1679年,议会制定了世界上最早的《人身保护令修正法》,以此限制王权,保障公民有反对自己认罪和“以惩罚对付犯罪”的权利。

     无论是从英国法律的历史发展还是日常适用来看,英国“法律至关重要的一个特点是对最高法院的判决,哪怕是独任法官的地位及其尊严的维护和坚决服从”。另一方面,英国议会与法院表现了相互支持的特征。如,1637年法官就英国绅士汉普登拒绝交纳筹款一案宣布,“非经议会批准,国王筹款是非法的”。1660年,“威斯敏斯特议会宣言”规定:“任何涉及本国每个自由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的诉讼,都应当依本国的法律进行裁定,而且议会不得干预日常行政,也不得干涉司法机构活动”。这就明确了“权力分立”原则。詹姆斯一世时代,议会主张有权宣告议员选举的效力,保护法院对于国王的独立。

     个人财产权是人类文明的基本要素,也是自由社会的基石。对个人财产权的保护在英国法治史上得到了充分的体现。他们认为“大财主至少会成为国家这艘船的压舱石”。英国议会对个人财产权予以了足够的重视,通过一系列保护个人财产权的法律,并且取得了控制税收、拨款的权力。伯克描述到:“在英国的议会里,对一块菜园的租赁权、一间茅舍一年的利润,对一座小酒馆或面包店的信用、对侵犯所有权的最微不足道的迹象,都比法国对属于那些最可尊敬的人物的最古老、最有价值的地产或对法国整个商业金融界的处理要更郑重得多。”英国人对立法权的权威怀有高度的尊重,但从未梦想过议会有任何权利去侵犯财产权,压倒惯例法。

     与之相比较,法国议会(贵族、僧侣、平民组成)虽然形成于十四世纪,但没有定期会议制度,1614年召开最后一次会议,直到1789年大革命爆发前再未召开。法国大革命时期,国民议会却是一种破坏性的力量,一个无法无天的狂乱组织。追求所谓的“生而平等”,国民议会成了“抄没者集团”,成千上万的人不经起诉、听证和审判就被全部没收了财产,最后,全体法国国民的财产权遭到了剥夺。那些品位崇高、职责神圣、受人尊敬的社会贤达,沦落为一种贫困、卑贱、受人鄙视和受人施舍的状态,变得一文不值。

     由此可以看到,在光荣革命前,英国人的基本自由权和财产权已得到实现,分权与制衡的宪政框架基本建立,法律至上、王权有限的原则得到了确立。需要指出的是,英国虽然发生过清教战争,但与欧洲大陆国家相比,其残烈程度和持续的时间都要小得多和短得多,并且,许多重大政治事件和重要法律的产生都是国王与贵族或议会通过谈判达成妥协而得到解决。人类的历史说明,利益的结合与对立,权力的相互争斗、作用和反作用,可以得出社会的和谐。引用伯克的话,互相对立和互相冲突的各种利益“是对付一切鲁莽的决策一道有益的障碍,使得深思熟虑不是一种选择,而是一种必然,使得一切变化都成为一种妥协的课题,自然而然就会得出节制;它们形成了种种气质可以防止粗暴的、鲁莽的无法无天的改革,并可以使得少数人或者多数人一切的为所欲为、不顾一切地运用权力永远成为行不通的事。社会的各个成员和各种利益的分歧,使得普遍自由的安全性得到增强”。

      英国革命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英国革命发生不久,就相继发生了两场革命——美国革命(1775年)和法国大革命(1789年),但它们遭遇了不同的结果,美国获得了成功,实现了其宗主国信奉的自由价值观,而法国却遭到了惨败。对此进行探究,是一件很有意义的事情。我以为可以归纳为下面几方面因素。

     宗教因素。宗教源于人类对所处世界的无力、无知和无奈,只得把希望寄托于物质以外的世界,以求获得上帝的救赎。人类希望通过宗教约束人的行为,限制人性之恶,获得某种归宿,抚慰人类脆弱的心灵。 英国宗教表现了两个特征,一是宗教是英国社会的基础。英国人把世间万物看作神的旨意或神的安排,特别强调国家是造物主的最重要安排。他们认为,“宗教是在一切事物中显著地体恤和保护全人类的无所不在的仁慈的主所赐予我们的最有价值的恩典”;正义和仁慈是宗教的本质,“没有宗教不可能使人清除自己对私欲的种种迷恋”;认为教会对他们的国家“不是一种方便,而是一种本质”。教会方式和体制有利于道德和纪律,教会与国家是不可分离的,教会是整个宪法的基础,借助于宪法,可以支撑一个牢不可破的联盟。因而,英国从幼儿到成年的所有阶段的教育都完全掌握在教士手里,人们的精神领域受到教会的教导,不受世俗政权的控制。宗教信仰使得英国人包括其统治者变得谦卑、自律和自制,他们不会认为自身无所不能而变得目空一切,无所禁忌,恣意妄为。

      英国教会独立于国王和贵族之外,教会的地产被认同为私有财产,国家只是他们的“护卫者和调节者”。他们认为把“把教会和教会的财产委诸捉摸不定的民事或军事机构的任何部分,也就是委诸个人的捉摸不定的贡献,乃是不明智之举……当教士的影响力依赖于王权时,他们将为自己的自由而战栗,而当教士沦于依附王权之外的任何其他人的时候,其内部就必然会分裂、混乱,他们就会因公共的安宁受到教士派系之争而战栗”。

      二是英国的宗教始终具有独立性。始于罗马帝国的天主教,在欧洲长期占据主导地位,教皇既是最高宗教领袖,又拥有世俗权力。英国也不例外,在十六世纪之前,其基督教会一直是罗马天主教会的一部分。但由于英国独特的地理位置,其宗教始终表现了独立性,天主教影响式微,直至发展出自己的宗教。在1107年,亨利一世在与教皇的斗争中达成一个妥协,国王放弃授予权杖和加冕仪式,但保留了在不受主教干预的情况下要求封建领主臣服的的权利。选择主教的自由在《大宪章》里得到了确认。到十四世纪,英国国王不顾教皇的反对,取得了任命主教辖区主教的权利。此外,数个教皇尊信罪法案禁止将罗马的教皇敕令引入英国,否则要受到国王的惩罚。亨利八世(1509—1547)时期,英国教会摆脱罗马天主教教会的管辖,创立了新国教,英国国王取代罗马教皇,成为英格兰新国教的首脑,王室控制了英国教会的一切行政和管理事务。这使得英国早早地就避免了与罗马天主教廷的争端,特别是世俗的利益之争。

     在同时期的法国,教会就没有那么幸运了。教会是同人民隔绝的一个政治实体。社会受无神论主导,认为教士只是一种虚构的人格,是国家的创造物,因此是可以废弃的,教士所拥有的财富并不是自己的,而是属于创造出这个神话的国家的。因此,法国十八世纪原先由教会掌管的基础教育这块“禁猎地”渐渐移交给俗权,由总督管辖。法国大革命期间,狂热分子相信,一个国家没有任何宗教要比有一个宗教可以生存得更好。教会财产被宣布归国家所有,神职人员实行薪俸制;教会人士的圣职授予权被剥夺,取而代之的是教职选举制。由此,教士不再能依靠自己的地产维生,失去了独立性,失去了信仰,也失去了对公共精神的指导权(被俗界控制);他们不再有高尚的道德情操,超脱现实世界,而是依附于世俗政权,为了主教或牧师的职位而变得低贱、卑鄙。以慷慨输捐著称的巴黎大主教像逃离一群饿狼般地逃往国外。

     尊重传统和惯例。一个社会,秩序是自由的条件,没有秩序只能是一片强暴和混乱。由于人性的局限性和复杂性,社会秩序很容易遭到人性这种局限性和复杂性的颠覆,使国家分崩离析,人类的长期智慧毁于一旦。英国人认为,维持秩序的唯一补救之道是求助于传统和惯例。他们认为自然是上帝的安排,是不假思索而又超乎思索之上的智慧。传统是自然的一部分,自然是上帝的安排,是人类最可宝贵的财富,是人类进步和发展的唯一保证。社会秩序有赖于传统来维系,自由有赖于传统来维系。因此,尊重传统和惯例很早就支配了英国社会。他们视传统为宗教,对其保持虔诚之心。他们认为有些传统是可以变化的,有些传统则必须永恒保留和遵循。英国人的社会理论源于他们的社会实践,他们认为由经验所产生的手段比计划所设计的手段,能更好地适合于政治目的。因此,英国人更重视政治家的实践,而非理论家的创新,在伯克看来,“创新的精神一般都是一种自私的气质和局限的眼光的结果。凡是从不向后回顾自己祖先的人,也不会向前瞻望自己的子孙后代”。“任凭心血来潮的异想天开和赶浪潮,毫无原则的轻易改变国家,整个国家的链条和延续性就遭到了破坏,一个世代就不能与另一个世代相衔接了,人类就变得不会比夏天的苍蝇好多少”。伯克从人道主义角度审视传统对人类的意义,“当我们拆除和建造的主体并非是砖石而是有知觉的生命时,那么,由于他们的处境、条件和习惯的突然改变,大批的人就可能沦于悲惨的境地,因此,周密和审慎就应该成为责任的一部分”。因此,他认为立法者必须拥有人道情怀,热爱和尊重他的同类,对自身要保有戒惧之心。

     光荣革命十一年后法国发生的大革命则完全相反,法国人要摧毁一切传统,还自以为是地认为是在超越英美,创立一个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新世界,结果触犯了神明,破坏了人类赖以生存的社会秩序,个人权利受到肆意践踏,各种不同的利益再也无法互相调和、各得其所。 对待传统的态度,使得当时的英国社会相对比较宽容。英国在1642—1648年期间发生宗教战争以后,虽然对激进的不从国教者施加了限制,但远比天主教国家宽松,仍然允许它们的存在,出版其他国家无法出版的书籍,自然神论者和加尔文宗能够公开、直接地发表他们的观点。牛津大学、剑桥大学对加尔文宗不从国教者子女拒之门外,但他们可以建立各种学院,为他们的孩子提供大学水平的教育,由此造就了一些著名的启蒙知识分子,促进了人文和自然科学的发展。

     同时期的法国,异教则受到严厉的限制,造成宗教之间严重对立。法国天主教会和王室成员对出版物实行严格的审查制度,自然神论不时会因亵渎上帝的罪名受到起诉和审判。为了是由天主教还是由加尔文宗统治法国,在十六世纪下半叶,进行了长达三十多年的血腥战争。在十七世纪对加尔文宗胡格诺派教徒严格限制,实施监禁、流放等残酷的镇压。1685年,路易十四干脆废除了赋予胡格诺派教徒有限宽容和公民权的《南特敕令》,结果导致大多是成功商人、实业家、律师和知识分子的胡格诺派教徒大批逃离法国,影响了法国社会和经济的发展。

     宽容的价值在于,由于人性的局限性,现实世界有它的种种问题,而且不可避免地有它的种种弊病,所以现实世界必定总是好与坏、善与恶相互掺杂并交织在一起。如果人们一味追求纯之又纯的完美,反而是只能导入歧途的欺人之谈,并且产生专制和腐化。所以,伯克写道:“宽容不是因为喜欢它们,而是担心更糟糕的东西,我们宽容它们,因为财产和自由在某种程度上要求有这种宽容。”宽容的价值还在于,现实世界并不是一元的,在于事物的是非善恶并不都是可以判别的,即使能够辨别它们,往往也需要一个过程,通过共存和相互竞争,才有可能得出好与坏、善与恶的结论。

     尊重传统也反映在英国人对待人权的看法上。他们一般接受演化论的观点,即人权主观上讲是天赋的,但客观上却是长成的,是一个自然生长的过程,人的权利受到特定条件、客观环境的制约,在它还没有长成的时候,不可能人为去实现。因此,在他们看来,人权应该是实际的,而非抽象的,来源于人们的事先约定。伯克认为,英国人的公民权得自他们祖先的遗产,英国人的“自由有一部家谱和显赫的祖先们,有它的支柱以及它的徽符,有它的肖像画廊、它的铭文、它的记载、物证和勋衔。我们是根据自然在教导我们要尊敬个人这一原则而学习到对我们的公民基本原则的尊敬的。我们选择了它们来作为我们的权利和特权的伟大的培养室和贮存库”;他们“宁愿要成文的、有记录可查的、世袭的资格,而不愿要那种暧昧的思辨的权利——那权利把他们确凿的遗产暴露在争权夺利之下,并且被各式各样穷凶极恶、争论不休的精神撕裂得体无完肤”。伯克不无自豪的宣称,我们有一个世袭的王位,一种世袭的贵族制,以及从一个漫长的祖先系列那里继承特权、公民权的下院和人民。

     对传统的尊重,使得英国人政治上倾向于保守。他们尊重和认同王权的世袭和血缘性,认为“世袭的观念提供了一条确凿的保守原则和一条确凿的传递原则,正如享受并传递我们的财产和生命一样,起码能够保障所获得的东西”。“王位世袭继承制度具有无可估量的价值,国王与国家是统一而不可分割的,是对宪法所有其余组成部分的稳定性与持久性的一种保证;看作是他们自由的保证而不是奴役的标志”。“保持陛下在他们祖先的宝座上君临着我们,乃是一种神奇的天意,是上帝对这个民族的仁慈和善意,为此,应从内心深处报之以最谦卑的感激和赞美;英国的统一、和平和安宁,在上帝之下,完全有赖于‘保存’其王位继承的确定性。”从诺曼征服到光荣革命的六百多年时间内,英国基本保持了王权的延续性、稳定性和世袭的传统。激进的社会变革虽曾发生过,如清教革命废黜了君主制,将查理一世送上断头台,实行了短暂的独裁统治,但英国人很快意识到君主制对于秩序和保障公民权利不可或缺的意义,从法国请回了查理一世的儿子继承了王位,并鉴于清教徒的激进、狂热和不容异说所带来的危害,圣公会对清教进行了多方面的限制,以防止革命的再度爆发。

     英国的宗教变革也表现了这种特征,虽然早在亨利八世时期英国即确立独立于罗马天主教的清教为国教,但其在教义上依旧与罗马天主教保持紧密的关系,沿袭了原来的组织体制,保留了天主教礼拜仪式和行政管理的诸多方面,并且罗马天主教作为一个独立的基督教组织被允许在英国继续存在。

     英国人的保守倾向并不意味故步自封,墨守陈规。实际上,英国的宪法总是处在不断的修正和补充之中,努力争取国家适应时事的变化,在每个历史的重要关头总能把握时机。他们把国家视为上帝的造化,尊国家为神圣,采取审慎缓慢的改良,而非推倒重来;他们认为任何社会的变革必须保留旧的秩序中有用的东西,并使加上去的东西适合于被保留下来的东西。如伯克阐明的,社会“经历一个缓慢而维持得良好的过程,每一个步骤的效果都能被人注意到。第一步的成败就照亮着第二步,这样我们就在整个系列中安全地被引导着,从光明走向光明”。可以想象,这种对传统的处理方式,相较于打破传统,否定一切,在实践中更需要智慧和用心。

     封建制度因素。封建制度源于一国君主对做出杰出贡献人士封以土地(领主)和授予贵族称号的一种奖赏。诺曼征服之前,英国已有较完善的封建制度,诺曼征服之后,威廉一世发展了这一制度。在封建制度下,国王向封臣授以土地,封臣将领得的土地再分封给自己的附庸。概括地讲,贵族制度源于封建制度,而贵族制度又造就了等级制度。这一制度表现了以下特征:

      一是国王与封臣保持着一种习惯性的政治契约关系,或者说,贵族与国王形成了一种权利—义务关系。国王作为最高领主必须承担率军作战、维护正常秩序、保护贵族们的人身及土地财产安全的义务,而贵族则必须承担效忠国王、提供军役、缴纳各种封建捐税、应召出席国王法庭等义务。因此,国王与贵族之间不是绝对的支配和服从关系,而是建立在相互依存、彼此利用基础上的契约关系。

    二是领主是其所管辖区域的最高统治者,享有免受皇室官员管辖的特权,所辖地区的法院享有民事和刑事管辖权,各个封建领主行使行政权和司法权,保护农人。并且,每一个领主都有义务组建一支由自己领导的部队。随着时间的推移,领主所管辖的区域逐渐成为一个权力中心,就是说,贵族逐渐作为一个有力量的实体而存在,从而发展出地方自治。

      三是领主拥有维护自己权利的机构。在诺曼登陆之前,领主与廷臣官员一道组成贤人会议,享有咨议、立法、司法和行政管理权,甚至可以议立或废除国君。诺曼征服以后,贤人会议逐渐发展成议会组织。所以,长期以来,贵族始终不是通过个人力量,而是通过一个组织即形成为一个阶级来实现自身的权利主张,他们“以集体管理国政为目的而不是以扩张自己采邑上的权力为目的”。

      四是等级和世袭制度。英国早期贵族的称号和领地需经国王亲自赐予,但随着封建制度的延续,王权的衰弱及大贵族权势的膨胀,贵族领地和称号逐渐演变为世袭。与此同时,一些战功卓著、在社会和经济事务中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士也及时获封,进入贵族行列,使得英国贵族制度保持了生机和活力。

     虽然等级制度由封建制度而来,但英国社会认同等级制度,而法国大革命则上演了一出平均主义闹剧。英国人认为等级是客观存在的,并且为维持秩序所必需。由于人的状况不同,“使得人类有如不同的动物品种一样的繁多”。一味追求平等会使人躁动不安,社会就会不稳定,因此,不得不把公民安置到不同的阶级里去,放置到国家中不同的位置上,使他们各得其所;并提供给“他们不同的适当的特权,以确保他们特殊的境况所需要的东西,从而能在由所有复杂的社会中所必定存在而且必定相互争斗的利益分歧所引起的冲突之中保护他们”。

     另一方面,每个社会阶层有不同的价值取向、话语和行为方式,如果硬要将这些客观存在的差异搅和在一起,社会将由群氓所统治,接受其价值观,那么,一个文明社会就永远建立不起来。

      五是英国贵族重视个人操守。贵族形成了世袭制以后,贵族后裔受到系统严格的教育,一般毕业于牛津、剑桥大学,毕业后在欧洲大陆旅游学习,具有较高的文化素养和道德修养。由于有这样的经历,英国贵族不因循守旧,始终能够把握时代的脉搏,因势利导。如历史学者所分析的,英国贵族把自己的荣誉和公共的利益结合在一起,他们信奉建功立业,虽然沉默寡言、矜持傲慢,但彬彬有礼,具有绅士风度,尊重妇女,经常施舍,支持公益活动,很少做坏事,使得英国贵族成为社会道德的楷模。

     此外,英国贵族虽然是世袭,但和欧洲大陆贵族不同,不享受“免赋税”特权,而是照章纳税,并且缴税多,要缴纳济贫稅。

     英国贵族制度的这些特征使得其能够得到一般民众的尊重、认同,英国贵族不只是一个社会等级,更表现为一个阶级,一个领导阶级,人民的代表,可以以人民的名义同国王抗衡。英国的政治文明史,是国王与贵族或议会的斗争史,光荣革命可以称之为一场贵族革命。历史上历次关键性时刻,贵族领导的起义都得到了人民的拥护和参与,它不仅顶住了王权的侵犯,而且实现了自己的权利主张,扩张了自己的权力。如托克维尔所分析的,贵族社会倾向于地方治政,而民主社会倾向于中央集权政府。贵族制度逐渐发展出宪政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分权和制约。傅勒引用基佐的话,“英国有两种社会力量、两种公共权力,一是贵族,一是国王,两者彼此需要,而且往往被迫共同行动”。在法定组成的贵族阶级的英国男爵和法定组成的君主政体的国王之间,相互斗争产生了一系列宪章之后又产生制度,即一个“自由的国家政府”。

      伯克对英国贵族这样描述到:“贵族是社会秩序中一件优美的装饰品,是一个优雅社会的科林多式建筑的雕花柱顶。被英国世代所产生的法律、舆论和长期形成的习惯所赋予的荣耀乃至特权,绝没有可以激起任何人的恐惧和愤怒的东西。”

      与英国相比较,法国贵族基本上是世袭的,是一个社会等级,倾心于自身的特权。他们是“一些高于人民的权贵”,“一个自私的贵族阶层”。从十八世纪开始,法国人通过卖官鬻爵获得贵族称号,它不是论贡献而是论金钱册封贵族,那些对社会做出卓越贡献的杰出人士没有进入贵族行列的机会,或者说,平民没有成为贵族进而通过议会等组织参与国家政治、表达自己政治诉求、提升自身地位的机会。这种现实造成公民社会与贵族制度的对立,也使得这一贵族制度无法与时俱进,适时纠正贵族自身的错误,导致法国社会不认同贵族及贵族制度。所以,虽然法国贵族源于封建制度,但并未发展出贵族政治,在政治上成为一个阶级,即领导阶级,贵族无力以人民的名义同国王抗衡,相反,贵族“被褫夺了在地方上的行政权”,“被国王这位一手遮天的封建君主捏在手心……国家机构里根本没有贵族”。

      地缘因素。为什么英国光荣革命能够取得成功而法国大革命却以失败告终,地缘可能是最根本性的因素。亚当·斯密通过对英国经济的感悟发现,货物和劳动力的自由流动足以使国家走向富裕,产生自由和文明,由此写出了《国富论》和《道德情操论》。他认为,仁慈、利他主义等都是不稳定的、偶发的、非持久性的心理驱动力,传统的道德说教方式——树立圣人、英雄人物,以其所谓的先进事迹教育大众的方式也无济于事。这样的理想,在现实中不过是不正常的特例而已。他认为,“美德存在于对自己的根本利益和幸福的追逐之中,节俭、勤勉、诚实等美德一般是从利己的动机中养成”。而市场经济正是实现人类“利己心”本能的手段,在市场经济中任何交易主体皆基于“利己心”而行动。与此同时,市场经济本身又是培育和实现良好道德、伦理的场所,它不仅拥有自动调节社会资源分配的经济力量,还具有自动调节人性,使之趋向公益的道德力量,人们在追求富裕的过程中进行了道德修炼;人们只要遵守法律,按照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来追求自己的根本利益和幸福,富裕与道德就可以同时实现。

     英国作为一个岛国,需要通过对外贸易和航海活动来发展自己的经济。在罗马时代,伦敦就成为北欧最重要的贸易中心,贸易的发展带动了经济的发展以及城市的发展,从而产生了一系列围绕保护个人财产权的道德规范、公民意识、自治观念、法治观念和契约精神等市场经济原则,这些规范和原则构成了英国习惯法的基础,它们无须强制,即被所有社会成员包括国王普遍认同、尊崇。另一方面,作为岛国,其疆域较为固定且有英吉利海峡作为安全屏障,不会与大陆国家发生领土纠纷及不易受到异族的入侵,这使得英国缺少形成中央集权的外部压力,使得市场经济而不是自上而下的管制经济在英国得以延续和发展,即使在诺曼征服英国后,仍延续了盎格鲁—撒克逊人的经济特征。在英国历史上,虽然在一段时间内奉行重商主义政策,但更多的是奉行重农主义即自由放任的经济政策。由于经济自由的确立,促使政治自由的发展,与之相适应的政治制度和权力架构也就应运而生。英国能够发展出独立于罗马天主教的新国教,可以说,与其所处的地理位置也不无关系。

     而在欧洲大陆国家,则没有这样的地理条件,他们为了防范外敌的侵犯,需要在本国建立一种自上而下的统一力量,消除“离心离德”的分散力量,征服地方势力尤其是征服大领主势力,建立一个臣服中央政权的官僚体制,从而形成绝对君主制。 所以,许多人感叹,英国能够先于其他国家实现宪政,不能不说是上苍的赐福。

 
2009年07月08日 星期三 上午 10:43

  捷克斯洛伐克因为她的"布拉格之春"而被五个国家的军队占领了。于是全世界的人都问:什么是"布拉格之春"?捷克人在1968年春天到底得罪谁?

  1968年是现代史上的"捷克斯洛伐克年",这个中欧小国以"布拉格之春"而闻名于世,成为世界政治舞台上的一颗明星。

 然而"布拉格之春"的开端是默默无声的,它没有震惊世界。当时,阿拉伯与以色列的中东冲突刚刚开始,美国人在越南的危机还没有结束;还有,想成为世界革命和造反中心的中国正闹得轰轰烈烈。人们无暇顾及这个仅有1500万人口的内陆小国。

 在充满危机和火药味的20世纪60年代,捷克斯洛伐克可以算是最安定的国家:没有战争,没有饥荒,没有革命。

 熟悉世界史的人也知道,这个小国曾出过一位不安份守己的、敢于造反的宗教改革家胡斯。只是了解这段历史的人毕竟不多;再说胡斯早在500年前就被他所要改革的基督教宗教法庭活活烧死了。这是世界上最早的几次伟大的、以悲壮结局的著名改革之一。

 这个国家真正有名的倒是那位始终笑眯眯的好兵帅克,他幽默、和善又极能忍耐。人们提起捷克斯洛伐克,便会想到这位帅克,想到帅克,便会有一阵善意的嘲笑。

 这是一个乐天安命的民族,一个让人放心的民族,因此,当这个民族产生了对20世纪的历史具有深刻影响的"布拉格之春"时,居然没有引起外界的注意。

 "布拉格之春"能以闻名世界,不在它的开端,而是它的结尾——悲壮的、震惊世界的结尾。

  等到全世界开始瞩目这个震惊世界的事件时,她已经终止了,春天早已逝去——那一刻的时针已经指向1968年8月20日的晚上11点......

 这是一个黑暗而不祥的夜晚。

 1968年8月20日晚11时,距布拉格市中心仅6公里的鲁津机场,值班人员突然接收到一架刚刚飞临的苏联民航客机发出的信号:由于机器故障,要求允许紧急降落。机场人员准许了这一要求。

 客机安全降落后,直接开到机场指挥塔附近。值班人员惊讶地发现,从飞机上下来的不是被事故吓坏了的旅客,而是几十名挥动着手枪的突击队员。

 机场指挥塔被占领了。仅过了几分钟,装载着坦克的苏联安东诺夫式巨型运输机群的第一架,在突击队员的指挥下降落了。

 巨型运输机以一分钟一架的速度降落,并吐出坦克、大炮、卡车和军需品。

 这支空降坦克部队,在苏联驻捷大使馆小车的引导下,以35哩的最高时速冲进了捷克斯洛伐克首都布拉格,包围了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中央驻地党中央大厦。

此时,已临近午夜,捷共中央主席团正在开会。

 占领军冲进捷共党中央大厦,扣押了这个国家的最高领导人——捷共第一书记亚·杜布切克,国民议会主席斯姆尔科夫斯基;政府总理切尔尼克也在政府所在地被捕。

  一个政权被逮捕了。

 72岁的总统斯沃傅达得以幸免,因为他不是主席团成员,未来开会;而且他的职务在捷克斯洛伐克是礼仪性的。

  8月21日早晨,当布拉格人走向街头时,这个城市已经掌握在外国军队手里。这种情况在斯洛伐克首都布拉迪斯拉发也同样发生,捷克斯洛伐克在没有任何反抗的情况下被全面占领了。

 占领军是由苏联国防部副部长,陆军司令巴甫洛夫斯基将军指挥的华约部队的24个师。

 它由5个国家的部队组成——16个苏联师,3个波兰师,两个东德师,两个匈牙利师,一个保加利亚师。

 捷克在一夜之间出名了。

 捷克人以这种悲惨的方式闻名于世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1620年,她曾以白山战役闻名于欧洲。那次,捷克被哈布斯堡王朝的军队打败,丧失了主权,沦为奥匈帝国的一个省。从那时起,捷克斯洛伐克沉默了300年,一直到1918年才获得独立;

  1938年9月,慕尼黑会议,捷克又一次闻名于世。这一次,她成为欧洲大国妥协的牺牲品,被迫屈从于纳粹德国的占领。

  捷克斯洛伐克是一个多灾多难的民族。

   现在,这个饱受欺凌的民族又一次以她的悲惨境遇而引起世界的注目。人们从报纸上、广播里寻找关于捷克的消息,全世界都在问:勃列日涅夫为什么要攻打这个从不攻打别人、从不招惹别人的弱小民族?

 这个问题不复杂,人们马上就找到了答案——勃列日涅夫的枪炮是针对着"布拉格之春"的。

 于是全世界又开始探问下一个问题:什么是"布拉格之春"?捷克斯洛伐克人在1968年春天到底干了什么?

  "布拉格之春"是改革的同义词、"布拉格之春"就是改革,是1968年捷克斯洛伐克的国内改革运动。从60年代初开始,捷克斯洛伐克经济发展遇到严重困难。虽然从1967年开始实行新经济体制但形势仍未好转。经济困难导致部分工人罢工。在政治方面,当时任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中央第一书记兼共和国总统的A.诺沃提尼对经济改革和为50年代初政治冤案的受害者平反采取消极抵制态度,压制批评和民主,在党内外引起强烈不满。在民族关系方面,由于1960年制定的宪法取消了斯洛伐克的民族自治权,民族矛盾也进一步尖锐。在这种背景下,捷共中央于1967年10、12月和1968年1月连续举行全体会议,就国内的困难、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党的领导方法等问题展开辩论。1968 年1 月中央全会决定解除诺沃提尼第一书记的职务,由 A.杜布切克接替。同年4月中央全会又对中央主席团和书记处进行了重大改组,并通过了指导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捷克斯洛伐克共产党行动纲领》。 5月中央全会决定于当年 9月提前召开党的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同时号召同国内出现的“反共主义倾向”和“保守观点”作斗争,7月中央全会通过了新党章草案。

    当时公布的文件宣称,捷共改革的目标是“创立一个新的 、符合捷克斯洛伐克条件的 、 民主和人道的社会主义模式”。改革的内容主要有:①关于党的领导体制和党内民主。认为一切权力由党的机构集中和垄断,只会削弱国家和社会机关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党的领导作用主要应该是集中人民的意志和反映社会的需要,为社会的发展提出正确的方向和目标,制定方针政策,并通过党的政治工作和组织工作去贯彻实行;必须充分发挥和保障选举产生的党的各级领导机构的权力,工作机关不能独揽大权;党政重大职务不能由一人兼任,防止权力过分集中 ,担任党内职务以4年为一届,不得超过两届;党员有权批评党的各级领导人。②关于国家政治体制和公民权利 。主张实行多元化政治体制 ,使各阶级、阶层和集团在共产党领导下的民族阵线内都有自己的政治代表 ,在民族阵线内各政党都是平等的伙伴 ;实行责任内阁,政府对通过普选产生的议会负责;确保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保证公民迁居包括迁居国外的自由;制定新闻法,取消新闻、书刊、广播电视的检查制度;给一切受过迫害的人平反。③关于经济体制 。强调计划与市场相结合 ,扩大企业的权限,企业作为相对独立 的商品生产者有经营自主权 ,自负盈亏;允许企业自愿结合,自由竞争,独立地进行外贸活动;成立工厂委员会,其中2/3的代表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工厂委员会有权决定厂长的任命和撤换,决定利润分配和职工福利等。④关于民族关系。将国家体制改为捷克和斯洛伐克两个共和国的联邦制,保证斯洛伐克族同捷克族平等地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

    捷克斯洛伐克的改革运动受到了当时苏联、保加利亚、民主德国、匈牙利和波兰的干预和武装干预。改革以失败而告终。

 
2009年07月07日 星期二 下午 12:06
        “邓玉娇杀官案”,从事洗浴业的民女自卫杀色官;“广东高官系列贪腐案”,广东政坛地震使三位副省级以上高官倒下;“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案”,郑州规划局副局长用这句话把党与民的对立公开化;“石首群体骚乱案”,因一位厨师的死亡导致数万百姓与警方暴力对峙五天;“最年轻市长遭质疑案”,清华大学毕业的29岁市长遭遇一系列质疑。

  “邓玉娇杀官案”,从最初的官方认定故意杀人到最后宣判无罪释放,可以说是网民的力量使事态逆转。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的三个干部,酒后去该镇雄风宾馆梦想幻城消费时,强迫21岁的女服务员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邓不干,在推搡中邓用水果刀刺死一人刺伤一人,事后主动报案。案件被媒体披露后,一片哗然。当地政府和警方认定邓故意杀人而非自卫,激起强烈公愤。人们怀疑地方政府“兔死狐悲”、“官官相护”,一些网民组成救援团前去相助,最终中央在保持稳定的需求下,责令地方政府使事态顺了民意。值得总结的是,整个事件的处理显得十分被动,完全被形势牵着走。地方政府试图孤注一掷,网民舆论穷追不舍,人们要求的是公开案件与公平处理,但未然。这期间,党与政府的形象受损,民众的不信任度增加,最后事件虽然被高压平息,但至今有些真相仍不了了之,因而百姓的余怨与余愤也未全消。

  “广东高官系列贪腐案”,在一个月内广东政协主席、调到外省的原省委书记兼纪委书记、深圳市长纷纷落马,除让世人震惊外,更看出官场的群体腐败与盘根错节。最具讽刺意味的是,贪污数字巨大、人品道德败坏的许宗衡,却有着“清廉市长”的美誉,曾被称作低调黑马。在当深圳市长之初,他曾口口声声“清、明、勤、思”;今年4月的深圳市人大会上,许宗衡又誓言“不漂浮、不作秀、不忽悠”,并承诺“不留败笔、不留遗憾、不留骂名”,并表示历史和时间将是最好的检验尺度。这种“假面人”在官场颇具代表性,几乎每个被揪出的贪官都是“说一套做一套”,亦使百姓怀疑还没被揪出的官员恐怕也多是如此。据报道,有的官员初为官时确实清廉正派,但进入仕途染缸后,迅速变质为贪财享乐之人,这说明一个坏的制度能把好人变坏人。

  中国的官僚体制存在严重的缺陷,已到了不得不改的地步,关键看能否绝然行动。民间不断呼吁的财产公示法案,却因官员这个强大势力集团的反对而迟迟无法出世,社会大众怎能服气信赖?

干群、警民、贫富之间的冲突

  “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案”,缘起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赴郑州调查采访河南郑州市须水镇西岗村原本被划拨为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上被开发商建成联体别墅之事,记者在郑州市规划局信访接待日采访主管信访工作的副局长逯军时,他却反问记者:“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准备替老百姓说话?”

  此事被报道后的第一天,网上搜索就高达100多万,跟贴增加不止。逯军有如说破皇帝新衣的小男孩,把一个长期存在的事实捅破了,这种“自己便是党”的权力心态,以前只能做不能说,党与民的对立在不经意间被逯军公开化。所以网民玩起黑色幽默,推举逯军为“2009最敢说实话的副局长”,并把此语推荐为“2009年流行语”。尽管逯军其后被免职查办,但他之名言对党的打击可谓深重,影响也可谓深远。

  “石首群体骚乱案”,一个在石首永隆大酒店当厨师的青年讨薪中死亡,当地警方判定其跳楼自杀,但其家人不认可,因为盛传此酒店背后有官员入股,且以前也曾不明不白死人。当在群众闻讯后,怀着对政府和警方的不信任、对社会不公正的不满意,陆续加入支持死者家人的行列。因政府迟迟不公布民众要求的真相,且动用公安和武警抢尸,进一步给百姓造成试图掩盖真相的印象,遂演变成大规模官民对峙的暴力事件。

  为借贵州瓮安之鉴,中央曾把全国县委书记和县公安局长专门集中到北京组织培训应对,但当事件真正爆发时,为何石首的此次应对反而比瓮安还要拙劣?关键在于这些“县太爷”的观念根本没有转变,他们仍然采用传统的封锁消息、滥用警力、称群众不明真相、以“文革”语言号召人们“不要被少数不法分子蛊惑”,诸如此类的做法只能加强人们的反感和对抗。

  据参加此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刘国林总结道:石首事件演变不是单纯的死因质疑事件,而是由死因质疑引发的长期以来积淀的社会深层次矛盾的暴露。这些深层次矛盾说穿了,就是干群之间、警民之间、贫富之间的矛盾。在石首,赌场多、毒蠓子多、街头扒手多、盗劫案件多、没破的命案多、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或为娱乐场所做保护伞的多、交通罚款和违规收费的多,一些警察的丑行多,还有一些警察对群众的态度相当专横,作风非常霸道,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最年轻市长遭置疑案”,29岁的清华大学硕士毕业生周森锋,在湖北宜城工作五年后出任宜城市长,结果引起许多猜疑。随着各种报料与搜索,如今有三件事恐怕让周颇感不爽:一是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二是抽与他收入不符的贵烟,三是下乡视察时由别人打伞。面对这些置疑,周采取的对策是谢绝采访,阻止工作过的部门和母校透露任何信息。他的“沉默是金”,换来的是社会的普遍不满,有讽刺他年纪轻轻已学会官场自我保护法的,有指责他态度傲慢不把民众需求放眼里的,有认为他不敢诚实面对缺乏开明精神的。

  总之,他的“冷对”,不但未让人们看到他身上的“新”,反而看到了横行官场的“旧”。作为新型公众人物,他应该明白,没有任何理由回避问题,需有胆有识接受人们的监督甚至挑剔。成为一市之长,他在面对自己的“危机”时都不知如何公关应对,面对全市的危机处理时他又能如何?他要求“给我一个不受干扰的成长环境”,显然不现实,因为现在已没有这样的真空。既然选择了这条路,逃避是解决不了问题的,只能勇敢面对。

现代版官场现形记

  随着中国网络信息的快速发展,揭露腐败,寻求真相,正如火如荼风行于大江南北。这两年来,多少官场黑幕被网民一片片撕开,多少民间冤案被网民一件件曝光,网民们不懈的努力及其形成的越来越强盛的民意力量,推动着中国社会的公开透明,也推动着中国的民主进程,官场里以前密不透风的事情渐次变得无处可藏。

  既然这股力量不可遏制,作为中国共产党,在正视它的同时,就必须修行自身。上面列举的今年发生的五起案例,说明了中国共产党制度、管理等一些层面还有待改善的地方,与其时常被动地疲于应付,不如适时主动痛切改革。

  稳定和发展是当务之要,国家要维稳,国民要维权,这本身并不矛盾,就看怎样恰当处理。在社会转型、企业改制、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环境污染、诉讼不公等问题解决不了时,下层的老百姓就会抱着最后的希望上京城告状。以维稳的名义,各省市对在北京周边对上访者围追堵截,消耗大量人力财力。

  据报道,现在地方上开始了“花钱买稳定”,像建国60周年前这样的敏感时期,地方上采用人盯人、陪吃喝、塞红包、免费旅游等方式。如果软的行不通,就来硬的,进行强制截访、办“学习班”限制自由、扭送精神病院等手段五花八门。然而,在许多地方,这些招数不但没有达成稳定局面,反而引发了更为频繁和更为强烈的上访,因为强力按下的葫芦会浮起得更猛。

  若要解决这些问题,根本方向是党内改革,主要取决两个方面:一是制度革新,二是选举变化。在制度设计与应用中,理应选择最科学、最合理的制度。众所周知,目前中国实行的制度存在不少漏洞,因为它所赋予的绝对权力必会产生绝对腐败。把这些年《人民日报》所登载的腐败案例记载下来,不加任何虚构加工,合成一本《现代官场现形记》相信不会逊于古版;根据新华社所报道的各类案件组合成一本《三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也不会逊于古版《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明摆着的事实,腐败不除,上访难止,治本之策只能选用人类迄今行之有效的制度。

 
2009年07月06日 星期一 下午 03:53

     一九六八年《华沙条约组织》的军队入侵捷克,扑灭了捷克人民追求民主、自由的“布拉格之春”。在稍后的数年中,专制统治日益强化,人民被剥夺了几乎一切政治权利和言论表达的自由。许多曾参加争取自由运动的人士,而对严酷的现实,也开始退却,很多人感到政治是一种欺骗,反对任何的意识形态。 道德上,整个社会也走向腐败,人们自私自利,恐惧当权者的权势,表面上假作忠诚,而内心里什么也不相信,在严酷的政治环境中仅求自保。 这种沉闷的状况在七十年代中期渐渐出现转机,人们开始从挫折的震撼中恢复理智。
  要求改变现状的最初动力来自青年,他们对六十年代未的入侵并没有深刻的记忆,他们的中间,涌现了一批追求现代艺术,音乐的,并力图表现自我存在的现代青年,他们的举止行为,不断地和当政者政治思想上的控制发生冲突。
  一九七六年发生的有关一群捷克青年音乐家的审判,这些青年音乐家由于自由地表达了他们内在的个人情绪而遭到政府的指控。这个案件引起了许多社会阶层的关注,人们打破沉默,不约而同地起而声援这些青年追求自由表达的权利,抗议政府的严密思想控制,通过这些呼吁和行动,人们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力量,和个人自由被压抑的可悲状况。
  《七七宪章》的影响之一在于唤起公民意识 。《七七宪章》中表达了一个重要的观点: 虽然当权者首先应对国家的人权状况负责,但是每一个公民──如果他或她认为自己是一个真正的公民的话——也有一份不可椎卸的责任。 这个责任是双重的,即对历史负责——作为一个公民,你曾做了什麽?和对改善现状负责——你现在能做什麽,和将实际做什么? 这种责任是道义上的:首先我们应该说真话,拒绝谎言,恢复做人的尊严。 自己的良心应该是行事的根据,做你真正认为正确的事。
  专制统治实质上就是谎言和虚伪的统治。
  在这种统治下,人们的心灵已被严重歪曲,打破这种统治第一步很简单,即主动把已扭曲的心灵改正过来,从自己的心里开始唾弃这种精神上的压抑。许多签署者的公开认可表示了自己良心的诚实,说出了自己心里想说的话。
   签署宪章的效果之一是卸下了心理歪曲变态的重负。
  要人们全力以赴地改造一个社会可能很难,但是从自己开始,对自己的良心负责却是立即可行的。《七七宪章》的力量,也是基于这种心灵上道义上的力量。
   最初签名者仅有二百四十二人 ,在十年中,签名人逐渐增加到一千三百多人 。
  
  而实际操作,代表宪章运动的常常只有三位指定的“发言人”和少数协助他们的人,绝大部分宪章运动者从事自己的专业工作,一位外国新闻记者曾向哈维尔指出,如此之少的宪章活动家是不会产生实质性的社会变革的。在宪章运动和政府的关系上,“宣言”中已指明是建设性的,单方面地希望与政府主动对话;宪章运动的大部分文件是向政府发出的呼吁书或抗议信,这难免被认为是向政府恭维,并承认他们的合法性,甚至给人产生一种假象,即似乎政府愿意聆听不同之声并可以改正。

   哈维尔等曾作过精辟的回答
  七七宪章运动的一个根本宗旨是唤醒六八年苏军入侵后被摧残的公民意识和道德准则。这目标虽然看上去很平凡,但在实质上存著非常深刻的意义。
  唤起公民意识的第一步是使他们认识到自己的权利
  这些权利是宪法和国际公约等所赋予所有人,并在理论上是不可剥夺的——虽然在现实中却被当权者屡屡侵犯。其次是让人们有机会实际上行使这些权利,即号召人们不再像奴隶和无知者一样受人摆弄,人们有说出真话、维持人格尊严、在道义上表态的自由。向政府和当权者致函或抗议,或公开发表声明表明真实立场,这种运作的本身就是一种公民意识的训练,是在行使公民权。我们一次又一次地疾呼,事实真相,批评政府,就是一次又一次地提醒人们,我们是公民,我们有权自由表达自己的意见,我们对公共事务和当权者一样有一份责任。虽然执政者一再置之不理,并横加打击,但旁观者并不会永远无动于衷。这样的运作方式实质上在推动一种“社会民主大辩论”,在此过程中,公民意识渐渐得到加强,当权者可能的违法乱纪会遭到巨大的公众的道义上的压力。
  
  从另外一方向看,“我们”这一部分人持之以恒地这样做,则给更多的人树立了一种模式,提醒“他们”同样可以这样做,“他们”同样可以起来维护自己的尊严,道出事实的真相,政府虽然没有改变,公民意识却在变化,指责宪章运动非政治化,无远大目标的人,正好忽视了现实政治必须首先建立在健全的公民意识上。没有自由的、有自尊的公民,便没有民主的政治。政府的形式、法律体系、社会结构等等都是可以变化的,但是公民必须承担起社会责任这一点却是任何健康社会的最基本的条件。所以,七七宪章运动所致力于的正是奠定民主社会的基石。

 
2009年07月04日 星期六 上午 10:34

        刘军宁 译

        为了维护《七七宪章》所主张的人权原则,宪章的签署人前赴后继地同专制统治挑战了十几年,直至1987年捷克前政府的垮台,这就是著名的《七七宪章》人权运动。它表明,要求人权,就是要求民主。公民的根本权利与自由是民主政治的出发点。民主政治涉及公民自由地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运用所要求的政治制度必须能够充分保障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结社自由,保障自由公平、竞争性的选举,尊重个人和少数派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保障信息的自由传播和法治。民众和反对派的可以充分地表达他们对政府的批评甚至反对的立场,而不必担心受到肉体和精神上的报复。《七七宪章》是东欧后来的民主化运动的先声。

       捷克斯洛伐克法律汇编第一百二十卷于一九七六年十月十二日出版,其中收集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于一九六八年就签署了这些公约,一九七五年在赫尔辛基又予以确认。上述公约从一九七六年三月二十三日起在捷克正式生效。从此捷克公民就享有这些公约所规定的权利,捷克政府就有义务履行这些公约。

        这些公约所规定的人权和自由是文明生活的重要财富。为此历史上曾进行过许多持续不断的运动。这些公约的编汇将极大地有助于社会中人的发展。因此,我们欢迎捷克斯洛伐克社会主义共和国加入这些协定。然而,这些公约的出版再次有力地提醒我们,捷克基本人权仅仅停留在纸面上的状况,这是十分令人遗憾的。

        例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保证的自由表达的权利,对我们来说纯粹是一种幻想。成千上万的捷克公民仅仅由于他们持有和官方不同的观点而被禁止从事他们的专业工作,并受到来自当权者和社会机构的各式各样的歧视和骚扰。他们被剥夺了为自己辩护的任何手段,成为一种实质上的政治隔离的受害者。

       成千上万的公民也被剥夺了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前言中所表述的“免于恐惧的自由”。人们一旦说出自己的观点,就会陷入被解雇或遭受其他处罚的经常性危险之中。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二条保证了所有人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与此违背的是,无数的年轻人由于他们自己的观点,或甚至他们父母亲的观点而被排斥于就学的大门之外。无以数计的公民担心一旦按照自己的信念畅所直言,他们本身,以至于他们子女接受教育的权利就会被剥夺。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第二节规定了“人人有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或采取的艺术形式”,而人们在行使这一权利时,却遇到法律外的,甚至法律内的制裁,这种制裁常常采用刑事指控的形式,例如最近对青年音乐家的审判。

      对所有通讯媒体和出版文化机构的一元化控制阻碍了公众的表达自由。任何哲学的、政治的、或科学的见解,以至艺术的表达,只要稍微偏离狭隘的官方意识形态或审美标准,就不准出版;对畸形的社会现象无法进行公开的评判;对由官方宣传机构所作的虚构的、诬蔑性的指控,受害者不能进行公开辩护;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七条明确保证的“荣誉和名誉不得加以非法攻击”的法律保护在实践中根本不存在。人们无法反驳捏造的指控;通过法庭来获得赔偿或纠正的尝试从无结果。在思想和艺术领域中的公开辩论被完全禁止。

        许多学者、作家、艺术家和其他人士,由于数年前合法出版过或表达了被当下掌权者所指责的观点而遭受处罚。

       由《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八条所着重保障的宗教信仰自由遭受持续的践踏:官方对教会人士的活动任意干涉、随意起诉;对教士们则经常以撤销他们的宗教活动的批准相威胁;用经济的或其他的手段来对付在那些在言论上或行动上表达宗教信仰的人士;对宗教研修等活动也严厉限制。

      现行体制本身就是限制,乃至常常完全剥夺公民权利的一个工具。在这个体制之下,所有的国家机关和组织实际上只听命于来自执政党当局的政治指示和大权在握者所作的决定。本共和国的宪法、法律和其他法制规则无法制约这些指示和决定的形式和内容,及其发布和实施。这些决定通常仅仅由口头发出,公众基本上无法获悉也无权去核实。发布指示的人,只对他们自己以及其所在的管理机构负责。然而这些指示却对政府的决策和执行机构、对司法机关、工会、利益集团,对各种其他组织和其他的政党、企业、工厂、机关和学校等等都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对他们而言,这些指示甚至高于法律。

       每当组织或公民个人,在解释他们的权利和义务时,只要与这些指示发生冲突,他们便无法求助于任何执政党外的权威机构,因为这种机构根本不存在。这种情形无疑构成了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及第二十六条所规定的权利的严重限制,因为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了结社自由,并禁止对履行这种自由加以限制;第二十五条规定了参与公众事务的权利;第二十六条则规定了公民不受歧视,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

       与此类似的情形阻止了工人和其他人士履行其不受限制地成立工会和其他组织以保护他们经济的和社会的利益的权利,也阻止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第八条第二节所规定的自由进行罢工的权利。

        内政部以各种形式粗暴干涉公民的私人生活,严重侵犯了更多的公民权利,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七条所保障的“明确禁止对公民隐私、家庭、住宅或通讯进行任意干涉”:比如,窃听电话、监视私人住宅、私拆信件、跟踪私人活动,搜查私宅,在邻里中建立告密者网络(经常用威胁利诱的方式来招募告密者)等等。

       内政部频繁地干扰雇主的决定;怂恿当局和单位的歧视行为;对司法部门施加压力;甚至操纵新闻媒体愚弄导向,这些行为不受任何法律约束,不给公民任何机会来为自己申辩。在基于政治理由进行迫害的许多案例中,检查机关和司法机关侵犯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四条和捷克斯洛伐克的法律所承诺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权利。在这些案例中,对在这些案件中被判刑的人,监狱用侮辱人格尊严和危害健康的方式虐待他们,其用意在于摧毁这些政治犯的气节。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二条第二款保障每个公民自由离开本国的权利。这一条款屡遭侵犯。当局还滥用同条第三款所涉及的“维护国家安全”,并以此为借口不择手段地限制公民的出境自由。在发放给外藉人士的入境签证上也任意设限上,许多外籍人士人仅仅由于他们曾经在职业上,或与被歧视的捷克公民个人之间有所交往而被拒绝入境。在我们国人中间常有人在他们私下工作场所或通过可能的公共渠道(如外国的新闻媒介)来呼吁大家关注对人权和民主自由的系统性的侵犯,并要求改正某些案件的判决。然而他们的呼吁基本上被漠视,或反而招来警方的调查。

      在我们国家,维护人权的责任自然而然地首先落在国家和当政者身上。然而,这一责任也并不仅仅落在他们身上。每个公民都应为该国的人权状况承担一份责任,并有义务去监督遵守已经成为国家法律的国际公约。这样的公约对全体公民和政府均有约束力。

       正是基于我们意识到这一共同的责任,以及我们坚信公众应该有意识地承担起这一公共责任,我们也坚信有必要用新的和有效的方式来表达我们的共同责任,我们萌发了创立七七宪章的构想。今天,我们在此公开宣布七七宪章的诞生。

       七七宪章是由具有不同观点、不同信仰和不同职业的人们所组成的松散的、非正式的和开放的团体。正是通过个人的或集体的努力在捷克和全世界争取对公民权和人权的尊重这一理想把我们团结起来。根据前述的两个国际公约,根据赫尔辛基会议的最终协定,根据无以数计的反战争、反暴力、反对社会或精神压制的许多其他的国际文件,这些权利一切人们所享有,并在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中得到了详尽地阐述。

        七七宪章产生的背景是一群的志同道合之士对上述理想的高度认同。这些理想已经激励了,并将继续激励着他们的生活和工作。

        七七宪章不是一个组织,它没有章程,也没有永久的机构和正式的会员。它欢迎每一位认同这些理想并愿意参与其中的人士。七七宪章不是反对派的政治活动的基本纲领。与东西方各国中公民们所提出的许多民间倡议一样,七七宪章的目的是致力于推动公众的普遍利益。

        因此,七七宪章虽然并不旨在提出一套有关政治和社会改良或变革的纲领,但是却以其影响所及推动与党政当局进行建设性的对话,特别推动各界关注那些侵犯人权的具体个案,记录其中的冤情,提出补救方案,就如何强化这些权利和保障权利的机制做出一般性的建议,并在出现可能导致侵犯人权的冲突以及类似的情形时,进行调解斡旋。

      七七宪章的名称已形象地指明了它诞生于一个被称作“政治犯年”的年初。在这一年中,在贝尔格来德举行的会议将对赫尔辛基协议所规定之义务的执行情况进行审查。宪章的签署者授权扬?帕多卡博士,瓦斯拉夫?哈维尔博士和吉里?哈耶克博士教授担任七七宪章的发言人。我们授权上述发言人代表七七宪章向党政当局与其他机构,以及国内外公众发言。七七宪章颁布的文件由他们签字方为有效。发言人们有权在我们及日后参加七七宪章的签名者中挑选人员参加必要的交涉,承担特定的任务和分担全部责任。

      我们坚信,七七宪章将帮助捷克斯洛伐克的全体公民,使他们能够作为自由人工作和生活。

    【注】:一九七七年一月,二百四十一位捷克斯洛伐克的知识分子及其他界阶层的人士签署并发布了要求保护基本人权的宣言,这个宣言就是通称的《七七宪章》,为了维护《七七宪章》所主张的人权原则,宪章的签署人前赴后继地同专制统治挑战了十余年,直至八七年捷克前政府的垮台,这就是著名的七七宪章人权运动。七七宪章是东欧后来的民主化运动的先声。

 
2009年07月04日 星期六 上午 08:51
     《庄子*盗跖》:故《书》曰:孰恶孰美?成者为首,不成者为尾。
     “成者为王,败者为寇”,是中国数千年专制社会中常见的政治现象。暴力血腥杀戮是中国历史上改朝换代执政权更替过程中必然出现的事物。二十世纪的中国社会,延续着传统的政治形态,国共两党为了争夺执政权,展开数十年的内战。出乎所有人的预料,内战结束六十年后的今天,国共两党“王”与“寇”的区分,历史学家仍没有给出定论,而国共两党又开始了历史上第三次合作。
      海峡两岸和平统一,是中华民族的共同愿望。目前,海峡两岸和平统一的最大屏障,是大陆与台湾政治制度的巨大差异。大陆提出“一国两制”的统一模式,得不到台湾民众的普遍认同。用宪政民主政治体制作为海峡两岸政治统一的模式,已成为海峡两岸许多人的共识。
      在民主政治的法治框架内,中国大陆、台湾、香港、澳门两岸四地所有合法注册的政党,依法定期展开平等竞争的竞选,由全体公民投票决定执政党的归属,让国家执政权变动过程中出现的暴力屠杀现象永远成为历史,让中国政治舞台上“成王败寇”的现象成为历史学家笔下的历史故事,这是中华民族有识之士共同努力的目标。
     《庄子*列御寇》:庄子将死,弟子欲厚葬之。庄子曰:吾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壁,星辰为珠玑,万物为赉送。吾葬具岂不备邪?何以加此!
      哲人庄子认为“天人合一”是人生的终极意义。人的生命从大自然中孕育,生命之花凋谢时回归大自然,理所当然。人死亡后的陪葬物品完全是多余的,画蛇添足。人类拥抱自然,与自然和谐相处,是明智之举;人类试图改造自然破坏自然环境的愚蠢行为,必然遭到自然的报复惩罚。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让地球家园干净美观,是每一个地球人的职责。
 
2009年07月03日 星期五 下午 05:36

         作者:中山大学教授 袁伟时

  21世纪的中国人,面对的是顺之者昌、逆之者困的全球化趋势。与此同时,中国的现代化事业进入了关键时刻。在这个年代,决定公民和国家发展成败的最重要条件是制度环境,但公民的心智状态对自己乃至国家和社会发展的影响也十分巨大。

  20世纪70年代末,在经历了反右派、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三大灾难后,人们沉痛地发觉,这些灾难的根源之一是:“我们是吃狼奶长大的。”20多年过去了,偶然翻阅一下我们的中学历史教科书,令我大吃一惊的是:我们的青少年还在继续吃狼奶!

  “以史为鉴”、“前事不忘,后事之师”,这是中国人耳熟能详的名言。屈辱、挫折、兵连祸结、前仆后继,一部中国近代史蕴藏着多少血泪和经验教训!我们有责任将历史真实告诉我们的青少年,让他们永志不忘。这是帮助他们成为现代公民的必由之路。如果天真纯洁的孩子吞食的竟是变味乃至有意无意假造的丸丹,只能让偏见伴随终生,甚至因而误入歧途。

  现在是正视我们自己的历史教科书问题的时候了。现从几个具体的历史事件谈起。

  火烧圆明园是不是无法避免的?

  火烧圆明园是英法侵略军犯下的不可饶恕的罪行。事情为什么会弄到如此地步?140多年过去了,我们理应冷静地考察双方的应对得失,吸取教训,让各国人民更好地共处。这一事件是“第二次鸦片战争”的恶果之一。人民教育出版社历史室编著的《中国历史》第三册,是被普遍采用的九年义务教育三年制初级中学教科书。它是这样评述这次战争的:

  一、关于战争起因。

  这部教科书写道:“1856年3月,法国天主教神甫马赖,潜入广西西林地区胡作非为,被当地官吏处死。这就是所谓的‘马神甫事件’。后来,法国以此为借口,伙同英国发动侵略战争。同年10月,广州水师在中国商船‘亚罗号’上,缉捕了海盗和水手。英国领事无端干涉,硬说‘亚罗号’是英国船要求中国方面释放被捕的人,并向英方赔礼道歉。两广总督叶名琛怕事态扩大,释放了被捕的水手,但拒绝道歉。这就是所谓的‘亚罗号事件’。1856年10月,英国首先挑起战争,炮轰广州,第二次鸦片战争开始。”

  这里说的亚罗号事件大体符合历史事实。至于杀法国天主教神甫马赖(Auguste Chapdelaine),至今仍是一笔糊涂账。马氏是1856年2月29日被广西西林代理知县张鸣凤所杀的。直至法国公使查问,张鸣凤仍然矢口否认,说根本没有这回事。致使广西按察使和两广总督到了1858年初还信以为真,据此回答法国公使和上奏朝廷。

  1844年10月订立的中法《黄埔条约》规定,法国人只准在五口通商的双方“议定界址内”活动,“法兰西无论何人,如有犯此例禁,或越界,或远入内地,听凭中国官查拿,但应解送近口法兰西领事官收管;中国官民均不得殴打、伤害、虐待所获法兰西人,以伤两国和好。”

  马氏1842年起,便到西林传教,《黄埔条约》订立后仍不离开,这是违反条约的错误行为。但把他处死,显然是西林地方官员的行为,违反了应把拘捕的法国人解送领事的条约义务。直至现在人们仍无法确定马氏确有该处死刑的哪些罪。按照程序正义优先的法学观点,中方无疑理亏。教科书对此事的评述是不准确的。

  还要指出,教科书只字不提引发这次战争的两条根本原因:一是英国政府要求清政府忠实履行《江宁条约》的规定,其中重要一点是让英国官员和商人可以自由进入广州城。让洋人进城,现在看来,完全是不值一提的小事,当时在五口通商的其他四口尽管也有过大小不一的纠纷,但都一一化解,没有酿成巨祸。惟独在广州,却惊动朝野上下,闹得天翻地覆,开各地反入城斗争的先河,历时十多年无法解决,直至兵戎相见。

  二是《望厦条约》规定:“所有贸易及海关各款恐不无稍有变通之处,应俟十二年后,两国派员公平酌办。”《黄埔条约》亦规定:“若有应行更易章程条款之处……核计满十二年之数,方可与中国再行筹议。”修改有关的通商条款,本属平常外交事务,清政府也一再拖延,加深了双方的矛盾。

  关于挑起这次战争的原因,当时的有识之士就有所反思。深悉内情的薛福成沉痛地说:“英人初志在得入城见大吏,借以通隔阂、驭商民,乃粤民一激再激,叶相(叶名琛)复一误再误,使拱手而有粤城……益知中国易与,遂纠法、俄、美三国兵船北上,驶入大沽,阻我海运,立约而还……粤民激于前此大府议和之愤,万众一辞,牢不可破,必阻其入城一事以为快,屡请屡拒,纷纭者二十年,而大沽之失,天津之约,皆成于此,由今观之,甚无谓也。”晚清曾国藩、李鸿章、冯桂芬、郭嵩焘等人屡以“勿以小嫌酿大衅”相告诫,其中就包含了以广州反入城斗争为开端的惨痛教训。

  同属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的中学历史教科书就比大陆编得高明。它把这次战争的起因归结为四点:1.外人入城问题。2.续修条约问题。3.阿罗号船事件。4.马赖神父事件。这样说符合历史实际,无损中国国家利益,有利于年轻一代学会冷静地分析历史问题,显示出编者是合格的历史学家。令人不解的是:为什么不向这些本国的同行学习呢?

  二、关于战争过程。

  1858年,大沽被占,英法侵略者兵临天津城下,英法俄美等国先后迫使清政府签订了《天津条约》。虽然丧失了不少权利,问题总算有个着落,双方还议定翌年在北京互换批准书,彻底完成法定程序。如果照双方的协议办理,导致火烧圆明园的英法联军再一次入侵是有可能避免。

  可是,谁也没有料到纯属程序性的最后一步还会节外生枝,招来更大灾祸!教科书是这样写的:“1859年,英国公使和法国公使各率一支舰队北上大沽口,准备进京换约。清政府指定换约代表由北塘登陆,经天津至北京,并要求各兵船武装人员不得登岸。英法公使却仗恃武力,坚持要从大沽口溯白河进京。他们蛮横地率舰队闯入大沽口。防守大沽炮台的士兵开炮打击入侵者。炮弹准确地落在侵略军的军舰上,打沉了四艘,打坏了六艘,其余三艘挂起白旗逃跑了。在炮战的同时,侵略军900人企图登陆,也被打退。侵略军死伤几百人。大沽一带人民冒着枪林弹雨,给战士送饼送面,表现了高度的爱国热情。”在编者笔下,这是一曲爱国英雄进行曲,主角是士兵和普通百姓。可是,稍加推敲,便有很多疑问。

  从后果看,这一仗显然打错了。翌年,英法联军再次入侵,招致北京被占,圆明园被烧。续订《北京条约》,不但规定原订的《天津条约》继续有效,还招来其他新损失:对英法的赔款分别由四百万两和二百万两一律增至各八百万两;割让九龙司;允许法籍传教士在中国自由传教,“并任法国传教士在各省租买田地,建造自便”,为日后连绵不断的教案种下祸根。如果不打,不是对中国更有利吗?

  人们理所当然应该追问:公使走哪条路进京,真有那么重要,乃至不惜一战?双方意见分歧有没有认真交涉?真的是士兵自行开炮还是奉命行事?如果是前者,这是触犯军纪造成严重后果的大错,能算是爱国英雄的义举吗?如属后者,是奉了什么样的命令?

  复查史实,这根本不是什么爱国英雄的壮举,而是愚昧的咸丰皇帝和僧格林沁亲王犯下的大罪。而且分歧不是教科书说的走哪条路进京,而是要英法使者绕个大弯进天津。当时在僧王幕下的郭嵩焘在日记中留下这样的记录:1859年4月10日“怡亲王至营……言奉旨密商一语:如夷人入口不依规矩,可悄悄击之,只说是乡勇,不是官兵。予曰:凡事须是名正言顺,须缓缓商之。怡邸愦愦可笑。僧邸商酌再三,欲令其由北塘入口,绕道至天津……辩论再三始定局,附片奏明。”

  《北京条约》订立后,他更具体叙述了当时的情况:“夷祸成于僧邸之诱击。去岁之役,先后奉诏旨十余,饬令迎出拦江沙外晓谕。洎夷船入内河九日,僧邸不一遣使往谕。去衣冠自称乡勇,薄而击之。仆陈谏再四,又虑语言不能通晓,两上书力争。”曾国藩对他的幕僚说过:“咸丰九年,洋人来换和约,僧忠亲王诱而击沉其船,天下称快。十年,夷人复至……京师不守,几丧天下。某谓僧邸此败,义当杀身以谢天下矣。”他们说的情况,同当时在现场的英国公使卜鲁斯的报告如出一辙。英法军舰6月16日已经到达,直到25日早晨才接到直隶总督恒福的照会,而当时军事行动已经开始。这些史料可以归纳为这么几点:

  1.咸丰皇帝决定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让官兵假扮乡勇,“悄悄”袭击洋鬼子。同时,他又十余次下令,要先“晓谕”洋人,先礼后兵。

  2.僧格林沁忠实执行了“悄悄击之”的旨意,但没有事先晓谕;也坚决拒绝手下大臣的劝阻;并且是要洋人从北塘登陆,绕道至天津的设计者。

  3.对这一丧权辱国的横祸,以曾国藩、郭嵩焘、吴汝纶等为代表(还包括李鸿章、冯桂芬等人)的比较清醒的官僚和士绅,已经有过严厉的批评和讽喻。

  令人震惊的是:时至20世纪90年代,我们的教科书,仍然按咸丰皇帝和僧格林沁的调子唱歌,不同之处仅在把“乡勇”换成“士兵”!

  说到这里,我们可以回答火烧圆明园是不是可以避免的问题了。面对咄咄逼人的强敌,作为弱势的大清帝国一方,明智的选择是严格执行现有条约,避免与之正面冲突,争取时间,改革和发展自己。而当时的政府和士绅,完全被极端的情绪支配,在小事上制造违约的蠢行,结果酿成大祸。如果清政府决策层和有关的地方督抚不是那么愚昧,这场灾祸是有可能避免的。可是,朝野上下的认识水平和专制的决策程序,是历史的积淀,不是朝夕所能改变;侵略的本性又决定了他们不可能成为文明之师;于是,这场灾祸又是难以避免的。

  是爱国壮举还是有悖文明行为

  再来看看教科书的作者对义和团事件的评述吧。

  教科书正确揭露了“八国联军侵占北京以后,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在八国联军进攻天津的时候……(俄国)制造了骇人听闻的海兰泡大屠杀惨案。俄国军队还强占了中国江东六十四屯,残酷屠杀当地居民。”此外的论述只能说是错误连篇。

  一、教科书没有只字提及义和团敌视现代文明和盲目排斥外国人以及外来文化的极端愚昧的行为。

  义和团毁电线、毁学校、拆铁路、烧洋货、杀洋人和与外国人及外国文化有点关系的中国人……凡沾点洋气的物和人,必彻底消灭而后快。即使义和团真的立下了“扶清灭洋”的伟大功勋,也不能回避它的这些反文明、反人类的错误,何况正是这些罪恶行径给国家和人民带来莫大的灾难!这些都是众所周知的史实,也是中国人不能忘记的国耻,而我们的少年儿童必读的教科书却偏偏闭口不谈。

  教科书也谈到拆毁铁路。它是怎么说的呢?“1900年6月……八国侵略军2000多人,由英国海军司令西摩尔率领,从大沽经天津向北京进犯。义和团拆毁从天津到北京的铁道,奋起狙击侵略军。侵略军在廊坊一带被义和团包围,死伤多人,狼狈逃回天津。”如此说来,拆毁铁路不过是抵抗侵略者迫不得已的措施。实际情况怎样?

  1900年5月28日(阴历五月初一),直隶总督裕禄致电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二十九夜(5月27日)先闻涿州至琉璃河一带猝被拳匪将铁路焚毁,讵今早由琉璃河至长辛店一百余里沿途铁道车站桥梁并局所洋房,均有拳匪蜂起焚烧”。与此同时,各地纷纷告急:“刻下电线又阻……至长辛店线阻,由琉璃河至涿州线,被匪徒砍断,所有电均被阻滞。”他们破坏这些设施完全出于对外来事物的敌视,而不是为了抵抗侵略者不得不采取的应急行动。同时,这类行动波及各地,不是局部性的偶发现象。也就是说,这是蓄意破坏财产的罪行,而不是某些史家说的抵抗侵略者的功勋。从时间看,西摩尔军从出发到被迫撤回天津是6月10日至26日之间的事,而在此之前拆毁铁路、电线,焚烧车站、抢掠财产的急报,已纷至沓来。义和团烧杀抢掠、敌视和肆意摧毁现代文明在前,八国联军进军在后,这个次序是历史事实,无法也不应修改。

  二、教科书也没有谴责清政府高级官员及义和团乱杀无辜,烧杀抢掠的野蛮、残忍的罪行。

  最有代表性的是山西巡抚毓贤的作为。六月初一(6月27日),他将太原洋人办的医院烧掉,同时“将省中洋人,诱令迁居一处。当于教堂内搜出妇女二百一十一口,年老者数人,而五六岁十余岁至二三十岁者居多……于六月十三日,不动声色,带领兵勇,前赴洋人聚居之处,亲自兜拿。该洋人等尤敢拼力抗拒,奴才麾令勇敢数人,冒死突进,将洋人大小男女四十四口,及同恶相济的教民十七名,一齐擒获,立即绑赴市曹,同时正法”;“寿阳县秦锡圭拏获滋事之洋人七名口,押解前来,一并将其立正典刑。是晚北门教堂亦为拳民焚烧,省城洋人教堂已无遗迹”。当时的报刊还报道:“寓晋西人,得京师乱耗。群求毓贤保护。不料竟诱聚而歼之,且手刃数人焉。”

  毓贤的行为不是孤立的。所有不思进取的顽固分子,都是传统文化中最落后、野蛮的成分的继承者,这类顽固官僚趁机为非作歹的事例不胜枚举。例如,辅国公载澜是奉旨会同载勋、刚毅“统率”京津义和团的宗室,其残暴就不让毓贤:“京师乱起,载澜从拳匪入人家,大索,得毡布及他物,皆以教民论,扑杀之,虽宗室大臣不免”。

  再看看义和团的所作所为吧。前人早已指出,不能把所有参加义和团的民众都视为匪徒,他们不少是盲从的愚民,但混迹其间的确实不少是土匪和流氓。总计在义和团事件中,全国各地1900年6月24日~7月24日期间,被杀外国人231名,其中儿童53名。他们大都死于义和团之手。至于中国的教徒(教民)和所谓“二毛子”被杀的,更是没有算清的糊涂账,其中绝大部分是被义和团杀死的,官兵也杀了一些。仅山西一省,就有中国天主教徒5700余人被杀。奉天(辽宁)全省“教民人命千余”。“而直隶(河北)全省杀人焚屋之案,几于无县无之。其杀人多者,一县竟至一二千名口”。甚至浙江亦“抢劫、焚毁教民家室至一千余家之众”。

  “受害最烈”的北京,当时有关人士留下不少实录:1900年6月18日“城中日焚劫,火光连日夜……夙所不快者,即指为教民,全家皆尽,死者十数万人。其杀人则刀矛并下,肌体分裂,婴儿生未匝月者,亦杀之残酷无复人理”。“法国天主堂在西安门内西什库,刚相(刚毅)尝督兵攻之,亦不能破,拳实不敢前,哗噪而已。拳匪既不得志,无以塞后意,乃噪而出永定门。乡民适趋市集,七十余人悉絷以来;伪饰优伶冠服儿童戏物,指为白莲教;下刑部一夕,未讯供,骈斩西市。有妇人宁家,亦陷其中,杂诛之,儿犹在抱也……毓鼎上疏力争之,谓:‘谋乱当有据,羸翁弱妇,非谋乱之人;优装玩具,非谋乱之物……’疏入,狱已具”。

  6月16日,“是日九点中,团匪烧大栅栏德记药房,延烧粮食店、灯市街、观音寺、珠宝市……共计店铺四千余家,火至天明未息。匪禁水会救火”。这个京师最繁华的地区于是毁于一旦。总的说来,“京师盛时,居人殆四百万。自拳匪暴军之乱,劫盗乘之,卤掠一空,无得免者。坊市萧条,狐狸昼出,向之摩肩击毂者,如行墟墓间矣。”这是所谓义和团“革命”的后果之一。

  开头,民众与传教士和教民的矛盾令人同情;可是,他们后来的作为远远超过与外来宗教矛盾的界线。事件过后直至民国初年,朝野各界将这个组织定性为拳匪是有足够根据的。

  三、令人无法理解的是它对慈禧的专制淫威惹来滔天大祸竟只字不提!

  义和团兴起之初,袁世凯就上奏“其用以惑人者,谓能避枪炮。然迭与乡团、教民、兵役格斗,一遇枪炮,辄伤毙多人,瓦解鼠窜……其藉以动人者,谓图灭洋教。然上年春夏间,在曹州、济宁各属,掠教民一千一百余家,并掠及平民二百余家。秋冬间在东阳、济南各属,掠教民六百余家,亦掠及平民百余家。内多掳架勒赎之案,直与盗匪无异。故教民既被其殃,而平民亦多受其害。”而且有些地位比袁世凯更高的大臣(如北洋大臣、直隶总督裕禄等等)也提出了类似的意见。慈禧充耳不闻,比较清醒的众多大臣只好保持缄默,品质不良之辈则乘风转舵,谄上邀宠(如裕禄)。

  一个在六年前连一个“敢于犯上”的“蕞尔小国”———日本都无法招架的弱国,居然要同时向包括日本在内的11国宣战!《国际法》传入中国60年后,竟要派兵围攻驻华使馆!

  为了决定和战大计,从1900年6月16日开始,慈禧一连四天召集王公大臣六部九卿开御前会议。在会上吏部侍郎许景澄、兵部尚书徐用仪、户部尚书立山、内阁学士联元等人先后提出不能听信邪术、不可围攻使馆、不能主动对外宣战。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大臣袁昶和许景澄在两人联名的奏折中写道:“伏以春秋之义,两国搆兵,不戮行人,泰西公法,尤以公使为国之重臣,蔑视其公使,即蔑视其国。兹若任令该匪攻毁使馆,尽杀使臣,各国引为大耻,联合一气,致死报复……以一国而敌各国,臣愚以谓不独胜负攸关,实存亡攸关也。”慈禧不但不接纳这些浅显的常识,而且大发专制淫威,把他们的脑袋砍掉!

  同时,包括毓贤杀洋人在内的罪行,大都发生在6月21日下诏与各国宣战、6月24日命各省督抚杀洋人以后。首犯是慈禧,毓贤、载漪等人不过是凶狠的执行者。

  四、教科书对一些史料的运用也很不严肃。

  “义和团,起山东,不到三月遍地红。孩童个个拿起刀,保国逞英雄。”教科书以突出位置刊载了这一歌谣,说是“义和团歌谣”。可是,笔者孤陋寡闻,读过的现存义和团传单、揭帖等书面材料中找不到可以作为根据的史料。而后来调查的所谓口头传说,往往是后人加工乃至创造的,根本不足为凭。

  教科书又说:“北京东单西裱胡同有座于谦庙。为了学习于谦的爱国精神,1900年4月,义和团进城后,把神坛设在这里。”一切学术观点都应拒绝牵强附会,要经得起反驳。载漪、载澜等祸国殃民的满清权贵家里都设有义和团神坛,这又是向他们学习什么?

  在我国,除了上述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教科书外,还有一套可供选用的沿海地区教材。号称沿海版,有的地方史实错误更严重,是非观念更加糊涂。

  例如,对义和团事件的论述,它增加了这么两句话:“6月中旬以后,义和团群众开始围攻侵略者据点西什库教堂和外国使馆区。清政府却暗中派人给被围困的侵略者送去粮食、蔬菜、酒、水果等,表示慰问。”每句话都错得一塌糊涂!

  首先要问:西什库教堂是“侵略者据点”吗?在义和团事件前,这不过是普通的法国天主教堂,没有材料足以证明它是“侵略者据点”。义和团期间,从1900年6月13日起几天内就将北京大部分教堂和洋楼烧毁,连带烧掉数千家民居和商店,劫余的西什库教堂和东交民巷使馆区聚集了大批逃生的外国人和中国教民。这个教堂的逃生者,在清政府不能维持正常社会秩序的情况下,固守反抗屠杀,于理于法都无可指责。说这个教堂是“侵略者据点”,完全是信口开河。

  其次,围攻东交民巷是奉慈禧的旨意,主力是董福祥的甘军和荣禄的武卫中军,是他们犯下的罪行,义和团则是助纣为虐。含糊其词,仿佛此举是义和团自发的爱国义举,不但歪曲了历史真相,也掩盖了清政府践踏国际法的罪行。再次,对西什库教堂和使馆区的进攻,充分体现了专制统治者极端愚昧无知和残暴;时至20世纪90年代仍然正面予以肯定,这是对国际法的无知,已经沦为对国耻的颂扬,也忘记了“反对封建专制”的责任!

  再看第二句。清政府确实曾派人给被围困的外国使馆送过生活日用品,这是奉旨公开进行的,说是“暗中”于史无据。当时,清政府内部比较清醒的大臣一再上奏,要求按照国际惯例保护外国外交人员和外国人;东南各省的督抚甚至公开声明不再承认6月21日宣战后的“伪诏”。迫于这些压力,加上她色厉内荏,要预留“转圜”余地,不得不作出这样的姿态。不管是真是假,这是清政府内部理性尚未完全泯灭的表现。把它与义和团的行动对举而意含贬损,显然是很不恰当的。

  对义和团事件和八国联军评述比较全面的同样是香港的教科书。它既谴责义和团“大肆排外,杀教士、教民,连藏洋书、戴眼镜的人都不放过,且到处破坏,烧教堂、拆电线、毁铁路。”“日本使馆书记杉山彬、德国公使克林德先后被杀”;也指出“当时联军纪律极坏,任意焚掠屠杀,其中以俄、德两国军队及英国的印度兵最为残暴。”细致分析了义和团产生的背景:1.民族情绪。2.民生困苦。3.列强侵略。4.教案频生。还全面论述了辛丑条约的内容及它对当时和日后中国的深远影响。任何不抱偏见的人都会承认,这部教科书说的是真实的历史。

  如何面对被侮辱和被损害的状况

  出现这些现象与中国长期处于被侮辱和被损害的境遇息息相关。面对如是现实,可以有不同的心态。

  西方的入侵彻底改变了中国历史的行程。伴之而生的是天朝大国的表象破裂,大量民众在生死线上挣扎。人们顺理成章把这种状况归罪于“洋鬼子”;也谴责统治者腐朽、愚昧、软弱。一个辩论不休难于取得共识的问题是:内因还是外因是导致这个状况的主要根源?

  其实,完全可以从另外一个角度提出问题:这个状况迟迟不能改变的原因何在?如果有人说这是因为帝国主义者太凶狠了,这等于什么都没有说。经过长期、复杂、反复的博弈过程,在国际关系中可以逐步建立比较合乎多数人和多数国家长远利益的“正义”秩序。当这个状况尚未出现以前,不会有救世主从天而降,慷慨代你维护国家利益。问题只能归结为面对这样的现实,如何才能走出困境?

  海内外的经验证明:后发展国家和地区(殖民地、半殖民地)改变不发达状况,改变被动局面的惟一道路,是向西方列强学习,实现社会生活的全面现代化。成败的关键在国内的改革。这是一个社会运行机制的全面改造过程。对那些文化自成体系,而对外来文化深闭固拒的国家说来,这是十分艰难的过程。以中国来说,从鸦片战争算起至20世纪初实行新政,仅是辩论要不要改革就整整花掉60年!至于改革取向,包括是通过革命手段还是通过渐进的改革开辟前进道路,更是头绪繁复。不过,有一条是肯定无疑的:必须千方百计争取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为国内的改革和建设赢得充分的时间。如果此说大致不差,回头再看义和团,对内,它是与社会前进方向背道而驰的反动事件。对外,乱杀洋人不但是反人道、反文明的罪行,也是极端愚蠢危害中国自身利益的暴行。

  有个流行多年为义和团事件辩护的论断:义和团避免了中国被瓜分。早在1989年已故历史学家李时岳先生已经详尽地驳斥了这一诡辩。不但4亿5千万两赔款(相当于当时将近6年的全国财政收入)像一支巨大的吸血管插进中国人的胸膛,而且给沙俄藉口,趁机制造了海兰泡和江东64屯惨案,7000多中国人被杀,江东领土全被吞没,大量俄军进占东北;华北地区在战争中死伤烧杀的损失难以数计。战后的瓜分阴谋更没有停止:英军进攻西藏,占领拉萨;德国派炮舰进入洞庭湖,并要求租借洞庭湖和鄱阳湖沿岸;英国则相应要求租借舟山群岛作为“补偿”!

  有人喜欢援引八国联军统帅、德国人瓦德西的这么一段话:“无论欧美日本各国,皆无此脑力与兵力可以统治此天下生灵四分之一,故瓜分一事,实为下策。”证明义和团化解了瓜分图谋。李时岳先生说得好:“瓦德西个人的观感并不能代表德国的政策,德皇一直把瓜分作为对华政策的基点,上述要求‘租借’洞庭湖和鄱阳湖沿岸的行动就是证明。只是由于帝国主义之间的矛盾,瓜分才没有实行。”

  把视野放得更宽一些,问题就更加清楚。前人早已指出:甲午战争、戊戌变法和义和团事件是一条割不断的历史链条。说得更准确一些是:甲午战争彻底暴露了大清帝国的腐朽,不少知识阶层从几十年迷梦中惊醒,反思自强运动不敢触及“自由不自由”这个根本问题的错误,形成了第一次群众性启蒙运动,改革也有新进展。是学习西方彻底改革,还是固守传统,不准变革,成了中国盛衰的关键,也是解读这段历史的基本线索。不幸,体现甲午战败后的变革进程进入高潮的戊戌变法以失败告终。戊戌政变标志着学西方、求变革的挫折和倒退;义和团事件不过是政变后固守传统反对变革的反动逆流的巅峰。换句话说,义和团事件对外使中国在被奴役的附属国的道路上继续沉沦,对内则举目皆是国破家亡的图景。

  走出把革命粗鄙化的文化心态

  2000~2001年之间,引起中国人关注的一个国际事件,是日本的教科书问题。一部右翼势力编纂的历史教科书掩盖历史真相,否认日本政府犯下的侵略罪行,激起包括中韩两国政府和人民在内的海内外朝野人士强烈抗议。这是伸张正义的斗争,而且这是20年间第四次了。1982、1986、1996年都曾出现新修教科书歪曲历史,一再在日本国内外激起公愤。这一日本思想文化领域的顽症,促使许多人形成一个极为深刻的印象:日本人缺乏忏悔意识。人们还进一步追问:为什么会出现这样死不认罪的现象?这是不是大和民族特有的缺陷?

  看看上述中国的教科书问题,一个合理的推断是,我们的近代史观也有类似的问题。当然日本是侵略者,中国是被侵略者,这是截然不同的。可是,两者也有共同点:社会的主流文化都对自己的近代史缺乏深刻的反思。

  从20世纪初开始,中国的有识之士一再提出要改造中国人的“国民性”。这些先驱用心良苦,但他们没有进一步追问:决定国民性的主要因素是什么?可以说,国民性是一国公民思维和行为方式的特点。任何民族都是从吃人生番演变过来的。作为一个群体,文明程度的高低和野蛮孑遗的大小,决定性的因素是受文化传统和制度制约的自我净化能力的强弱。

  被侮辱被损害的屈辱,给中国人构筑了新的思想定势。这突出地表现在长期以来形成的一个似是而非的观念:因为“洋鬼子”是侵略者,中国人怎么做都是有理,都应歌颂。这是爱国主义的要求。

  现在的历史教科书就是以此为指导思想的。热爱自己的祖国,理所当然。可是,如何爱国,却有两种不同的选择。一种是盲目煽动民族情绪;中国传统文化中“严华夷之辨”、“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等观念已经深入骨髓。时至今日,余毒未清。新的版本是:中外矛盾,中国必对;反列强、反洋人就是爱国。在史料选择和运用中,不管是真是假,有利中国的就用。另一种选择是:以理性的态度分析一切;是其是,非其非,冷静、客观、全面地看待和处理一切涉外矛盾。

  现代化的基本精神就是理性化。如果我们认同这个基本观点,就应该引导中国人往这条道上走,让理性、宽容内在化,成为中国人的国民性,以利各国人民和各种文化和谐共处。在全球化迅猛发展的时代,企业之间和国家之间的利益冲突不可能泯灭;理性地认识和化解矛盾对任何国家和企业都是最好的选择。如果一涉外就是“反帝”、“反霸”,非把事情弄砸不可。

  例如,法是人类文明的结晶,社会运行的规则。国际条约是有法律效力的。人们可以指责这些规则和条约是列强主导下形成的,不利于弱国和贫苦民众。人们应该不断批判和揭露它的谬误,通过各种力量的博弈,形成新的规则,修订新的条约。可是,在没有修改以前,我们仍然不得不遵守它,否则就会造成不应有的混乱,归根到底不利于弱国和多数民众。

  19、20世纪中国人干了不少“无法无天”的事,义和团事件是其中的典型。值得重视的是不但至今有人把野蛮的行为说成是“革命”,而且到了20世纪90年代,有人竟把主张遵守现行国际条约的观点视为应该严加批判的卖国投降观点!

  说到底,这是把革命粗鄙化的流毒。

  必须清醒地看到,在社会领域,只有引发制度变革的行动,才称得上真正的革命。太平天国和义和团都不符合这个要求。这样的歪曲实际是把革命粗鄙化,迟早总要付出代价。

  不能轻视这些错误教育的后果。违反常识理性,以“革命”的名义故意歪曲历史真相,歌颂义和团的直接恶果在“文化大革命”中就暴露无遗。红卫兵火烧英国代办处,是义和团行动的翻版;“破四旧”和“反帝”、“反修”中体现的清除外来事物的疯狂,这些行动体现的内在理路,也与义和团的“灭洋”如出一辙。

  上述教科书的编写所呈现的理路,也没有什么不同。它们的共同点是:1.现有的中华文化至高无上。2.外来文化的邪恶,侵蚀了现有文化的纯洁。3.应该或可以用政权或暴民专制的暴力去清除思想文化领域的邪恶。用这样的理路潜移默化我们的孩子,不管主观意图如何,都是不可宽宥的戕害。

  为了培育理性的有法治观念的现代公民,以利于现代化事业,现在是纠正这些谬误的时候了。

 
2009年07月03日 星期五 下午 05:31

        作者:龙应台

      2001年大陆的报纸出现这样一则新闻:

  去瞧瞧《红灯记》里的共产党如何比钢铁还要硬!

  几经波折,不具国共斗争意识形态的革命样板戏《红灯记》,终于跨越台海,2月8日在国父纪念馆舞台点燃红灯。这出称为“样板中的样板”的现代京剧,有让台湾戏迷仔细体会样板神髓的机会。革命样板戏《红灯记》来台演出过程,不但通关审议一波三折,连剧本到底要不要稍作更改,也是考虑再三。中国京剧院原来已决定更改剧中出现“中国共产党”的文字,当演员们都已经练好了新台词时,院长吴江,又在演出前一天表示,基于多数台湾剧场界人士的建议,还是决定一字不改,原汁原味地呈现样板戏《红灯记》的精髓。

  在这样的报道后面隐藏着什么样的现实?

  台湾的政治愈来愈开放,但是开放到连宣传共产党“伟大”的革命样板戏都进来了,还真是令人惊诧;这是两岸关系史上一个不得了的里程碑,不能不去亲看一眼。

  看戏之前,刚好遇见最高教育主管曾志朗。所有大陆团体来台演出,都得经过教育部长的批准。曾志朗听说我当晚要去看《红灯记》,很高兴地说,“好看啊。不过他们对台湾不太了解,为了‘体贴’我们,把台词都改了,‘共产党’改成‘革命党’三个字,说是不要‘刺激’我们;我就批示,根本不需要,共产党就共产党嘛。什么时代了。”

  当天晚上,我邀了三个八十岁的长辈一起去看戏:在大陆当过国民党宪兵连长的父亲,浙江淳安县绸缎庄出身的母亲,还有方伯伯,他在十七岁那年跟着蒋介石从奉化溪口走出来,千山万水相随,做了一辈子“老总统”的贴身侍卫。

  国父纪念馆有三千个座位,不是特别有号召力的表演,一般不敢订这个场地,因为不容易坐满。去之前,我还想,是不是经纪人不懂台湾政治现状?那是“去中国化”在台湾的政治角力中甚嚣尘上的时候。身为台北市文化决策者的我,如果致词时引用了司马迁或韩非子,会被批为“统派”,意思是对台湾“不忠诚”。为国学大师钱穆和林语堂修葺故居时,我被怒骂质问,“钱林两人都是中国人,不是台湾人,不可以用台湾人的钱去修中国人的房子!”在这样的气氛里,来这样一出样板戏?会有几个人来看?

  红色的地毯,被水晶灯照亮了。人们纷纷入场。时间一到,所有的门被关上。我回头看,三千个位子,全部坐满,一个空位都没有。这是首演。

  灯暗下,革命样板戏《红灯记》在台北正式演出。

  没有手机响,也没人交头接耳。台北人很文明、很安静地看京剧演员如何在钢琴的伴奏下旋身甩袖,如何用眼睛的黑白分明表现英雄气概和儿女情长,如何用唱腔歌颂共产党的伟大和个人的牺牲。

  我偷偷用眼角看身边三个老人家,觉得很奇怪:父亲特别入戏,悲惨时老泪纵横,不断用手帕擦眼角;日本坏蛋鸠山被袭时,他忘情地拍手欢呼。方伯伯一脸凝重,神情黯然。母亲,不鼓掌,不喝彩,环抱双手在胸前,一脸怒容,从头到尾,一言不发。

  演出结束,掌声响起,很长的掌声,很温暖,很礼貌,然后人群安静地纷纷散去。我们坐在第一排,看着人群从面前流过,七嘴八舌地评戏。一个头特别大的老人家大声说,“告诉你,李登辉就是鸠山!”旁边的人哄然大笑。大头老人家看起来如此面熟,有人在一旁耳语:“他就是专门演毛泽东的名演员。”我赶快看他,果然,多年来在电视上演“万恶的共匪”,就是他,觉得面熟,原来长得像毛主席!一群年轻人走过,谈论着“舞美设计”和“京剧动作”如何如何,就像看完法国的《茶花女》或是英国的《李尔王》一样。

  父亲好像得到了戏剧的升华,很高兴地说,“日本鬼子太坏了!这个戏演得好!”日本才是敌人,这戏里的英雄好汉是共产党,他浑然不觉得有任何不妥。

  母亲在一旁坐着,本来就冷淡,一听父亲的热烈“剧评”,真的生气了,冲着他说,“我不知道台湾政府是干什么的,让这种戏也来演是什么意思。它歌颂的是共产党你晓不晓得?共产党杀了我们多少家人你晓不晓得?我是不会忘记的,我哥哥是被他们三反五反杀害的!”

  然后她带点埋怨地瞅着我,“不晓得你带我来看的是这种戏?”

  方伯伯看起来心事重重,在我坚持之下,才慢慢地说,“前尘往事,尽涌心头啊……1975年,老总统遗体的瞻仰仪式就在这个大厅举行的,二十六年来,我第一次再踏进这个大厅,却是看这《红灯记》……他的遗体,就放在台上,李玉和唱‘为革命同献出忠心赤胆,天下事难不倒共产党员’的地方……”他说不下去了。

  小溪潺潺得来不易

  《红灯记》演出的同时,也是我正接待高行健来台北访问的时候。刚刚得了诺贝尔奖,在国际的追逐战中,他重然诺地首先来了台北,因为我在他得奖的半年前就邀请了他来台北作驻市作家。

  第一个华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到来,我担心两种反应:一种是,用民族主义的激情来拥抱他,爱他是“中国人”;第二种是,用政治的意识形态来排斥他,骂他是“中国人”。在这两种反应中,文学本身的价值都会被淹没不见。

  其后所发生的,出乎我的预料:人们欢迎他,为他觉得荣耀,但是从北到南的讲座中,从“独派”到“统派”的媒体里,很少出现民族主义的激越语言,也很少剑拔弩张的政治解读。人们只是欢喜地聆听他的演讲,热烈地讨论他的作品,同时,因为他所有的作品都在台湾首发,引以为荣。

  看《红灯记》的平静,接待高行健的自然,发生在同时,使我深深觉察到台湾的质变。

  不,我们并不一直都是这样的。

  我们经过五六十年代的肃杀。仓皇渡海的国民党是一个对自己完全失去信心的统治者,对自己没有信心的统治者往往只能以强权治国。风吹草动,“匪谍”无所不在,左派的信仰者固然被整肃,不是信仰者也在杯弓蛇影中被诬陷、被监禁、被枪毙、被剥夺公民人权。“戒严”令在1950年颁布,当初决定跟着国民党撤退到海岛的许多知识精英,作梦也没料到,他们会在“戒严”令下生活三十七年之久。在日本统治下期待回归祖国的台湾人,作梦也没想到,从殖民解脱之后得到的并不是自由和尊严,而是另一种形式的高压统治。

  好几代人,就在一种统治者所精密编织的价值结构里成长。相信“党”的正确,因此我们不习惯政治见解的分歧。相信国家的崇高,因此我们不允许任何人对“国家”这个概念有不同的认知。相信民族的神圣,因此我们不原谅任何对民族的不敬。相信道德的纯粹和理想的必要,因此我们不容忍任何道德的混沌以及理想的堕落。而共产党,就是这一切我们所相信的东西的反面;它是“邪恶”的、“恐怖”的、“腐败”的、“欺骗”的、“罪不可赦”的。

  我们所有的叙述都是大叙述:长城伟大,黄河壮丽,国家崇高,民族神圣,领袖英明,知识分子要以苍生祸福为念,匹夫要为国家兴亡负责,个人要为团体牺牲奋斗,现在要为未来委曲求全。

  大叙述的真实涵意其实是,把我们所有的相信“绝对”化,而价值观一旦“绝对”化,便不允许分歧和偏离。任何分歧和偏离,不仅只被我们认为是不正确的,而且是不道德的。不正确还可以被原谅、被怜悯、被改正,但是对于不道德,我们是愤怒的,义愤填膺的,可以排斥、唾弃,甚至赞成国家以暴力处置,还觉得自己纯洁正义或悲壮。

  《野火集》在今年要出二十周年纪念版,因此有重读的机会。物换星移,展读旧卷,赫然发现,“野火”里没有一个字一个句,不是在为“个人”呐喊:

  法制、国家、社会、学校、家庭、荣誉、传统──每一个堂皇的名字后面都是一个极其庞大而权威性极强的规范与制度,严肃地要求个人去接受、遵循。

  可是,法制、社会、荣誉、传统──之所以存在,难道不是为了那个微不足道但是会流血、会哭泣、会跌倒的“人”吗?

  同时,没有一个字一个句不是在把责任,从国家和集体的肩膀上卸下来,放在“个人”的肩膀上:

  不要以为你是大学教授,所以做研究比较重要;不要以为你是杀猪的,所以没有人会听你的话;也不要以为你是个学生,不够资格管社会的事。你今天不生气,不站出来说话,明天你──还有我、还有你我的下一代,就要成为沉默的牺牲者、受害人。

  同时,没有一个字一个句不是在伟人铜像林立的国度里,试图推翻“大叙述”,建立“小叙述”:

  如果有了一笔钱,学校会先考虑在校门口铸个伟人铜像,不会为孩子造厕所。究竟是见不得人的厕所重要呢?还是光洁体面的铜像重要?你告诉我。《野火》书出,1985年的台湾为之燃烧,二十一天之内经过二十四次印刷。我像一个不小心打开闸门的人,目睹一股巨流倾泻直下,冲出高筑的大坝,奔向辽阔原野。滚滚洪水一旦离开大坝的围堵,奔向辽阔,首先分岔出万千支流,然后喧嚣奔腾变成小溪潺潺,或者静水流深。

  《野火》之后,很多人反抗过努力过,游击队似的“党外”演变成正式的反对党,而反对党又惊天动地地蜕变为执政党;《野火》之前,更多人反抗过努力过,从日据时代抵制殖民的赖和、杨逵,到后来拒绝屈服强权的雷震、殷海光、柏杨、李敖、陈映真。是在二十年后的今天,对台湾人的反抗和努力我有了新的体会:就为了打破价值的绝对化,就为了把大叙述打碎,让小叙述出现,看起来这么“小”的目标,我们花了好几代人的光阴。

  是因为不再相信价值的绝对,是因为无数各自分歧的小叙述取代了统一口径的大叙述,台湾人平和了,他可以自然地接待高行健而不夸张过度,可以平静地欣赏《红灯记》的舞美、唱腔、身段而不激烈。可是他其实并没有忘记过去的日子。

  如果你问我这一个台湾人,我们用六十年的时间学到了什么,我会说,我们学到:万千支流,小溪潺潺,得来不易。

  叙述的多版本

  那天晚上,有三千人去看《红灯记》,也有很多人基于政治的立场,是不愿去、不屑去的。去看了戏的人,有的只在乎戏剧的纯粹美学表现,有的人,譬如我父亲,被民族情感感动得涕泗滂沱。有的人,譬如我母亲,国共内战所撕开的伤口在六十年后都还淌着血。有的人,譬如方伯伯,心里烙着忠奸分明的意识,根本无法接受政治的翻天覆地、时代的黑白颠倒。

  每个人都有自己版本的小叙述,和其他人不同,但是每个人都知道一个游戏规则:他必须容忍别人的叙述,如果他希望自己的叙述被容忍。

  最高教育主管在公文上请演员保留原有的戏剧台词,然后签了字。

  连战访问大陆,人们在桃园机场打了一架。之所以会闹出流血冲突,一方面固然是民意代表无所不用其极地寻找方式出名──政客们早就学到,制造冲突往往是出名的快捷方式。另一方面,台湾人分歧的小叙述在这种关键时刻被凸显出来:民主的时间还很短,很多伤口和痛楚,还没有愈合;很多纠缠的道理,彼此还说不清楚。

  对于有些人,历史的切身认知是,日本人对台湾的统治比国民党的统治还要文明些。日本总督再怎么霸道,毕竟还受母体社会日本的法治所规范,而当时的日本是一个已经经过明治维新洗礼的现代化国家,溃散到台湾的国民党却正处在一个历史的低谷──从戊戌变法、辛亥革命、军阀割据、五四学潮、抗日战争、国共内战,中国人连坐下来绑紧自己草鞋的机会都还没有。被日本人统治了五十年的台湾人所第一眼看到的“祖国人”,是一个颇为不堪的形象。由于历史的隔阂又对“祖国人”的不堪没有什么历史的理解,没有理解,就没有同情或包容。

  紧接而来的高压统治,更令所有对“祖国”的期待破灭;1947年的“2·28”流血事件,有些人解释为单纯的“官逼民反”,处处发生,这些台湾人,从自己的幻灭和痛苦经验出发,却宁可认为,这是“中国人”对“台湾人”的压迫。把国民党的问题解释为“中国人”的问题,再将中国人和共产党对等起来,很容易得出一个结论:中国人代表不文明,前现代,野蛮。

  对于另一些人,日本人的侵略造成千万中国人的家破人亡,是刻骨铭心的集体国族记忆,仇深似海。中国再怎么落后都是自己的国家。国共两党再怎么敌对,都不能和中日间未解的宿仇相比。

  有一些人,深爱中华传统和文化,写书法,读诗词,研究老庄哲学,但是拒绝与中国这个国家组织认同。

  另一些人,讨厌中国这个国家组织,因此也想将中华文化一并摒除,拒绝说北京话,拒绝到大陆旅游。

  有一些人,怀抱极强的民族认同,盼望中国强大,至于用什么方式强大,以什么代价来获得强大,都不在乎。在“大中国”的想像里,台湾只是一个历史的小小脚注。

  另一些人,根本不把民族或国家看做一个有任何意义的单位。所有关于国家或民族的说词,都是统治者拿来愚民的神话。他惟一在乎的是,哪一种国家组织──殖民也好,托管也好,占领也好,黑人白人日本人,只要可以给他最大的个人自由和公民权利,都是他可以接受的国家管治者,反之就不是。

  一道长长的光谱,从“深绿”变“浅绿”,从“浅绿”逐渐转“浅蓝”,再化为“深蓝”。“深绿”是那坚持台湾独立大叙述的人,“深蓝”是那拥抱中国统一大叙述的人,在今天的台湾,都是少数;占大多数的,却是中间那一大段不能用颜色来定义,不信任任何“绝对化”的价值观的人。

  这些台湾人,和世界上任何其他人一样,渴望社会安定,经济稳定,家庭幸福,个人受法律保障。但是因为他曾经经历过殖民和专制统治,所以他对于国家民族等等上纲上线的崇高大叙述往往抱持一种怀疑和窃笑,却极在乎言论和思想的自由,极在乎社会的公平正义以及对弱势的照顾,极在乎国家机器不侵犯他的隐私和人权。

  这样的台湾人,每天的生活内涵是什么?

  民主不过是生活方式

  首先,不管光谱上的哪一边,台湾人从头到尾就不曾觉得自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分。受过日本统治的台湾人固然被历史归位为日本国民,1949年渡海到台湾的则是彻底的“民国人”,根深蒂固的自我认识是:中华民国代表正统中国,共产党所建立的国,是一个“名不正、言不顺”的历史“意外”。要到1991年李登辉宣告“动员戡乱时期”终止,台湾算是正式承认了大陆政权是控制大陆的“政治实体”,也就是说,第一次试图把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做一个“平等”的存在。因为自觉是民国正统,所以台湾人从来不觉得自己要“脱离”中国大陆这个政权,因为他们从来就不曾属于、从来就不曾效忠过那个政权。

  以军事“大国”姿态来看,“蕞尔小岛”的台湾人这种认知或许是可以被讪笑的,但是若宣称希望了解台湾人,那么台湾人这种深层的历史情感和心理结构,恐怕是任何了解的基础第一课吧。

  台湾人已经习惯生活在一个民主体制里。民主体制落实在茶米油盐的生活中,是这个意思:

  他的政府大楼,是开放的,门口没有卫兵检查他的证件。他进出政府大楼,犹如进出一个购物商场。他去办一个手续,申请一个文件,盖几个章,一路上通行无阻。拿了号码就等,不会有人插队。轮到他时,公务员不会给他脸色看或刁难他。办好了事情,他还可以在政府大楼里逛一下书店,喝一杯咖啡。咖啡和点心由智障的青年端来,政府规定每一个机关要聘足某一个比例的身心残障者。坐在中庭喝咖啡时,可能刚好看见市长走过,他可以奔过去,当场要一个签名。

  如果他在市政府办事等得太久,或者公务员态度不好,四年后,他可能会把选票投给另一个市长候选人。

  他要出国游玩或进修,是一件极其简单的事,不需要经过政府或机关单位的层层批准,他要出版一本书,没有人要做事先的审查,写作完成后直接进印刷厂,一个月就可以上市。他要找某些信息,网络和书店,图书馆和各级档案室,随他去找。图书馆里的书籍和资料,不需要经过任何特殊关系,都可以借用。政府的每一个单位的年度预算,公开在网上,让他查询。预算中,大至百亿元的工程,小至计算机的台数,都一览无余。如果他坚持,他可以找到民意代表,请民意代表调查某一个机关某一笔钱每一毛钱的流动去向。如果发现钱的使用和预算所列不符合,官员会被处分。

  他习惯看到官员在离职后三个月内搬离官邸或宿舍,撤去所有的秘书和汽车,取消所有的福利和特支。他习惯看到官员为政策错误而被弹劾或鞠躬下台。他习惯读到报纸言论版对政府的抨击、对领导人的诘问,对违法事件的揭露和追踪。他习惯表达对政治人物的取笑和鄙视。

  如果他是个大学教师,他习惯于校长和系主任都是教授们选举产生,而不是和“上级长官”有什么特别关系;有特别关系的反而可能落选。他习惯于开会,所有的决策都透过教授会议讨论和辩论而做出。有时候,他甚至厌烦这民主的实践,因为参与公共事务占据太多的时间。

  他不怕警察,因为有法律保障了他的权利。他敢买房子,因为私有财产受宪法规范。他需要病床,可以不经过贿赂。他发言批评,可以不担心被报复。他的儿女参加考试,落榜了他不怨天尤人,因为他不必怀疑考试的舞弊或不公。捐血或捐钱,他可以捐或不捐,没有人给他配额规定。

  他按时缴税,税金被拿去救济贫童或孤苦老人,他不反对。他习惯生活在一个财富分配相对平均的社会里;走在街上看不见赤贫的乞丐,也很少看见顶级奢华的轿车。他习惯有很多很多的民间慈善组织,在灾难发生的时候,大批义工出动,大批物资聚集,在政府到来之前,已经在苦痛的现场工作。

  当然,我绝对可以同时举出一箩筐的例子来证明台湾人“进化”的不完全:他的政客如何操弄民粹,他的政治领袖如何欺骗选民,他的政府官员如何颟顸傲慢,他的民意代表如何粗劣不堪,他的贫富差距如何正在加大中……台湾人本来就还在现代化的半路上,走得跌跌撞撞。

  海峡两岸,哪里是统一和独立的对决?哪里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相冲?哪里是民族主义和分离主义的矛盾?对大部分的台湾人而言,其实是一个生活方式的选择,极其具体,实实在在,一点不抽象。

  不仅只是经济而已

  这个时候,再回头去读连战和宋楚瑜在北京的演讲,两篇文章的深意就如清水中的白石,异常分明。

  连战是什么?他是芝加哥大学政治学博士,是“西洋政治思想史”、“国际法”和“政治学”的教授。宋楚瑜是什么?他有“国际关系”和“图书信息”的两个硕士学位,又是乔治城大学政治学博士。两个人都有国学的基础,又熟悉西方的政治理论和民主实践,但是在台湾一贯重视教育的环境里,这样的学识精英不计其数,他们不算特殊。而在台湾翻天覆地、竞争激烈的民主实验里,连战被视为厚道有余,能力不足,几近“昏庸”的角色,宋楚瑜则每况愈下,被描述为极为负面的弄权“大内高手”。

  政治,在民主的机器中,已经是一个无比复杂的计算操作。政治人物的形象包装,利益结盟的输赢估算,选民的结构分析,新闻议题的引爆和“消毒”,消息透露与否以及透露的时机推敲,效果的评估以及损害的控制……每一个动作、每一句话、每一个眼光,每一个出现或不出现,每一个“遗憾”或“抗议”,都经过沙盘推演。台湾的民主政治,在华人世界里,可以说已经玩得“炉火纯青”。或者说,玩得过头,技术操作喧宾夺主,深刻的内涵反而被颠覆,使得“大说谎家”容易粉墨上台而理想家出不了头。

  这两个在台湾玩“输”了的政治人物,放在大陆的政治环境中,品质反而折射出现。两个人都引经据典而不费力,都学通中西而不勉强。面对镜头,都知道如何运用自己的语言,如何传递一种诚恳的眼神和态度。

  同时,两篇演讲都是细致深思的作品,懂台湾政坛险恶的人,更能体会这两篇文章之不易。

  连战在北大,就从自由主义谈起。他谈蔡元培“循思想自由的原则,取兼容并包之意”;他谈台湾大学“争自由、为民主、保国家”的校风;他指涉杜威的实用主义,“以渐进、逐步的、改良的方式,来面对所有的社会的、国家的问题”;他提出三民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分岔,又问,“我们要选择的到底是哪一条路?”

  他介绍了台湾的经济发展,可是不忘记说,台湾的成就来自于经济发展之后开展出来的“政治民主化的工作”。在祝福大陆的经济成果同时,他紧接着赞美大陆基层的民主选举制度,甚至于具体地提到中国宪法里头对于财产作为基本人权的事实。更明确地,他指出,“整个的政治改革……在大陆还有相当的空间来发展。”

  宋楚瑜的演讲策略,在提出两件事:一是厘清“台湾意识”不等于台独;一是,台湾最重要的成就不在于“富”,而在于“均富”。“蒋经国先生在执政台湾十六年当中,台湾每一个国民所得从482美金增长到5829美金,成长了11倍。但最高的所得的家庭五分之一和最低的五分之一当中的差距维持在4~5倍以下的水准。”

  连战会不知道大陆对自由主义的态度吗?他会不清楚目前极其严重的拆迁和土地剥削问题吗?宋楚瑜会不知道在“和平崛起”的后面所隐藏的巨大的贫富不均?

  显然都明白,而且,都说出来了。这需要勇气,需要智能,也需要承担。连战选择谈自由主义,宋楚瑜选择谈均富,自由民主和均富,恰恰是台湾人最在乎、最重要、最要保护、最不能动摇不能放弃的两个核心价值。

  如果只谈民族感情和国家富强这样的“大叙述”,而这两个核心“小叙述”不在连宋的演讲稿中,我会觉得,这两人愧对历史。

  幸好,他们说了。在对的时刻,在对的地方。

 
2009年07月03日 星期五 下午 05:24

        作者:龙应台

     冬夜凌晨3时,台北

      曾经有一个特别难忘的场合,作为台北市首任文化局长的我被要求当场“简单扼要”地说出来,“文化是什么?”

  1999年9月,第一次以官员身份踏进台北市议会,开始了长达四个月的质询期,每天坐在议会里四五个小时接受议员轮番问政。议员发言多半用一种怒吼咆哮的声音,透过麦克风扩大音量,耳朵嗡嗡作响。一天下来,我总是在半晕眩的状态下回到办公室,再批公文到半夜。交通局长原是台大教授,他说他的症状是胃绞痛,呕吐。

  到了12月底,事情变得迫切了,因为预算必须完成“三读”通过,1月份开始的政务才能执行。咆哮了四个月的议会为了要表现“戮力为公”,很戏剧化地总是拖到12月的最后一两天再以“通宵不寐”的方式审查预算,从下午两点开始连审24小时或48小时。在这个过程中,52个议员可以分批轮流上阵,回去小睡一场或者吃个酒席再回来,每个局处的首长官员却得寸步不离地彻夜死守。

  我坐在大厅一隅,看着窗外冬夜的雨湿湿地打在玻璃窗上,嘁嘁作响,觉得全身彻骨的寒意。

  就在这样的一个阴冷寒湿、焦灼不安,而且荒谬透顶的凌晨3点钟,我突然发现“龙应台局长”被唤上了质询台,为台北市的文化预算辩护。一个议员,刚从外面进来,似乎喝了点酒,满脸红通通的,大声说,“局长,你说吧,什么叫做文化?”

  对着空荡荡的议事大厅,冬夜的凌晨3点,台北市文化局长说:

  文化?它是随便一个人迎面走来,他的举手投足,他的一颦一笑,他的整体气质。他走过一棵树,树枝低垂,他是随手把枝折断丢弃,还是弯身而过?一只满身是癣的流浪狗走近他,他是怜悯地避开,还是一脚踢过去?电梯门打开,他是谦抑地让人,还是霸道地把别人挤开?一个盲人和他并肩路口,绿灯亮了,他会搀那盲者一把吗?他与别人如何擦身而过?他如何低头系上自己松了的鞋带?他怎么从卖菜的小贩手里接过找来的零钱?

  如果他在会议、教室、电视屏幕的公领域里大谈民主人权和劳工权益,在自己家的私领域里,他尊重自己的妻子和孩子吗?他对家里的保姆和工人以礼相待吗?

  独处时,他,如何与自己相处?所有的教养、原则、规范,在没人看见的地方,他怎么样?

  文化其实体现在一个人如何对待他人、对待自己、如何对待自己所处的自然环境。在一个文化厚实深沉的社会里,人懂得尊重自己―――他不苟且,因为不苟且所以有品位;人懂得尊重别人―――他不霸道,因为不霸道所以有道德;人懂得尊重自然―――他不掠夺,因为不掠夺所以有永续的智能。

  品位、道德、智能,是文化积累的总和。

  那微醺的议员事后告诉我,他以为我会谈音乐厅和美术馆,以为我会拿出艰深的学术定义。

  我当然没有,因为我实在觉得,文化不过是代代累积沉淀的习惯和信念,渗透在生活的实践中。

  粉墙下一株蔷薇

  凌晨3时的议会其实不容许我把话说得透彻;否则,我想我会慢条斯理地继续说:

  胡兰成描写他所熟悉的乡下人。俭朴的农家妇女也许坐在门槛上织毛线、捡豆子,穿着家居的粗布裤,但是一见邻居来访,即使是极为熟悉的街坊邻居,她也必先进屋里去,将裙子换上,再出来和客人说话。穿裙或穿裤代表什么符号因时代而变,但是认为“礼”是重要的──也就是一种对自己和对他人的尊重,却代代相传。农妇身上显现的其实是一种文化的底蕴。什么叫底蕴呢,不过就是一种共同的价值观,因为祖辈父辈层层传递,因为家家户户耳濡目染,一个不识字的人也自然而然陶冶其中,价值观在潜移默化中于焉形成,就是文化。

  小时候我住在台湾农村,当邻家孩子送来一篮自家树种出的枣子时,母亲会将枣子收下,然后一定在那竹篮里放回一点东西,几颗芒果、一把蔬菜。家里什么都没有时,她一定将篮子填满白米,让邻家孩子带回。问她为什么,她说,“不能让送礼的人空手走开。”

  农村的人或许不知道仲尼曾经说过“尔爱其羊,吾爱其礼”,但是他可以举手投足之间,无处不是“礼”。

  希腊的山从大海拔起,气候干燥,土地贫瘠,简陋的农舍错落在荆棘山路中,老农牵着大耳驴子自橄榄树下走过。他的简单的家,粉墙漆得雪白,墙角一株蔷薇老根盘旋,开出一簇簇绯红的花朵,映在白墙上。老农不见得知道亚里斯多德如何谈论诗学和美学,但是他在刷白了的粉墙边种下一株红蔷薇,显然认为“美”是重要的,一种对待自己、对待他人、对待环境的做法。他很可能不曾踏入过任何美术馆,但他起居进退之间,无处不是“美”。

  在台湾南部乡下,我曾经在一个庙前的荷花池畔坐下。为了不把裙子弄脏,便将报纸垫在下面。一个戴着斗笠的老人家马上递过来自己肩上的毛巾,说,“小姐,那个纸有字,不要坐啦,我的毛巾给你坐。”字,代表知识的价值,斗笠老伯坚持自己对知识的敬重。

  对于心中某种“价值”和“秩序”的坚持,在乱世中尤其黑白分明起来。今天我们看见的巴黎雍容美丽一如以往,是因为,占领巴黎的德国指挥官在接到希特勒“撤退前彻底毁掉巴黎”的命令时,决定抗命不从,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保住一个古城。梁漱溟在日本战机的炮弹在身边轰然炸开时,静坐院落中,继续读书,思索东西文化和教育的问题。两者后果或许不同,抵抗的姿态一致,对“价值”和“秩序”有所坚持。抵抗的力量所源,就是文化。

  日子怎么过,就是文化

  15岁那年,我们从台湾中部苗栗的农村搬到高雄海边的渔村。第一次进入渔村,惊诧极了:怎么跟农村那么不一样?

  如果说农村是宁静的一抹黛绿,那么渔村就是热闹的金粉。原来这世界上有那么多的神,每一位神都有生日,每一个生日都要张灯结彩、锣鼓喧天地庆祝。渔村的街道突然变成翻滚流动的彩带,神舆在人声鼎沸中光荣出巡。要辨识渔村的季节吗?不必看潮水的涨落或树叶的枯荣,只要数着诸神的生日,时岁流年便历历在前。庙前广场有连夜的戏曲,海滩水上有焚烧的王船,生活里有严格遵守的禁忌,人们的心里有信仰和寄托。在农人眼中,渔人简直“迷信”极了。而15岁的我,就这样开始了“人类文化学”的启蒙课:农村文化和渔村文化是不一样的。

  不一样的背面,有原因。渔人生活在动荡的大海上,生命的风险很高,未知数很多。尤其在长达38年的“戒严”时代里,以国家安全为理由,台湾政府甚至不准许渔民拥有基本的现代海上通讯设备,怕渔民“通匪”;于是风暴一来,救援的能力很低。夜里摸黑上船“讨海”的年轻父亲,并不知道自己清晨是否一定会回来看见家里还在温暖被子里的幼儿。所谓“迷信”,不过是在无可奈何中面对茫茫世界的一种自救方式,为无法理解的宇宙寻找一个能安慰自己的一套密码检索。

  所以文化,就是一种生活方式,在特定的地理、历史、经济、政治条件中形成。农民不吃牛肉,因为对他而言,牛不是家畜禽兽而是一个事业合伙人。渔民在餐桌上不准孩子翻鱼,因为人在吃鱼神在看,他不能冒任何即使只是想像的危险。

  这个意义上的文化,我们很难说文化有高或低,厚或薄,好或坏,它是什么就是什么。

  但是文化还有另一个层次的意义。

  文化决定社会发展

  同样是祭鬼酬神,为什么有的留在“迷信”的层次,有的却从酬神的野台戏中提炼出伟大的戏剧,从土砌的庙宇教堂中发展出精致的建筑美学,从祭祀的仪式里观悟出舞蹈和音乐的艺术,而祈祷经文的念诵转化出隽永的文学、深刻的哲学?

  人,对于自身“存在”处境自觉的程度,以及他出于这种自觉而进行反思,而试图表达,在自觉和表达之间所激发的创造力和想像力的强弱,就造成文化和文化之间的不同。人的自觉程度越高,反思的能力越强,表达的冲动越大,创造力和想像力的空间就越大。在这一个灵魂探索的过程里,思想的内涵和美学的品位逐渐萌芽、摸索、发展而成型。

  从这一个层次上来谈,文化是一种特别的品质,它可能高度发展也可能严重萎缩。有些社会结构适合文化的发展而有些结构会造成文化的停滞。连年战争屠杀或是长期的独裁暴政对文化所可能带来的伤害,历史里有太多明显的例证。龚自珍所看见的19世纪上半叶的中国,就是一个因为集权控制思想到极致,整体国民创造力被侏儒化到了连盗贼都没有创意的地步。而即使在太平的日子里,不同社会结构里人们在文化艺术里渗透的程度也不同。在这样一个语境里,我们可能做价值的评比,认为某些文化丰富多元,某些则呆滞而单调,某些文化充满活泼的创造力正走向高峰,某些文化停留在一个静态水平或者正从繁华丰盛走向一潭死水。我们也可能说,某一个历史朝代是文化盛世而另一个朝代是文化的荒原。

  是因为文化可能蓬勃发展也可能呆滞停顿,人的自觉的水平和努力的程度,对于文化的发展确实会造成不同,所以我们才会去强调文化多么重要,但是,文化“呆滞停顿”有什么不好呢?为什么一定要“蓬勃发展”的文化呢?文化究竟给我们带来什么样的不同?也就是说,文化究竟是真的重要,或者它其实只是政治人物的美容术语,文化人的一厢情愿?如果我们可以相当清楚地说出科学、经济、医学、科技为什么重要,我们是否也能用同样干净利落、逻辑清朗的语言说出,文化为什么重要?

  20世纪初,韦伯曾经用基督教文化里的价值观来解释为什么许多基督教国家发展出资本主义的经济繁荣。以韦伯的理论为基础,哈瑞森、福山、亨廷顿、普特南、英格哈特等等研究现代化的学者都不断提出论证,认为文化在形塑一个社会的政治和经济行为上,是一个关键元素。

  英格哈特所主持的“世界价值观调查”,说明了文化对经济发展和政治制度的影响:文化价值观上愈重视个人自主和多元开放的地区,经济力愈强大;愈强调集体意识、国家或宗族权力的地区,愈是穷困。文化价值观影响人们的经济行为。也就是说,是的,文化很重要,因为它决定了一个社会如何面对现代化的挑战──与自由市场能否接轨、全球化的竞争能否适应、政府管治的清廉与否、公民意识的建立有无等等。有些文化很轻易就过关,有些却长期陷在传统历史的制约泥沼中,无能自拔。

  为“四郎”哭泣吧

  任何图表和统计都可能有欺骗性,任何学说都可能被推翻,这些学者以现代性作为衡量文化价值的标准,是否偏颇,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但是韦伯和被韦伯所影响的学者们显然都希望为文化的重要找出一个科学的甚至可以量化的方法,来解释文化的重要。经济学家、社会学家、人类学家可能找得出一百个方式来回答“文化为什么重要”这个问题,但是我愿意从一场戏说起。

  有一天台北演出“四郎探母”,我特别带了85岁的父亲去听。从小听他唱“我好比笼中鸟,有翅难展;我好比虎离山,受了孤单;我好比浅水龙,困在了沙滩……”老人想必喜欢。

  遥远的10世纪,宋朝汉人和辽国胡人在荒凉的战场上连年交战。杨四郎家人一一壮烈阵亡,自己被敌人俘虏,娶了聪慧善良的铁镜公主,在异域苟活15年,日夜思念母亲。悲剧的高潮就在四郎深夜潜回宋国探望老母的片刻。卡在“汉贼不两立”的政治斗争之间,在爱情和亲情无法两全之间,在个人处境和国家利益严重冲突之间,四郎跪在地上对母亲痛哭失声:“千拜万拜,赎不过儿的罪来……”

  我突然觉得身边的父亲有点异样,侧头看他,发现他已老泪纵横,泣不成声。

  父亲16岁那年,在湖南衡山乡下,挑了两个空竹篓到市场去,准备帮母亲买菜。路上碰见国民党政府招兵,这16岁的少年放下竹篓就跟着去了。此后在战争的炮火声中辗转流离,在两岸的斗争对峙中仓皇度日,七十年岁月如江水漂月,一生不曾再见到那来不及道别的母亲。

  他的眼泪一直流。我紧握着他的手。

  然后我发现,流泪的不只他。斜出去前一两排一位白发老人也在拭泪,隔座陪伴的中年儿子递过纸巾后,将一只手环抱着老人瘦弱的肩膀。

  谢幕以后,人们纷纷站起来,我才发现,啊,四周多是中年儿女陪伴而来的老人家,有的拄着拐杖,有的坐着轮椅。他们不说话,因为眼里还有泪光。

  中年的儿女们彼此不识,但是在眼光接触的时候,沉默中仿佛已经交换了一组密码。是曲终人散的时候,人们正要散走四方,但是在那个当下,在那一个空间,这些互不相识的人是一个温情脉脉、关系紧密的群体。

  在那以后,我陪父亲去听过好几次的“四郎探母”,每一次都像是一场灵魂的洗涤,感情的疗伤,社区的礼拜。

  从“四郎探母”,我如醍醐灌顶似的发觉,是的,我懂了为什么“伊底帕斯”能在星空下演两千年仍让人震撼,为什么“李尔王”在四百年后仍让人感动。

  文化,或者说,艺术,做了什么呢?

  它使孤独的个人为自己说不出的痛苦找到了名字和定义。少小离家老大不回的老兵们从四郎的命运里认出了自己不可言喻的处境,认出了处境中的残酷和荒谬,而且,四郎的语言―――“千拜万拜,赎不过儿的罪来”―――为他拔出了深深扎进肉里无法拔出的自责和痛苦。文化洗了他的灵魂,疗了他的伤口。

  它使孤立的个人,打开深锁自己的门,走出去,找到同类。他发现,他的经验不是孤立的而是共同的集体的经验,他的痛苦和喜悦,是一个可以与人分享的痛苦和喜悦。孤立的个人因而产生归属感。

  它使零散、疏离的各个小撮团体找到连结而转型成精神相通、忧戚与共的社群。“四郎”把本来封锁孤立的经验变成共同的经验,塑成公共的记忆,从而增进了相互的理解,凝聚了社会的文化认同。白发苍苍的老兵,若有所感的中年儿女,原本不属于这段历史的外人,在经验过“四郎”之后,已经变成一个拥有共同情感而彼此体谅的社会。

  我明白了“同胞”的意思

  人本是散落的珠子,随地乱滚,文化就是那根柔弱又强韧的细丝,将珠子串起来成为社会。而公民社会,因为不倚赖皇权或神权来坚固它的底座,因此文化便是公民社会最重要的粘合剂。

  政治人物可以喊一万次口号,要汉人尊重弱势的少数民族,但是一万个口号比不上一支歌。我记得一场露天的原住民诗歌晚会,我们邀请了一位长老,从东部山区部落特别北上来唱原住民的古曲。他开唱时,突然雷电交加,大雨倾盆而落,雨水打在长老皱纹很深的脸上,他全身湿透、仰脸向天,闭着眼睛继续歌唱,没有乐器伴奏的原音,苍老而悠远,交织在哗哗雨声中。满满的人群在雨中站立,雨水从头发流下来,流进人们的眼睛,但是没有一个人离去。

  我看见年轻的原住民毫不遮掩地流着眼泪,眼泪和雨水混在一起──可能是一个孤独的城市打工浪子被歌声激起了自己对家乡部落的无限深情。大部分仍是汉人,淋着大雨听歌,深深被歌声震动。

  雨夜中的一首歌,我相信,让汉人认识了原住民,让原住民认识了他自己。

  我也记得公元2000年9月在台北市森林公园一场晚上的音乐会。几天前,9月21日,两千多人死于地震。音乐会上只有素白的野姜花,散发着甜美的近乎哀伤的香气。夜色一沉,人们从四面八方涌入,在草坡上默默坐下。没有政治人物的致词,没有明星主持人的串场,从头到尾只有音乐和诗歌。两旁的屏幕上写着:“同胞,你的名字我们记得”。死难者的名字,一个一个出现。白底黑字,无言地出现。

  好安静的夜晚。烛光里,人们的眼泪没有声音地一直流,为自己其实不认识的人。

  音乐会过后,我收到很多市民的来信,其中一封,没有署名,只有几行朴素的字:

  我从来不知道“同胞”是什么意思

  一直到森林公园那个晚上。

  我明白了。

  强权做不到的

  是文化的力量,将无意义的碎片组成有意义的拼图。

  艺术,或文学,最神奇的地方就是,它一方面突出个人和群体之不同──任何艺术表达都是个人创造力的舒张和个人能量的释放,另一方面它却又把孤立的个人结合成群体。

  你说,创造力舒张,个人能量解放,而社会却为什么不走向分崩离析?为什么反而走向“有意义的拼图”?也就是说,一个多元分歧的社会,依赖什么来凝聚?

  除了文化的力量,还有什么呢?

  在一个大厅里为“四郎探母”流泪的人群,在一个广场上为泰雅族长老的古曲顶着大雨不去的人群,在一个公园里听乐团演奏悲怆“江河水”纪念死难同胞的人群,或者是,在一个图书馆里聆听一场诗歌朗诵的人群,在政府大楼前面用行动剧来抗议示威的人群,在校园里为一个热门乐团尖叫晕眩的人群,其实是在进行一个重要的仪式:他们正在一个“社会共识体验营”里认识彼此,加深感情,建立共同的价值观。表面上是音乐的流动、影像的演出,语言的传递,更深层的,其实是“生命共同体”意识的萌芽,文化认同的逐渐成形,公民社会的塑造。

  如果个人创造力和想像力被容许奔放,那么这个社会的总体创造力也会是生机蓬勃、创意充沛的。如果这个社会的共同价值观的形成,是透过公民的深度参与和彼此碰撞激荡而逐渐形成的,那么这个社会的共识──也就是身份认同―――也会是凝聚而坚定,向心力强大的,不易解体。反过来说,如果个人创造力和想像力是受到约束的──书可能被封,歌可能被禁,作家可能被放逐,学者可能被监禁,异议者可能被打断脊椎,那么这个社会的总体创造力必定是败絮其中的。在其中,社会共识不会来自人民的想像力和自发意志,而来自从上而下的政治权力的恐吓和操纵,“生命共同体”的情感不易产生,共同承担未来的公民意识也难以发展。

  使互不相干的陌生人成为“同胞”,使“同胞”彼此扶持,相互承担,政治强权是做不到的。文化,才是公民社会的基础。

  文化就是唱歌跳舞?

  如果文化是公民社会的基础,那么文化政策在政府的运作中又占了一个什么样的地位呢?

  你问一个总统候选人他的经济政策是什么,他一定倒背如流。如果追问他的外交政策、国防政策、交通政策、治安政策甚至卫生政策、医疗政策、儿童福利政策,他也可能从容应答,因为他的幕僚让他事前做过功课。可是如果请他谈他的文化政策呢?

  他多半会支支吾吾答非所问,很可能不知所云。

  文化在政治中被边缘化,让我想到在台北市府为文化争取预算的经验。每年5月间,市府内部要开始编列下一年度的预算,所有的局处首长坐立不安:经济不景气,市府税收减少,预算要裁减。那么,该裁减谁的呢?凹凸不平的人行道是否可以不修?老人年金是否可以少发?警察的防弹衣装备是否可以不买?消防车是否坏了不补?医院是否可以减少护士?劳工失业救济是否停发?防洪堤防是否破了不修?

  财政局长、主计处长像判官一样尽量保持面无表情,怕伤了同仁感情;各局处首长则个个面色凝重,如临大敌,用尽力气去争取、保护自己那一块的预算。有一年,当社会福利预算被缩减时,社会局长当场痛哭失声。

  我所面对的,是一个很多人心里想着但隐忍不发的想法:

  “龙局长,经济不景气,唱歌跳舞少一点,应该没关系吧?”

  在绝大多数的城市里,经济紧缩时,第一个被刀砍的预算就是文化―――因为,在一般人的认知里,文化不过是余兴消遣,不过是有钱有闲之余的奢侈品。候选人不把它放在眼里,媒体不去追究,选民也轻松以对。

  坐在紧张凝重的府内预算会议里,我看着手上的预算草书:

  台北市的文化局预算是工务局的十六分之一,教育局的四十八分之一,市府总预算的百分之零点八。

  你要怎么说,才能说服人们,文化不是可有可无的余兴和奢侈品。要怎么说,才能说服人们,嘿,文化是民生必须,是国家大计。要怎么说,才能说服你的同僚:我们的生活内容,尤其是我们的生活品质,其实完全被文化政策所左右?

  政策决定生活品质

  我们一面吃早餐,一面读报纸。报纸的数量、新闻的品质、言论的公正与否、监督的力量强弱、讯息传播业的发达与否,与文化政策有关。在很多国家里,传媒是文化部业务的重要一环。

  开车上班的路上,我们扭开收音机,听一支正流行的歌曲。流行音乐,是文化产业。音乐多是抄袭或是原创,品质精致或是粗劣,智能财产权是否被尊重,创作者是否有经济保障和社会地位,音乐产品是出超还是入超,都和文化政策有关。

  走过一栋破败不堪、杂草丛生的历史建筑;这栋历史建筑会被推倒铲平,变成地产商的货品,有钱人的私家洋房,或是重新修复,风华再放,成为社会大众的共同记忆公共财产,是文化政策在决定。

  一个历史古城,应该让每一条深巷横渠都被温柔地保留下来,每一栋老房子老庙都被细心地修复,还是应该被当作不合时宜的腐朽,进步的障碍,连根刨起?我们生活的城市,需不需要温柔和细心?而“腐朽”和“进步”又究竟是什么意思?我们追求的愿景是什么?这愿景的蓝图由谁来画?谁有资格来画?一张新地图,过了一个月就不能再使用,因为一半的街道改了方向、另外一半不见了──这是不是一个城市的幸福所系?

  这,是文化政策的内涵。

  百年老树挡在一条都市计划道路中间,是将老树连根拔起抛弃,还是让道路为老树转弯?街头艺人是增加了城市的魅力还是带来公共秩序的混乱?在城市最严肃、最神圣、最大的广场上,可不可以让小丑撒野、幼儿奔跑?可不可以让行为艺术家以裸体讽刺,让社会运动家以行动抗议?要回答这些挑战的,是文化政策。

  在办公室里,打开计算机,我们所使用的软件,不管是处理业务的或是增长知识或是娱乐游戏的,全都是文化产业。一个社会是专注于知识产品的剽窃、模仿、盗卖,还是有能力做长期的研发、大胆的创造,取决于它文化政策的优劣。它的知识产品能占国际市场的百分之几,是它的文化产业结构在决定。

  我们怎么穿衣服,反映的是设计产业。在美容院洗头发时读一本花花绿绿的杂志,是外国的还是本国的,泄露了出版产业的状况。周末的晚上,一家老小去看一场电影;电影院是否已经全部被好莱坞影片占满而本国片被消灭?而即使有本国片,它的艺术成就如何,创作人才有无,导演及演员发展空间如何,市场是在拓展或萎缩中,都受文化政策的影响。

  我们到图书馆去借一本免费的小说,但是作家的权益是否受到照顾?他的书会不会有盗版?图书馆里头的书,每借出一次,给不给他版税?优秀的作家能不能存活?买书阅读的风气盛不盛?这,与文化政策有关。

  青少年到网吧里消磨大量时间,成人们摇头。但是一个社会究竟给了这些青少年什么选择?有没有多元而活泼的青少年文学让他们驰骋想像?有没有完整的艺术教育让他们陶冶品格?有没有全民体育的制度和运动环境让他们在健康自然的环境里发泄精力?有没有全面的奖励措施诱引青年进入剧院、音乐厅、美术馆,刺激他们自己创作?也就是说,有没有全套的硬件软件措施,培养下一代用美感、品位和见解,来形成一种新的生活态度?这,也是文化政策。

  所以文化是基础国民教育,它奠定国民的品位教养。文化是生活,它决定我们眼睛所见、耳朵所听、手所触摸、心所思虑的整体环境的美丑。文化是经济,它的产业所值──媒体、设计、建筑、音乐、电影、电子、广告、文学、体育、观光旅游……早就是先进国家的经济项目大宗。文化是外交、当政治协商触礁、军事行动不可的时候,文化是消弭敌意惟一的方法。尤其对于弱势国家,文化可以是以柔克刚的军队、温柔渗透的武器。文化更是一个国家的心灵和大脑,它的思想有多么深厚、它的想像力有多么活泼、创意有多么灿烂奔放、它自我挑战、自我超越的企图心有多么旺盛,彻底决定一个国家的真实国力和它的未来。

  对的,我确实在说,如果你以为文化不过是唱歌跳舞、建几个音乐厅硬件,如果你以为文化只发生在音乐厅和博物馆里,如果你以为文化只是艺术家文学家少数精英的事情,对不起,你错得可真离谱。文化,在大街小巷里,在市场广场上,在孩子们的教室里,在报社的编辑台上,在警察的秘密档案夹里,在城市的任何公共空间里,在我们整个呼吸、工作、睡觉、游玩、思考的生活环境中,我们的生活内容和生活品质被文化政策所决定。对于这么重要的一件国家大计,政治人物却视若无睹,毋宁是件怪异的事。

  所以问题在哪里呢?还是在于人民自己吧。当整个社会都将文化轻忽地理解为茶余饭后的唱歌跳舞,矮化为少数精英的个别需求时,政治人物也就理所当然地蔑视文化。文化,当人民自己松懈的时候,它就变成强人的合唱指挥棒,政客的仕途垫脚石。

 
2009年07月03日 星期五 下午 05:21

      作者:龙应台

     文化需要“政策”?

  很多文化人听到“文化政策”这个词,会像猫一样弓起背、竖起毛,眼睛发出怀疑的、警戒的蓝光:文化,最需要的不就是自由,绝对的自由吗?“政策”不正是自由的头号杀手吗?

  因此,我们必须先界定一下,在现代的国家或城市里,究竟文化政策是什么。

  政府,好比一个巨大的机器,数不清、看不明白的齿轮在各个角落里轰轰运转,各司其职,交通的管交通,工程的管工程,教育的管教育。可是文化渗透在生活的所有层面,有如白糖融之于水,同时文化决定一个社会的整体发展方向,有如铁轨之于火车,文化要激活势必要动到机器中所有的齿轮。所以文化政策不过是一套政府机制,以文化发展为目标,将各个“齿轮”所司的大小政策进行整合。透过这一套机制,一个城市或国家的文化愿景清楚浮现,而实现这个愿景的长程规划,推动策略,执行方法,得以有系统地分析整理出来。重点在于“整合”,因为,这些规划、策略和执行方法可能一向都在,但是零星散置在政府机器的大大小小齿轮中,或隐藏遗忘,或毫无横向联系地各行其是,甚至于,可能彼此抵消而没人知道。

  就工具的层面来说,政府组织结构本身的健全与否就决定了一个城市的发展。工具不对时,犹如横木入灶,炉火是冷的。譬如说,旅游观光是文化产业里非常重要的一环,但是,以台北为例,这个城市的观光是谁在推动?难以置信的,曾是交通局下属的一个观光科。交通局的专业人才对运输系统和工程管理或许精通,但是对观光事业,以及观光事业所必备的人文历史的内涵、环境气质的营造、国际行销的技巧,可能完全外行。当观光这一项文化事业被放在“交通”这个齿轮中运转时,观光的人文面和国际性可能消失而简化为交通运输的技术操作。(台北市政府后来认识到这个缺陷,2002年成立了观光委员会来统筹业务。)

  再譬如说,刚到香港时,我发现这个城市对于古迹和历史街区的保护意识很弱。地产商业利益像一架巨大推土机,历史老屋、老街区等着给高楼大厦垫脚。怎么会这样?检查一下香港政府的组织架构,很容易就看出端倪:负责古迹保存的部门,是一个层级极低的机构,它矮缩在民政局下面的康乐文化署的再下面。这么低的层级,当然不可能挡得住开发利益的推土机。古迹保护这一个齿轮,只是香港政府大机器里最不重要的一个小零件,古迹保护的成效如何,用膝盖也想得出来。

  就工具的运用而言,齿轮与齿轮之间是丝丝相扣,紧密配合,中间的润滑作用良好?还是一关死卡一关,彼此互废武功?

  请一只老鼠吃饭,找谁?

  政府这个机器的特色是官僚本位主义。什么叫做官僚本位主义?对外,它的思考逻辑是从管理者的角度出发,以管理者的方便为目标。一个例子就足以说明:在很多欧美的城市里,我们到处都看见街头艺人在大街、广场、公园里拉小提琴、唱歌、演木偶戏、画画,脚下放着一顶破帽子或罐头盒,行人高兴了就把钱往里头丢,城市洋溢着活泼生动的文化艺术气息。另外一些城市里却完全看不见这样的景象,譬如台北,为什么呢?

  因为大街、广场、公园,所有的公共空间都有“管理条例”,而所有的管理条例都禁止这样的演出行为。为什么禁止?因为对于管理者而言,“方便管理”是惟一的逻辑,在这个单一逻辑下,街头艺人对市场管理处而言,就是违法摊贩;对交通警察而言,就是交通阻碍者;对公园处而言,就是破坏公园环境者;对税捐处而言,用罐头收钱而不缴税,就是逃税者。

  官员害怕弹性,因为弹性会带来额外工作。官员逃避创意,因为创意会带来额外风险。去掉弹性和创意,躲开额外的工作和风险,只要管理方便,那还有什么比“禁止”更简单的管理方法呢?至于“禁止”所产生的负面影响:对人民使用公共空间权利的剥夺,对城市气氛的压抑,艺术家的损失等等,不是任何一个部门需要考虑的。这,就是官僚本位主义的ABC。

  官僚本位主义在政府机器的内部,以另一种方式呈现:部门与部门之间,壁垒分明,互不相通。一只湿答答的老鼠谁管?答案是,如果它跑到了大马路上,是交通局的事;若是在人行道上,是养工处的事;窜到学校里去了,教育局管;钻到垃圾堆里了,环保局管;溜到市场去了,市场处的事。老鼠带菌?卫生局的事……真要问,你要请一只老鼠来家里吃饭,找谁联系?没人管。

  所以,你就明白了为什么一个城市没有街头艺人。养工处管人行道,交通局管大马路,公园处管公园,教育局管校园,市场处管市场,这些公共空间的管理者,彼此之间并不沟通。如果你要“解放”这一个城市的公共空间,让艺人、画家、诗人可以在天空下表演,放一个小罐头盒收钱,让过路的人小小驻足,为实现这么卑微的一点愿望,你知道你得做什么吗?

  你必须把几十种“禁止”的管理条例拿来,一条一条去“破解”,就是说,促使这一二十个部门进行修法,把每一个管理条例中卡住表演以及收费行为的每一个环节拿掉,而每一个条例的更动,都非同小可:从咨询协商、提出草案,到草案通过,公布实施,中间有无休无止的辩论和协商过程。让几十个条例更动就得跟几十个部门去磨。官僚本位主义是所有政府的通性,在不同国家里只有程度的差异而没有本质的不同:每一个部门,只以自己的范围为终极思考范围,部门与部门之间协调、对话、合作,在政府的机器里,近乎是“不可能的任务”。(经过三年的磨合,台北市在2003年通过新的条例,鼓励街头艺人的出现。)

  而如果政府的机器里根本就没有“文化”这个齿轮,或者有了以“文化”为名的齿轮,却又只是个不转动的装饰零件,那么对抗或化解这个官僚本位主义就连起点都没有。要解放空间吗?要让艺术进入城市文化吗?要修改管理条例吗?由谁发起?由谁推动?

  仅仅是想要让城市的空间容许艺术出现,就要费尽力气,经年功夫,想像一下更为重大的目标吧:怎么样让艺术渗透进入各级学校教育系统?怎么样让美感在公共工程的设计里占一个地位?怎么样让贫民和弱势族群也得到文化的权利?怎么样保护创作者的著作权、维护艺术工作者的工作权和退休保障?怎么样使文化变成外交项目?怎么样修改税制,使文化产业得以与一般商品有不同待遇?甚至于,怎么样使警察不践踏文化,使司法尊重文化,使狱吏理解文化?

  每一项,都牵涉到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磨合,每一项,都需要一个巨大的整合力量去进行不同目标的折冲。政府的庞大机器里,如果没有一个“文化”的齿轮,而且是一个独立、强悍的非装饰作用的“文化”齿轮,文化就注定不可能影响到生活里各个层面。

  实验室逃走的怪兽

  没有文化思维的政府机器可能变成什么形状?

  交通思维垄断,那个齿轮可能致力于整个城市的无限拓宽,拆掉所有狭窄的胡同和老街,拔掉所有挡路的参天大树,把整个城市变成通衢大道。因为,从交通的逻辑出发,它存在的目的就是单纯的交通运输畅通。其他价值,譬如城市的人文肌理,历史的共同记忆,社区的文化认同,邻里的小巷情趣等等,对不起,他不懂。21世纪全世界最怵目惊心的例子,当属北京。北京的古老胡同从公元两千年起,以一年六百条的速度被拆除,成百上千栋历史建筑被铲平,所有的马路都在拓宽中,没有任何人能阻挡推土机的急速进度,甚至没有讨论的余地。交通至上思维,像“酷斯拉”怪物一样横扫北京。

  发展思维垄断,在很多政府机器里,已经不是一个齿轮,而成了引擎,整个城市成为发电厂,轰轰作响,只不知奔向哪里。1949年,毛泽东站在天安门上眺望北京城,看着老城一片青瓦绵绵、深巷郁郁,说,这个城,应该变成工业城!变魔术一样,一万四千根烟囱就插进了宁静美丽的古都。为了2008年的奥运,以发展为核心思维、单向逻辑的奥运,发展调动了政府机器中所有的轮子,为一个单一目标全速运转,整个政府机器成为一种单一功能的推土机。文化所赖以生存的价值:历史情感、共同记忆、公民参与、城市美学,以及文化所赖以绵延的手段:人文的细致、哲学的深思、文明世界人与人之间不能或缺的婉转和体贴,全都像隆隆割草机斩断卷起的草根,尘飞烟灭。

  当发展凌驾于所有其他价值时,那种力量就像一只从实验室中逃走的怪兽,畸形地不断壮大。可是,很多人会非常不安,因为他们知道,有一天,怪兽可能倒过来吞噬自己的身体,自然的韵律可能反扑,以一种超过怪兽的力道。

  所以文化政策是什么?它就是一套整合的机制,以文化为核心思维,以这个思维去检验政府这个机器,检验它本身的结构是否符合文化的发展所需,检验其他的齿轮是否配合文化的发展,检验机器运转的方向是不是一个文化所能认可的方向。

  文化可以立国

  这样定义下的文化政策,就有两种必要的作为。一是减,一是加。

  减,是设法去除“弊”,关掉有碍文化发展的齿轮。譬如把所有“禁止”街头艺人在公共空间表演的规定取消。譬如与交通部门格斗,让一株老树存活下来,少拓宽一条不必要拓宽的路。譬如与工程单位对抗,让某一栋作家故居保留下来,少盖一栋酒店大楼。譬如与公园处协商,让公园多留一点自然的草地,少建一点水泥硬地面。譬如与教育局沟通,减少学生上课时数,让孩子们到音乐厅、博物馆、老城区里接受一点美学的熏陶、培养一点历史的情愫。

  加,是设法去兴利。英国政府规定彩票收入的28%必须用在文化上,许多博物馆就得以生存,年轻创业的艺术家也得到补助。瑞典立法严格保障知识产权,作曲家因而能够专心创作;规定图书馆中每一本书的借出,书的作者都要得到一定百分比的报酬,作家因而能够有尊严地生活。德国政府高额补贴剧院的开支,使得低收入的国民也买得起票、看得起戏,国民的艺术教养因此得以提升。纽约政府通过补贴,让18岁以下的人可以低价看演出,因而培养了年轻人的艺术修养。伦敦采取博物馆参观免门票措施,欣赏者的数字因而激增。

  在台北市推出了“树木保护自治条例”之后,房地产的开发商就不再能轻易地砍除百年老树。把民间成立基金会的门槛降低之后,推动文化的民间基金会就如雨后春笋一样倍增。制定了公共艺术的法规之后──譬如说,所有公共工程款的百分之一必须用在公共艺术上,公共建筑就有了艺术的品位,公共空间不再随意地被难看的东西填满。设置了新人创作奖金,艺术和文学的创作者就得到了鼓励。改变税法容许企业对文化的捐赠抵税,企业对文化的捐赠马上增加,美术馆、博物馆就多了起来。

  近年来,以文化政策为手段促进国力最戏剧化的例子,当然是韩国。受到1997年的经济冲击,韩国从1998年起提出“文化立国”的施政战略,把文化产业列为发展国家经济的龙头产业。1997年制定了《创新企业培育特别法》,针对数字内容产业予以激励。接下来出炉了《文化产业发展五年计划》、《文化产业前景二十一》、《文化产业发展推进计划》、《文化产业促进法》等等;又成立了文化产业振兴院、文化产业局、文化产业基金……在短短几年内,韩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五大文化产业大国。

  所以,文化需不需要政策?要回答这个问题,好多镜头闪过脑海。

  我记得,坐在议会闭门的预算审查会议里,反对党提出要删除我所列出的“台北国际诗歌节”的预算。我先解释台北市为什么需要这样一个诗歌节来深耕文学。面对全球,看见反对党的代表面无表情,不为所动。唇舌都焦了。最后,我说:“你们要删这笔预算,得准备踩着我的尸体过去。”议员立即暴跳如雷。

  我记得,为了通过《树木保护自治条例》来保护台北城内的树木,我如何训练公务员去低声下气地和府内每一个工程单位协调,如何派出我的“美女部队”──文化局的女性官员,去议会进行地毯式的游说。

  我记得,为了保住一片即将被拆除的老旧社区,用历史记忆和人文价值的观点试图去和工程单位的首长沟通。我记得,在一切努力都被推翻的时候,我如何与长官翻脸。

  我记得,在市长亲自主持的闭门会议上,我曾经如何与警察局长观点对立,认为警察荷枪实弹逮捕在酒吧里跳舞的青少年并且容许电视摄影机随行随拍,是违反人权的野蛮政府作为。我记得,在私下和公开的场合,我和劳工局长是如何大声反对市长的消除娼妓政策。“我不会留在一个道德保守的、只为中产阶级价值服务的政府里头做官。”我对市长说。

  政府只是泥土

  怎么可能不需要文化政策呢?如果没有,政府那个不能被我们信任的大机器里,就缺了为文化把关、为文化发声、坚持文化价值的齿轮。当文化愿景和政策被白纸黑字写进了政府的施政纲领的时候,当文化政策的执行会在选举中被选民和媒体拿出来用放大镜检验的时候,当文化部在政府组织里有一定地位的时候,文化所需要的“地盘”──包括它的预算,它的独立的性格,它的不容侵犯的自由,才开始有了保障。

  在独裁体制里,任何政策可能都是假的,只有独裁者的个人意志是真的。但是,我们在谈的是文明社会,或者说,我们在谈的是任何一个向往文明的社会。在向往文明的社会里,文化政策应该是文明的捍卫者,文明指针的建立者。当国家领袖指着古城下令它变成工业中心的时候,他的文化部长应该大声说,对不起,根据本城《文化资产保存法》的规定,它不可以成为工业城。当交通部长主张城墙要拆的时候,文化部长可能全力抵制。当安全部门以国家安全为由要禁某一本书或者警察单位以保护“善良风俗”为名要取缔一场展览或者一个市长要把历史街区交给地产商开发的时候,文化部长可以把厚厚的文化法规拿在手上,说,不可以。

  他可以随时拍案而起,掷下帽子辞职。

  文化政策重要,是因为它不只要求政府在文化的领域里必须做些什么,它更规范了在文化的领域里政府不可以做什么。如果没有政策,没有法制,那么自由、文化所呼吸的自由,是没有保障的。

  文化政策,就是一个机制把种种彼此矛盾甚至彼此抵消的力道爬梳清楚,对照愿景和目标,画出一条清晰可循的路来。在一个开放社会里,它不是从上而下的监督、管理,更不是权力的干预、操纵或控制,而是一套机制,有效地透过整合来创造文化发展的最佳条件与环境,也就是说,文化政策的目的在创造文化发展的基础建设(infrastructure)。它绝对不是,而且不可以是,一套“最高指导原则”,它只是一畦丰润的有机土壤,让人民的创意和想像力能够在土壤上着床,发芽,绽开自由的万种新苗。

  政府永远不能忘记自己是泥土,只是让人踩的泥土,民间才是花朵。土是为了花而存在,本末不可倒置。

  谁的文化政策?

  文化政策是一套聪明的办法去实践一个社会的文化愿景,但是,文化愿景怎么来?你说古迹保存重要,我说开发至上。你说少数族群、低收入人民的文化权必须受到重视,我说中产阶级大多数人的利益第一。你说国际水准的歌剧应该大量引入,我说本土的式微传统艺术才是我们最该花钱的地方。你说前卫艺术值得支持,我说前卫艺术是骗人的,小学艺术教育才是重点。

  谈愿景,穷人还是富人的愿景?既得利益者还是边缘者的愿景?统治者还是反抗者的愿景?都会精英还是农村草根的愿景?这些愿景可能南辕北辙,毫无交集。谁说了算数?总统?文化部长?学术精英?还是公民投票?

  文化政策的体现,在于资源的分配。受到重视的项目,就会得到资源,迅速发展。那长期得不到资源的,可能就慢慢萎缩,凋零。问文化愿景,其实就是在问,资源放在哪里。一块饼,怎么分,有什么原则可以依循?

  愿景怎么界定牵涉到三个层面。首先需要科学的调查研究。任何一个文化政策的制定,首先要做一项“看不见的工程”,就是做基础调查:文学、视觉艺术、影音艺术、表演艺术等等不同的领域里,有多少创作人口、多少欣赏人口;软件与硬件,供与求的关系如何。在文化产业方面,出版、电影、流行音乐、广告设计、画廊、计算机游戏、观光旅游等等,产值的曲线如何,发展的趋势如何。市民的文化消费行为是什么:多少人一个月看几场戏、买几本书、听几次音乐会;什么形态的音乐会有多少人在欣赏?多少人渴望看《歌剧魅影》音乐剧,多少人期待看《梁山伯与祝英台》?多少文化设施照顾到儿童的需要,多少又服务了社区中的高龄人口?

  这些基础调查做过之后,社会的文化体质才会像X光下的骨胳一样清楚呈现:资源得到太多的是些什么,长久受到漠视的是些什么,最有潜力发展的又是些什么。历史学家黄仁宇曾经用缺乏数字管理的能力来解释中国在明朝以后落后于西方的原因。数字管理在文化的领域里和任何其他领域里一样关键。没有科学的基础调查,所谓愿景的制定犹如瞎子摸象,可能离社会的真实需要非常遥远。我在大陆的很多城市看到巨大宏伟的博物馆──那是人民的文化愿景吗?博物馆巨大而空旷,里头的文物少得可怜,里头的访客更少得凄凉。博物馆之巨大宏伟,与城市人口不成比例,与当地居民的教育水准和消费能力,更不成比例。谁,用了人民的钱,去建了那样伟大而荒唐的文化设施?在决定兴建之前,他做过多少科学的调查、数据的整理?

  第二个层面是,专家的意见必须渗透界定愿景、资源分配的决策过程。城市的规划,历史建筑的保存,文化产业的发展,艺术教育的落实,创作者的培育与奖励,表演团体的扶植,艺文补助机制的建立等等,没有一件不是高度复杂的专业学问。文化决策者必须让学者专家的知识进入到行政体系内部来,作为决策的基础。

  瑞典斯德哥尔摩市的人口只有100万,却有八个专业级的儿童剧场,代表该城对儿童美育极为重视。英国伦敦花很大笔的预算重点补助25岁以下的创作者,美国纽约强力补助青少年买票看戏听音乐,韩国汉城则选择补助电子游戏的研究发展。为什么?每一个城市都在设法维持自己人民的创意水准,因为人民的创意水准就是国力的依据。而如何看准自己的优势和弱点,如何发挥优势,专家的知识研判不可或缺。在台北市文化局的三年半中,我大概亲自主持过上千次的咨询会议,还不算下属各层级官员各自召开的顾问会议。因此当一项政策推出时,它其实幕后经过几十次的专家咨商,有些重大法案,还经过上百次的聆听。因此每一项决策其实都已经融入了各个领域的专业知识和意见,推出时就已经是一个共识的产物。愿景,就通过这不断的磨合、不断的沟通而产生。

  我也目睹某些城市组成无数的专家委员会,然而委员会真正的功能,只是政府的橡皮图章,为官员背书。在这些城市里,文化愿景往往只是技术官僚闭门造车自以为是的想像图。民间的专家学者空自拥有知识,但知识对政府决策不发生一点影响。知识界和政府之间因为没有深度的沟通、辩论和对话,社会也是割裂的,共识不容易出现。而当官员的想像蓝图是错误的时候,他的“政绩”就是人民的灾难。

  第三个层面,或许最重要、最基本的一个层面:文化愿景的形成,必须来自人民的社会和政治参与。只有参与,可以凝聚社区意识,可以产生文化认同,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21世纪初此刻的香港。150年来,香港都是一个过渡的地方,人们来这里打拼、挣钱,但是既不付出真情,也不投入承担。欢乐和悲伤,婚礼和祖坟,系在东方的原乡。儿女的未来,托付给西方的异乡。香港,是路过,不是承担的地方。

  一次示威游行,赫然50万人上街。走在街上的人们虽然互不相识,也不需要交谈,但是顿时间发现了彼此对这个社会的期待和责任,也意外地发现了一直隐晦不明的集体焦虑和渴望。西九龙计划引发社会的反弹和争吵,表面上看起来闹哄哄,事实上,争吵史无前例地团结了文化界,而在不断地争吵和辩论中,香港的未来轮廓却一点一滴地变得清晰,人们在争吵的过程里加深了对自己的认识,也更明确地看见了共同的“愿景”。

  这样的共同愿景,就是文化政策的基础。

  盲目建设,不如没有建设

  如果有一套文化政策,但是它既没有任何科学的调查研究作为基础,又没有广泛而深入的专家知识渗透决策,更缺少人民的参与和社会共识,会怎么样?

  倒抽一口冷气,我只能说,那就等候灾难降临吧。

  我们担心政府对文化无知或者完全漠视,但是另一个极端──政府很可能对文化有一种错误的认知而集权集钱用力地去做所谓“文化建设”,后果同样可怕。如果没有科学、知识、共识作为文化政策的三个基础,文化建设很可能是一场打着文化旗帜而进行文化戕害的大破坏。地方政府的首长很可能大兴土木,用纳税人的辛苦钱建起华丽的音乐厅,而事实上根本没有足够的欣赏人口,他也没有计划去培养欣赏人口。工程风光剪彩,首长升官走人,音乐厅就开始长草,养蚊子。

  一个100万人口的城市,可能出现一座适合1000万人口的超级巨大美术馆,开馆之后,像皇陵一样空荡安静,既无能力购买藏品,也无能力管理经营。既不懂得如何吸引游客,更没概念怎么提升市民的美学素养。雨水,渐渐渗进来,墙壁开始发霉。

  一个历史古镇,可能由旅游局主导,大事开发,填土、造景、设缆车、建旅馆、砌桥铺路开餐厅,而文化的质感和历史的内涵彻底牺牲,一直到古迹古镇完全“死亡”为止。杀鸡取卵的方式,文化成为无知无识的官员的祭品。

  以推动观光文化为借口,兴建一个又一个国际机场,而当地可能没有任何文化资源吸引观光客。机场建好了,就变成最好的放风筝的广场。杂草很快地占据了机坪。

  政府更可能以国家形象为口号,争取国际知名建筑师来设计各式各样的地标建筑,或者利诱国际美术馆来本地开美术馆连锁店,看起来轰轰烈烈。但是,建筑师竞相献技,张牙舞爪尽情表达个人性格,他的建筑如何尊重本地人的历史情感?如何与这个城市的人文肌理和谐共处?抱歉,那不是他考虑的问题。高价的建筑,华丽的美术馆,都是看得见的政绩,但是你问那主事者:你究竟如何让建筑美学在本土生根,如何深化艺术教育,如何培养出将来的本国的艺术大师?计划拿出来!

  不知道。没人谈。

  体育馆、音乐厅、大剧院、美术馆这些看得见的工程,近十年来成为亚洲城市彼此竞争的项目。上海的世博规划、北京的奥运计划、香港的西九龙正在进行;新加坡完成了滨海艺术中心紧接着筹划美术馆;台湾在规划流行音乐中心。有建筑魅力的大型文化设施成为21世纪城市认为最能为自己的身份赢得地位的投资,而西方的艺术掮客,譬如古根海姆,就来到亚洲到处兜售自己的连锁店招牌。

  可是,建一栋艺术中心和建一座污水处理厂或是一个百货大楼毕竟是不一样的。任何一件文化工程的背面都牵动着一个城市灵魂深处的东西―――它的历史情感、文化认同,以及人民对未来的共同梦想,愿景。任何国际知名、高价高贵的硬件建筑也无法取代静水流深的人才培育和国民美育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但是,当我们把资源全付给了表面的夸张,我们还剩下什么给那深层的,真实的,民族所真正需要的文化建设呢?

  文化建设当作升官成本,文化设施看作水泥施作,人的情感,就埋在那水泥之下了。没错,盲目建设,不如没有建设。

  未被“奴役过”的文化

  在韩国文化产品堂堂进入全球市场,一片红火的时候,我发现解释文化政策的必要性不再那么困难──你看,他们是因为有了配套的文化产业政策,才会那么成功。很可能,其他政府会急起直追:各行各色的文化奖励条例和产业扶植计划会出笼。文化,被理解为“产业”,也马上要被当作“产品”来被政府“刺激生产”,做“国际行销”。文化产业可能比大楼大厦的单纯硬件要进步一点,但是,把文化简化为“产业”和“产品”,理解为“商品”──它的前途又如何呢?

  很少人会注意到,韩国眼前的成功,并不是因为他们制定了多少条的文化产业条例,而是另一个更关键的东西。韩国旅游发展局的局长在接受《亚洲周刊》访问的时候,这样解释韩国现象:“文化产业有它的特殊性,不能按照人们认定的政策方向去发展。韩国依靠人的智能、创意和努力,在文化内容上增加新的因素。上世纪60年代韩国实现民主化的同时,也实现了工业化之后的文化产业化。民主化排除了对创作题材的制约,让文化人放手去写作、拍摄,产业化也确保了文化资本和人力,这样韩国的文化产业才能阔步发展。”

  这是一个有头脑的文化官员。韩国文化产业的成功的第一个因素,不是文化政策的技术操作,不是“产业化”,而是“民主化”。因为民主,因为政治的松绑,人民的创意得以抒发释放,想像力不再有禁区和警戒围篱,文化内容上不断出现新意,因此才有文化产业可言。换句话说,没有民主化的前提,没有人民的创意,任何伟大的产业计划,任何精明的行销操作,也救不了的。

  中国著名演员张国立要求限制韩剧在中国的播放,理由是,“中国在历史上曾被入侵过,但文化上却从未被奴役过,如果我们的电视台、我们的媒体,整天只知道播放韩剧,这跟汉奸有什么区别?”他的焦急可以理解,这种为自己文化受到威胁而发的焦急,法国人特别强;但是,问题的症结,可能不在韩剧吧。

  我们的文化“从未被奴役过”?是吗?那么,没被“奴役过”的文化,就拿出13亿人的创意来和别人比吧。

 
2009年06月30日 星期二 上午 08:34
        网友搜出宜城市长周森锋2004年发表的论文,在和一篇其他人2002年发表的论文对比后,网友发现,两篇论文有好几段相似,还有不少段落只是改动了几个字。记者向周森锋询问论文一事,他没有对这一问题进行回应。(6月26日《新京报》)

  在互联网上信息海量的情况下,周市长却连续几天成为网民和媒体关注的热点,承受着来自多方面的质疑:有无特殊家庭背景,提拔的过程中有无暗箱操作,本人究竟有无信得过的政绩,等等。许多质疑言辞尖锐,实际上变成了一种对可能存在的人事不公的抱怨。

  一个突出的特点是,所有这些质疑,都是在周森锋正式被“全票通过”担任市长之后汹涌而来。那么,如果这些质疑,是在他被正式任命为市长之前产生,则原本可以有另外的局面:要么周森锋本人确实存在问题,经不起公众质疑,诸如涉嫌抄袭等行为不符合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等,那么,他的任命将不被通过;要么周森锋本人确实非常优秀,尽管多方质疑,但事实证明都是空穴来风,其本人完全符合干部提拔的要求,则当地人大无论是“全票通过”还是“勉强通过”,都不会动摇其任命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总之,只要是在正式任命之前充分接受公众监督,回应各种质疑,让群众和组织都对其有充分了解,就不会有现在这种虽被机关任命却不被公众信任的尴尬局面。

  可以说,官员在被任命前充分公开相关信息,接受舆论和群众监督,即使受到各种质疑也属正常;反之,若任命前丝毫不闻质疑之声,乃至居然能被人大“全票通过”,任命后却各种质疑纷至沓来,最终发现确有问题,这必然重创官员任命的公信,也不利于政府工作的正常开展。所以,周森锋事件带来的一个重要教训就是:干部的选拔过程,必须更加公开透明,增大民意含量,在任命之前就应该充分接受舆论和公众的监督约束。还是那句老话:“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只有加强依法民主监督的力度,才能确保干部选拔任命的公信度。
 
2009年06月30日 星期二 上午 08:31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中国财富的“集中度”问题受到常委和委员们的高度关注。政协委员蔡继明援引一份由国务院研究室、中央党校研究室等部门联合完成的调查报告透露,截至2006年3月底,内地私人拥有财产超过5000万元的有27310人,超过1亿元的有3220 人,后者中有2932人是高干子女,占超亿元富豪人数的91%。(6月25日《时代周报》)

  权威部门的这份调查报告,不但披露了普通老百姓不敢想象的财富分布现状,而且还揭示了某些人财富高度集中背后的惊人秘密——— 一些高干子女倚仗其父辈的权力影响,通过在资源产业、垄断行业和资本市场的纵横捭阖和整合运作,迅速积累下了令人咋舌的巨额财富,组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超级富豪”俱乐部。

  虽然中央和地方一直有对官员子女的禁止性规定,如中央纪委曾下发关于“省(部)、地(厅)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规定,有的地方规定“省、市两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该领导干部任职地区不准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广告代理……等行业的经营活动”,但只要官员善于安排,总能利用权力为子女经商提供特殊的方便,带来超乎法律之上的庇护。正如上引调查报告所言,考证超级富豪中高干子女们的资产来源,“主要是依靠家庭背景的权力资本”。更确切地讲,他们是一群有着超级权力背景的超级富豪,可以简称为“ 权力超富”。

  看到“超亿元富豪中91%%为高干子女”的消息,突然明白了一个此前始终不明了的问题:早在1988年,中央高层就提出过实行官员财产公开的方案,近年来众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奔走呼吁,要求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但有关方面一直强调说,实行官员财产公开的阻力太大,时机尚不成熟。为什么?因为按照官员财产申报公开制度的要求,官员不但要申报和公开自己的工资收入,而且还要公开自己的房产、存款、投资收益等财产状况,以及配偶、子女的从业及财产状况。如果真要严格实行这项制度,占超级富豪人数91%%的高干子女的高干父母们,就必须把他们的超级富豪子女的从业及财产状况一并申报、公开,如此一来,他们作为“权力超富”的秘密就要大白于天下,但他们的财富积累过程很多属于“绝对隐私”,能经得起公众的质疑和法律的审查吗?

  原来,官员财产申报公开面临的阻力太大,而最大的阻力就在这里,实行官员财产申报公开的时机尚不成熟,最根本的原因也就在这里。

  “权力超富”的故事再次警醒我们,只有坚定地走“以公开保障权利、以权利制约权力”之路,逐渐破除政治资源、经济资源被少数人垄断的失衡格局,才能看到改革成功的希望。
 
2009年06月30日 星期二 上午 08:26
         近日山西省繁峙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反贪局局长穆新成被“双规”,据该县知情人士透露,其财产大概有两亿元。已公开的有限信息表明,县里众多矿老板和涉矿的各级政府官员,多被这位反贪局长“办”过。凡矿主,均需向其“进贡”,或遭到“以办案为名的敲诈”。这颇让靠“双规”敛财而被称为“中国第一贪纪委书记”的湖南郴州市原纪委书记曾锦春相形见绌。

    我不禁想问,一个科级反贪局长凭什么聚敛多达两亿元的资财?

    繁峙是一个矿产大县,已初步探明的矿产资源有金、银、铜、铁、铅、钼、锌、硫铁、石灰岩、云母、褐煤等27种,矿点98处,其中金矿储量居山西省之首。该县近年矿难不断,不仅当地政府因掩盖事故真相受到过查处,还多次曝出收买记者以“封口”的丑闻。可见,当地滥采滥挖,超计划开采,安全投入不足,事故隐患众多,手染矿工鲜血的黑心老板,为保住非法所得,自然会向一切可能威胁到自己的司法机构和各级“现官”“进贡”,“反贪局长”仅是其中一位“大仙”。

    涉矿官员的屁股不干净,当然情愿以钱财买平安,心甘情愿受“敲诈”。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官员参股煤矿的治理也一浪高过一浪,甚至屡下最后通碟,限于某年某月某日撤资撤股,可大多虎头蛇尾、不了了之,以至于一些矿产大县涉矿官员之众、规模之大、程度之深日甚一日,查不胜查。这种情况下,最好的办法就是主动接受反贪局长的“敲诈”,与其同流合污,要黑一块黑,如此才能多一方保护伞。

    权力不受监督,权钱交易易如反掌。一个科级的反贪局局长在地方上其实不算很高位置,可反贪局直接承担着侦查贪污受贿等犯罪的职能,尽管其上有检察长,再之上有人大、党委和纪检委的监督,以及人民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但事实上这些监督却很难发挥其应有作用。一方面并未建立对反贪局局长等特殊人员的遴选机制,甚至反贪局局长的任用不须公开选拔、公示,也不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和述职,不用接受人民代表的质询,于是成了机制内和机制外的监督空白。

    另一方面,反贪局对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是自立、自侦、自捕、自诉、自撤,一权独大。这很容易让人自我骄纵,一些反贪局局长就喜欢自称“天下第一局”。这对于恶行累细的黑心矿主极具威慑力。自然,也给反贪局长权钱交易、上下其手提供了空间。像曾锦春那样动辄使出“双规”大棒,问题官员自然心虚,于是想方设法花钱消灾,巴不得早日脱身。正因为缺少制度性的监督和制约,曾锦春、穆新成们才如此胆大妄为,把一些官员玩弄于股掌,从而满足自己沟壑难填的贪欲。

    美国开国元勋杰斐逊说过:“没有一种权力可能超出其法律限制而不受其他权力的制约和约束。”我们一些反贪局局长的权力,如果不受法律限制和其他权力的制约与监督,要成为人民的忠诚卫士,难矣。
 
2009年06月29日 星期一 上午 09:48
       过去几个晚上,伊朗德黑兰市到了9点以后就开始传出阵阵的呐喊声。数以千计居民攀上屋顶高声呼喊:“真主是伟大的!”、“独裁者去死!”,以表达对政府的不满。自总统选举结束后,伊朗局势就像人们此起彼落的呐喊声一样,没有一天是平静的。

  回顾1979年,伊朗前最高领袖何梅尼推翻巴列维国王时所使用的正是类似招数。人民铿锵有力的呐喊是否预示着伊朗政局将再次面临重大的变革?

选举成绩引发示威抗议

  现任总统艾哈迈迪内贾德在本月12日的总统选举中,高票当选连任。他的主要对手前总理穆萨维拒绝接受选举结果,并指责选举出现舞弊现象。当天,穆萨维原本宣布以巨大差距领先内贾德。但在投票结束的三个小时内,当局却宣布内贾德高票蝉联。当局迅速公布选举成绩引起改革派的怀疑,因为当局过去最快也必须等到第二天早上才能公布成绩。

  此外,这次选举的投票率为85%,是历届选举中最高的一次。要在短时间内完成计票工作并非易事。内贾德最终以63%的得票率,击败选前呼声最高但选后只得到34%选票的穆萨维。两名候选人的得票率出现如此大的差距,也令人感到怀疑。

  成千上万名穆萨维支持者都不能相信,也不愿接受这样的结果。他们涌上街头示威抗议,德黑兰市中心几乎天天都能看到一片绿色的人海(绿色是穆萨维竞选的代表色)。伊朗自1979年伊朗革命以来最大规模、最暴力的示威动乱也因此爆发。

  尽管面对激烈的反对声浪,伊朗宪法监护委员会重申,不会撤消总统选举结果。新总统和内阁将于7月26日至8月19日之间宣誓就职。革命卫队表明将采取“革命的对抗方式”镇压示威者后,他们仍不顾当局警告,继续发动示威抗议。

哈孟尼领导权受挑战

  总统选举被指舞弊而引发示威抗议,也许是人们普遍看到的表面原因。伊朗目前面临的危机,恐怕还有较深层次的问题。有观察家指出,内贾德的当选和连任只不过是导火线。实际上,他们所公开挑战的是最高领袖哈孟尼的领导权。

  伊朗政府现行回教法学家统治机制,是已故伊朗最高领袖何梅尼长老在1979年伊朗革命后设立的神权制度。根据这个机制,最高领袖统治伊朗的权力来自真主,唯有专家会议有权挑战最高领袖。1989年,当时年仅50岁的哈孟尼在宗教资历受质疑的情况下成为伊朗最高领袖。他的势力也随后逐渐扩大,对安全部队和其他主要决策机构享有控制大权,包括宪法监护委员会、总统府、议会及革命卫队。

  长久以来,伊朗领导层内部的勾心斗角和权力斗争就一直存在着。随着伊朗局势的恶化,他们之间的矛盾和分裂也日益加深。媒体普遍报道,专家会议主席拉夫桑贾尼召集一群长老级回教领袖,要和最高领袖哈孟尼对抗。伊朗国会议长拉里贾尼则批评宪法监护委员会袒护内贾德,并表示大多数的伊朗民众不接受选举结果。

  美国詹姆斯·麦迪逊大学政治系助理教授考斯勒接受本报访问时说,拉夫桑贾尼要召集想法和他一致的回教士来推翻哈孟尼,或是设立一个理事会来取代他,要冒很大的风险,也不是一件容易办到的事。虽然政府已开始对示威者采取镇压行动,但这对人们反抗的情绪似乎没有太大的影响。

  1979年的伊朗革命,何梅尼曾为示威活动的死者举行公开悼念仪式。当时,人们就在这样的场合上进行示威抗议。考斯勒认为,这个做法具有象征性,也可能会对这次示威活动产生一定的效果。随着人们继续发动示威活动,导致更多的暴力冲突和伤亡,到时候恐怕连安全部队也难以制止。

反政府势力正在扩大

  支持穆萨维的温和派前总统哈塔米则向当局警告,阻止穆萨维的支持者举行示威,将会给国家带来危险的后果。曾担任总理的穆萨维成了这次抗议活动的领袖。他也发出类似警告,呼吁当局整肃他所谓的谎言和欺骗,并誓言将支持伊朗人民争取他们的权利。他甚至还说自己已做好“牺牲殉教”的准备。

  资深回教教士蒙塔瑟里长老也和示威者站在同一阵线。他说:“抗拒人民的诉求是宗教所禁止的。”蒙塔瑟里是1979年伊朗革命的其中一名领导人,曾经被视为是何梅尼的接班人。

  日前,他针对政府镇压行动再次发出警告,说伊朗人若不能在和平集会上讨论他们的合法权利而是受到镇压,局势将变得更复杂。无论政府有多强大,其根基都可能被连根拔起。

  此外,前伊朗国王巴列维的儿子里扎·巴列维透露,伊朗安全部队已开始和政府发生分歧。一些军人违抗命令,拒绝履行镇压示威者的任务。另一些还在放工后脱下军服,走上街头加入抗议的行列。

  从以上种种现象看来,反政府的势力正在扩大。伊朗神权制度的基础也已开始动摇,而且可能演变成一场政权合法性危机。

  美国伍德罗威尔逊中心的伊朗事务专家赖特就指出:“目前的危机已不是谁才是下一任总统,而是到底回教法或宪法哪一个比较重要?”

民众渴望改善经济民主权利

  在极度保守制度下生活的伊朗人民,其日常生活受到一定的压抑和限制。女性必须穿上宽松的长袍、戴上头巾,不可露出半点肌肤或展现身材。未婚男女不能在公共场合有任何亲密举动。负责监督伊朗社会风化的“道德警察”四处巡逻,捉拿那些违反教规的人民。

  改革派前总统哈塔米执政时期,伊朗社会的管制稍有放松。但自从强硬保守派总统内贾德上台后,人们所享受的短暂自由又再度被剥夺,民众对他的不满已开始酝酿。

  此外,过去几年,内贾德无法有效解决国内经济问题,使得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

  而今,随着人们相信选举出现舞弊,他们对内贾德和政府的信心更是彻底消灭了。美国《时代周刊》的评论说,人民之所以会发起抗议示威,是因为他们重视自己的民主权利和国家的经济。内贾德在这两方面的表现都无法令人民满意。

  想争取更多权利和自由,并拥有更美好生活的伊朗民众,可能就会借此危机来实现愿望。

  一名32岁的公务员接受《时代周刊》的访问时说:“他们(政府)这回太过分了!早在30年前,我们就已推翻了世界上最强的独裁者。他们应该知道,我们是不会容忍另一个的出现。”他的这番话若是代表了伊朗民众普遍的心声,当年发生的大革命或许会再次上演。

奥巴马内贾德交锋 美伊紧张关系升温

  而今,随着人们相信选举出现舞弊,他们对内贾德和政府的信心更是彻底消灭了。

伊朗政局主要人物 现任总统艾哈迈迪.内贾德

  53岁的艾哈迈迪.内贾德出生于塞姆南省一个平民家庭,父亲是一名铁匠。他于2003年4月当选为德黑兰市市长,并在2005年6月当选伊朗总统。他是伊朗自1984年以来第一位非回教教士总统,也因此引起不少争议。

  内贾德毕业于德黑兰工业科技大学土木工程系,拥有博士学位。他平日衣着俭朴,经常不修边幅。此外,他从政以来也一直保持着亲民的形象,受到了工人和低收入者欢迎。但他也因无法解决国内经济问题而受到批评。

最高领袖哈孟尼

  70岁的哈孟尼于1981年当选为总统,1985年成功蝉联。1989年,伊朗前最高领袖何梅尼逝世,并任命哈孟尼为接班人。根据宪法,伊朗实行政教合一、神权高于一切的政治体制。因此,哈孟尼才是伊朗掌握着最高权力的领袖。他的权力在行政、立法、司法之上,而总统实际上只不过是二号人物。

改革派前总理 落选总统候选人穆萨维

  67岁的穆萨维是一名改革派政治家、画家和建筑师。他于1981年至1989年出任伊朗最后一任总理,现为伊朗艺术学院院长。何梅尼逝世后,伊朗便修改宪法,取消总理职位,穆萨维也因此退出政坛。在本届总统选举中,他以绿色作为代表自己的竞选颜色。落选后,他因不满选举结果,成为伊朗街头示威的主要领导人。

专家会议主席拉夫桑贾尼

  74岁的前总统拉夫桑贾尼,目前担任伊朗专家会议主席。他在60年代起便跟随着何梅尼参加反对巴列维国王的活动,并且多次被捕入狱。他曾于1989年和1993年两次当选为伊朗总统。但在上届总统选举中,他竟出乎意料地被当时年仅49岁的内贾德以高票击败。 内贾德过去几年的政绩不理想。他无法有效解决国内经济问题,使得失业率和通货膨胀率居高不下。

 
     
 
 
个人档案
 
杰翁

上次登录:
3天前
加为好友
 
   
 
文章分类
 
 
 
 
历史(195)
 
生活(65)
 
 
 
 
哲学(31)
 
 
 
 
     
 
最新评论
 
     
 
好友最新文章
 
     
 
最近访客
 
 

sentinel971

澐川

jianqwg

lierbuhai

屠开心

羽落冷雨

LUCKY菜菜1988

永远中南人
     
 
背景音乐
 
 
其它
 
已有人次访问本空间
 
订阅RSS  什么是RSS?

您也想拥有这样的空间?请点此申请。
     


©2009 Baid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