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熙龄、秦宝玖、罗宇生和汪国烈
“2004黄土规范”计算湿陷方法造假情况简述
我国黄土规范用湿陷系数评价湿陷性的指标,始终无法考虑基础面积和基底压力的影响,所以不能计算基础湿陷量,只是对场地湿陷性的定性评价。为了表明它的属性,《78规范》称为“分级湿陷量”。规范主编罗宇生教授研究这一问题至今50多年,始终没有结果,却在《90黄土规范》中提出只要给“分级湿陷量”乘一个系数β值1.5,则不需要考虑基础面积和基底压力,就能够计算基础湿陷量了。对这一低档次的错误说法,他在论证中用9个载荷试验的实测湿陷量和“分级湿陷量”的比值在1.4~2.0之间作为论据时用了四种造假手法。
一是挑选数据,如从二疗5个不同的比值0.57、0.93、1.64、2.66和4.04中挑选了1.64作为论据,却隐瞒了其它4个比值;
二是修改试验实测值,东岗和天水试验,挑选数据仍然不满足要求,就把实测值147.4和116.1cm改成了与论证主题无关的65.6和49.5cm;
三是制造假象,论证中列出了9个试验的基础面积和基底压力,似乎已经考虑了它而实际上没有考虑;
四是捏造事实,为了表明计算方法是真实的,特别强调它考虑了侧向挤出的影响,为此而在国家标准中公然写出了捏造的侧向挤出和基础面积的反比关系,实际情况是相反。此外捏造的事实还有“实测湿陷量一定大于分级湿陷量”,“乘β值以后的计算湿陷量是最大湿陷量”等等。
美国密立根滴油试验挑选数据是世界公认的科学丑闻,密立根隐瞒的数据是在他死后被历史学家从他的笔记中发现的,而罗宇生隐瞒的数据是土力学常识。
罗宇生教授认为《90规范》的计算湿陷量接近实测值,《2004规范》将其计算深度由5 m加深为10m以后,又认为新值接近实测。造假只能如此:顾前而不能顾后。
β值的原型是我1982年在“我国各地区黄土湿陷系数的不等价问题”一文中提出的建议,用以调整关中和陇西、陇东地区的湿陷性差异的不等价系数。这一建议已经被1988年修订《78规范》时的3月“初审稿”接受了,5月的“条文说明”中对它进一步做了充分肯定,但时隔4个月的9月“送审稿”中又否定了,这样就将“初审稿”初步解决了的地区差异又倒退回去了。
为何要造假?湿陷计算现在世界各国都解决不了,《90、2004规范》既然仍是定性评价,那么继续《78规范》的说法也不会影响声誉。这些造假条文纯属虚设,取掉以后对规范没有任何影响。问题是我在1971年用弦线模量真实地解决了湿陷计算,计算不但考虑了基础面积、基底压力和侧向挤出,而且还考虑了地区差异、土的微结构、土层的排列等所有对湿陷性有影响的因素,计算依据土的孔隙比、含水率和液限3项物理指标进行,所以更简单。弦线模量的理论基础是把1885年布辛奈斯克的线性解延伸到非线性,再延伸到计算湿陷。两次延伸的计算准确性比线性解用于线性变形没有降低。这一成功引起了罗宇生极大的“不满”,为了压制它而不准我参加规范会议,多次在我提交资料时将我从办公室骂出来。这就是罗宇生干冒天下之大不韪而低档造假的原因。
2000年弦线模量的鉴定资料中既有弦线模量计算湿陷的多篇论文,还有详细计算书,也有对《90规范》以上问题委婉的讨论,把情况已经说清楚了。鉴定大纲中特别有一条:“弦线模量和湿陷系数那一个能够计算湿陷量?”它是要求专家必须回答的问题,但主持会议的黄熙龄和参加会议的秦宝玖、罗宇生和汪国烈都不愿意回答,鉴定意见不了了之。2003年全国九届土力学会议和2002年同济大学主持的岩土工程讨论之八等会议论文集中又发表了我和赵树德教授、郭志恭教授、罗笃敬教授等十多位高层专家的多篇有关论文。黄熙龄、秦宝玖、罗宇生和汪国烈等对这些都持不屑一顾的态度,在《2004规范》中继续造假。
用以说明弦线模量计算湿陷的64个计算软件,准确地计算了秦宝玖、罗宇生和汪国烈所有的重要浸水载荷试验和自重试坑试验,2006年12月29日,我在“弦线模量计算地基变形的新闻发布会”上再一次提出建议说“我和黄熙龄、罗宇生是老对手,也是老朋友,我愿把计算湿陷的软件公开,会后寄给他们”。会后即寄出,不料又被罗宇生退回,黄熙龄、秦宝玖不予理睬。
从1971年我恭恭敬敬地把资料送给他们,36年来经过论理、期盼和哀求始终无济于事以后,为了国家标准的诚信,迫不得已直言指出黄熙龄、秦宝玖、罗宇生和汪国烈在《2004黄土规范》中造假的情况,希望海内外学者谅情,审阅我网页上的“弦线模量计算湿陷的情况-黄熙龄罗宇生造假情况剖析”。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造假是否属实,欢迎黄熙龄、秦宝玖、罗宇生和汪国烈积极回应。如有不实,我接受依法起诉。64个软件根据购方情况售价5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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