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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币符号
2007年10月16日 星期二 19:31

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了各个国家的国别标准符号和货币标准符号,中国的国别标准符号是“CN”,人民币的货币标准符号是“CNY”。


但是,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和会计账目往来中,还存在着另外一种货币符号,如美元“US$”或“S加两竖”,英镑为“£”,日元为“¥”。而人民币的货币符号,在我国广大人民群众中间,甚至在会计、金融专业人士中间,还存在认识上的混乱:人民币符号究竟是Y加两横“¥”还是Y加一横“¥”?网络上有许多人对此问题提出了咨询,说明不是少数人对此问题还没有弄清楚。


从网上搜索对这一问题的解释,并不能找到一个确切的答案。


支持“¥”的比较权威的说法是:直至195531,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第二套人民币,才正式确定人民币的符号。因为人民币单位为“元”,而“元”的汉语拚音是“YUAN”,因此,人民币符号就采用“元”字汉语拚音字母中的第一个字母“Y”。为了区别“Y”和阿拉伯数字之间的误认和误写,就在“Y”字上加上两横而写成“¥”,读音仍为“元”。从此,人们就开始用“¥”符号表示人民币,在书写数字金额时用它作封头符号了,如人民币100元写作“¥100”或者”RMB¥100。这儿明确的说明了是加两横,在中国人民银行没有对此加以否认之前,似乎任何人都无权加以改变。


但在我国金融、会计、银行界长期的日常帐务往来中,以“¥”作为人民币符号由一开始的错误使用,竟然发展到后来的大行其是,以致于目前的混淆视听了。


而支持“¥”最权威的就是199423“中国银行关于统一使用人民币货币符号的通知”,各个网站转载的该通知显示出来中国银行规定的人民币符号就是“¥”。但有些格式的网站是很难显示“¥”符号的,而普遍把“¥”错误显示为“¥”,至于这些转载该通知的网站是否也错误显示了该符号,就不得而知了。因为中国银行并非我国的中央银行,而中国人民银行才是,中国银行的这一规定是否具有普遍的法律效力,受到了许多人甚至是会计领域的专业人士的怀疑。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是关于人民币的各项规定的总溯源,但并未明确规定人民币符号。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是关于人民币立法的另一权威核心,但同样并未就此问题给出答案。

人民币符号在日常经济活动和国际贸易往来票面书写中经常用到,具有不可替代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意义。它的误用,会造成不必要的纠纷和经济损失。因此,建议人民银行对此问题发布一个明确的说明或对此进行立法,以澄清人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纠正某些不正确的使用人民币符号的做法。

某些国家,如新加坡、美国,会在其本国纸币、硬币上印上本国货币符号,我国也可以借鉴这样的做法,把人民币符号印在纸币或硬币上,这样,再有人搞不清的时候,随便找一个纸币或硬币来看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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