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阴阳明论
太阴阳明为表里,脾胃脉也。阴阳异位,更虚更实,更逆更从,或从内或从外,所从不同,故病异名也。
阳者天气也,主外;阴者地气也,主内。故阳道实,阴道虚。故犯贼风虚邪者阳受之,食饮不节,起居不时者,阴受之。阳受之则入六腑,阴受之则入五脏。入六腑则身热不时卧,上为喘呼;入五脏则瞋满闭塞,下为飧泄,久为肠澼。故喉主天气,咽主地气。故阳受风气,阴受湿气。
故阴气从足上行至头,而下行循臂至指端;阳气从手上行至头,而下行至足。故曰阳病者上行极而下,阴病者下行极而上。故伤于风者上先受之,伤于湿者,下先受之。
四肢皆禀气于胃而不得至经,必因于脾乃得禀也。今脾病不能为胃行其津液,四肢不得禀水谷气,气日以衰,脉道不利,筋骨肌内,皆无气以生,故不用焉。
脾者土也。治中央,常以四时长四脏,各十八日寄治,不得独主于时也。脾脏者常着胃土之精也。土者生万物而法天地,故上下至头足不得主时也。
阳明者,胃脉也,胃者土也,故闻木音而惊者,土恶木也。
阳明主肉,其脉血气盛,邪客之则热,热甚则恶火。
阳明厥则喘而惋,惋则恶人。厥逆连脏则死,连经则生。
四肢者诸阳之本也。阳盛则四肢实,实则能登高也。热盛于身,故弃衣欲走也。阳盛则使人妄言骂詈,不避亲疏而欲食,不欲食故妄走也。
刺热论
巨阳者,诸阳之属也。其脉连于风府,故为诸阳主气也。人之伤于寒也,则为病热,热虽甚不死,其两感于寒而病者,必不免于死。
伤寒一日,巨阳受之,故头项痛,腰脊强。
二日阳明受之。阳明主肉,其脉侠鼻,络于目,故身热目痛而鼻干,不得卧也。
三日少阳受之,少阳主胆,其脉循胁络于耳,故胸胁痛而耳聋。三阳经络,皆受其病,而未入于脏者,故可汗而已。
四日太阴受之太阴脉布胃中,络于嗌,故腹满而溢干。
五日少阴受之。少阴脉贯肾,络于肺,系舌本,故口燥舌干而渴。
六日厥阴受之。厥阴脉循阴器而络于肝,故烦满而囊缩。
三阴三阳,五脏六腑皆受病,荣卫不行,五脏不通,则死矣。
其不两感于寒者,七日巨阳病衰,头痛少愈;八日阳明病衰,身热少愈;九日少阳病衰,耳聋微闻;十日太阴病衰,腹减如故,则思饮食,十一日少阴病衰,渴止不满,一古干已而嚏,十二日厥阴病衰,囊纵,少腹微下,大气皆去,病日已矣。
治之各通其脏脉,病日衰已矣。其未满三日者,可汗而已;其满三日者,可泄而已。
诸遗者,热甚而强食之,故有所遗也。若此者,皆病已衰而热有所藏,因其谷气相薄,两热相合,故有所遗也。视其虚实,调其逆从,可使必已矣。
病热少愈,食肉则复,多食则遗,此其禁也。
两感于寒者,病一日则巨阳与少阴俱病,则头痛口干而烦满;二日则阳明与太阴俱病,则腹满身热,不欲食谵言,三日则少阳与厥阴俱病,则耳聋囊缩而厥。水浆不入,不知人,六日死。
阳明者,十二经脉之长也,其血气盛,故不知人,三日其气乃尽,故死矣。
凡病伤寒而成温者,先夏至日者,为病温,后夏至日者,为病暑。暑当与汗皆出,勿止。
肝热病者,小便先黄,腹痛多卧,身热。热争则狂言及惊,胁满痛,手足躁,不得安卧。庚辛甚,甲乙大汗。气逆则庚辛死。刺足厥阴少阳,其逆则头痛员员,脉引冲头也。
心热病者,先不乐,数日乃热,热争则卒心痛,烦闷善呕,头痛面赤,无汗。壬癸甚,丙丁大汗。气逆则壬癸死,刺手少阴太阳。
脾热病者,先头重、颊痛、烦心、颜青、欲呕、身热。热争则腰痛,不可用俯仰,腹满泄,两颔痛。甲乙甚,戊己大汗;气逆则甲乙死,刺足太阴阳明。
肺热病者,先淅然厥起毫毛,恶风寒,舌上黄身热。热争则喘咳,痛走胸膺背,不得大息,头痛不堪,汗出而寒。丙丁甚,庚辛大汗。气逆则丙丁死。刺手太阴阳明,出血如大豆,立已。
肾热病者,先腰痛胻酸,苦渴数饮身热。热争则项痛而强,胻寒且酸,足下热,不欲言。其逆则项痛,员员淡淡然。戊己甚,壬癸大汗。气逆则戊己死。刺足少阴太阳,诸汗者,至其所胜日汗出也。
肝热病者,左颊先赤;心热病者,颜先赤;脾热病者,鼻先赤;肺热病者,右颊先赤;肾热病,颐先赤。
病虽未发,见赤色者刺之,名曰治未病。
热病从部所起者,至期而已,其刺之反者,三周而已。重逆则死。诸当汗者,至其所胜日,汗大出也。
诸治热病,以饮之寒水乃刺之,必寒应之,居止寒处,身寒而止也。
热病先胸胁痛,手足躁,刺足少阳,补足太阴。病甚者为五十九刺。
热病始手臂病者,刺手阳明太阴而汗出止。
热病始于头首者,刺项太阳而汗出止。
热病先身重骨痛、耳聋、好瞑、刺足少阴,病甚为五十九刺。
热病先眩冒而热,胸胁满,刺足少阴少阳。
太阳之脉色荣颧骨,热病也。荣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时而已。与厥阴脉争见者,死期不过三日。
其热病内连肾,少阳之脉色也。少阳之脉色荣颊前,热病也。荣未交,曰今且得汗,待时而已。与少阴脉争见者,死期不过三日。
热病气穴,三椎下间主胸中热,四椎下间主膈中热,五椎下间主肝热,六椎下间主脾热,七椎下间主肾热。荣在●也,项上三椎陷者中也。
颊下逆颧为大瘕;下牙车为腹满;颧后为胁痛;颊上者膈上也。
有病温者,汗出辄复热而脉躁疾,不为汗衰,狂言不能食,病名为阴阳交,交者死也。
人所以汗出者,皆生于谷,谷生于精,今邪气交争于骨肉而得汗者,是邪却而精胜也。精胜则当能食而不复热;复热者邪气也,汗者精气也,今汗出而辄复热者,是邪胜也,不能食者,精无俾也。病而留者,其寿可立而倾也。且夫热论曰:汗出而脉尚躁盛者死。今脉不与汗相应,此不胜其病也,其死明矣。狂言者是失志,失志者死,今见三死,不见一生,虽愈必死也。
汗出而身热者风也,汗出而烦满不解者厥也,病名曰风厥。巨阳主气,故先受邪,少阴与其为表里也,得热则上从之,从之则厥也。表里刺之,饮之服汤。
劳风法在肺下,其为病也,使人强上,瞑视,唾出若涕,恶风而振寒,此为劳风之病。治之以救俯仰。巨阳引精者三日,中年者五日,不精者七日,咳出青黄涕,其状如脓,大如弹丸,从口中若鼻中出,不出则伤肺,伤肺则死也。
病肾风者,面胕庞然,壅害于言,虚不当刺,不当刺而刺,后五日其气必至。至必少气时热,时热从胸背上至头,汗出,手热、口干、苦渴、小便黄、目下肿、腹中呜、身重难以行,月事不来,烦而不能食,不能正偃,正偃则咳,病名曰风水,论在刺法中。
邪之所凑,其气必虚;阴虚者,阳必凑之。故少气时热而汗出也。小便黄者,少腹中有热也。不能正偃者,胃中不和也。正偃则咳甚,上迫肺也。诸有水气者,微肿先见于目下也。
水者阴也,目下亦阴也,腹者至阴之所居。故水在腹者,必使目下肿也。真气上逆,故口苦舌干,卧不得正偃,正偃则咳出清水也。诸水病者,故不得卧,卧则惊,惊则咳甚也,腹中呜者,病本于胃也。薄脾则烦,不能食。食不下者,胃脘隔也。身重难以行者,胃脉在足也。月事不来者,胞脉闭也,胞脉者属心,而络于胞中,今气上迫肺,心气不得下通,故月事不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