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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伤天害理无医德
2008-06-09 10:23
我的一位同事因胃出血,2005年9月在上海同济大学附属:同济医院,住院治疗,住院期间,做了胃镜检查并取了活检化验,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出院报告为胃出血痊愈,并根据出院要求七天后到门诊进行了复检,检查后结论同样为胃出血痊愈。然而在2006年8月胃病再次复发,到了上海某大医院住院治疗,期间也同样做了胃镜检查并取了活检化验,胃镜检查报告出来诊断为胃癌,而且院方非常及时电话通知了家属,由于这是第二次胃出血住院,院方要求家属将第一次胃镜检查报告从同济医院资料科调出供参考,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在同济医院住院期间胃镜检查报告也同样诊断为胃癌,出院报告竟然为胃出血痊愈,就这样胃癌拖延了10个月,从而拖延了最佳治疗时间。期间家属与同济医院进行了交涉,“专门处理事故”的一位姓杜的同意调查后一星期内电话通知家属,可是等了几个星期电话也不给答复,期间家属与同济医院进行了多次交涉,他是一拖再拖而且态度不耐烦,百般抵赖,然而最后等到的答复竟然是有关部门胃镜检查报告已经通知了病人,并以人道主义的出发补偿人民币2000元。      
原来在家属与医院进行交涉期间,院方经过相关部门作了一系列有背“医德”漏洞百出、伤天害理的伪证,在病人家属的努力下走访了相关部门,并且掌握了大量的人证和物证,在事实面前院方一位80多岁“自称”是前上海市医疗鉴定委员会成员,与法院打了几十年交道姓程的医生(退休聘用)竟然不能自圆其说,并含糊其词,拒不承认事实真相,如果说胃镜检查报告已经通知了病人,出院报告为什么是胃出血痊愈,门诊复检,检查后结论同样为胃出血痊愈呢。到目前为止在有关机构调解下院方连伤天害理的伪证事实、及责任都不敢当面承认,更不用说对病人及家属的歉意了,(普陀区卫生局百石路有关同志说他们是“民间组织”也没有办法)难道聘用了那位80多岁“上海市医疗鉴定委员会成员,与法院和其他组织打了几十年交道”姓程的医生能够一手遮天打通各个环节吗?难道这种行为与“三级医院“相符吗?(难道普陀区卫生局所谓“民间组织”真的对他的所作所为真的没有办法吗?而无法主持公道吗?难道你们连最起码的道德和医德都没有了吗?目前还真不知道哪个部门能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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