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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黎吧
2008-01-25 06:16
1 关于昌黎吧
作者: 并肩行走 2008-1-24 12:44   回复此发言

2 回复:关于昌黎吧
刚才看了一下友情贴吧的吧主团队情况:抚宁3人,卢龙5人,秦皇岛10人,山海关6人,昌黎最多,12人。昌黎吧大小吧主这么多,但真正想为吧里做事的有几个?真正有担当,能责任的又有几个?或者退一步说,每天能来吧里发帖、顶帖的又能找出几个呢?
吧里现在气氛不太好,管理也有点乱,我觉得两个大吧主的责任不可推卸。
吧里的怨气和所有的不和谐似乎都是来自于发帖和删帖的。
发帖是吧民的权利,删帖是吧主的权利。当两相发生碰撞,冲突在所难免。
作为吧民受先应当自律,最起码要遵守公众的道德底线。
作为吧主,也应在管理的方式方法上做些改进。比如删帖确实需要删除的帖子,最好能告知帖主一声。对于那些质量不高,也没什么意义的帖子,没人顶也就沉下去了。毕竟大家都是草根一族,水平有限也在所难免,期望吧主能多些宽容。
作者: 并肩行走 2008-1-24 13:03   回复此发言

3 回复:关于昌黎吧
各位吧主,我觉的逃避不是办法,要管理就应当拿出个大多数人认可的方案来。
希望吧主能真正重视起吧务管理来!
作者: 并肩行走 2008-1-24 13:08   回复此发言

4 回复:关于昌黎吧
我知道你说的是实情
作者: 19720305 2008-1-24 13:13   回复此发言

5 回复:关于昌黎吧
19720305,经常能看到你。你是老人了,最有发言权。

其实大家都希望昌黎吧越办越好。
因为这是我们自己的帖吧,最贴近我们的生活和心情。
要是吧主能管理得好,这应该是我们大家网上的家了!
作者: 并肩行走 2008-1-24 13:20   回复此发言

6 回复:关于昌黎吧
中肯,务实的发言。顶
作者: 雨中太阳伞 2008-1-24 13:30   回复此发言

7 回复:关于昌黎吧
看来不只我自己这样想,还能和大家产生共鸣!
谢谢雨中太阳伞!
作者: 并肩行走 2008-1-24 13:37   回复此发言

8 回复:关于昌黎吧
我也觉得楼主说的有道理。
有问题是正常的、难免的。关键是要有想解决问题的态度。
作者: 222.223.76.* 2008-1-24 15:21   回复此发言

共有贴子数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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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2
2008-07-04 08:15 | 回复
计划 时毫;时时毫时毫度毫月毫哦哦老龄化黑糊糊巩固
 
3
2008-10-21 11:36 | 回复
每一天都走着别人为你安排的路 你终于为一次迷路离开了家 从此以后你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梦 你愿意付出悲伤的代价 每一天都做着别人为你计划的事 你终于为一件傻事离开了家 从此以后你有了一双属于自己的手 你愿意忍受心中所有的伤痕 大哥大哥大哥你好吗 多年以后是不是有了一个你不想离开的家 大哥大哥大哥你好吗 多年以后我还想看一看你当初离家出走的步伐 大哥,分开后十年,我们没再见面,这十年来我一直想像你的样子,留恋学校的日子,还记得这首歌吗,你曾说过这是我为你唱的歌!虽然我们各自都有自己的生活,但这一切并不能改变我们兄弟间的情谊!我们是兄弟!年龄的增长,我已经不能再说什么了,只是想告诉你,一生真正在意我的人没有几个,而你是我的贵人,大哥,我在找你!
 
4
2008-12-30 17:52 | 回复
http://www.ssomos.cn/index.php?776-1.html
 
6
2009-01-12 19:37 | 回复
执子之手,与子谐老。
 
7
2009-04-11 20:14 | 回复
我曾在2003年在昌黎一中军训过,但我失去了和他们的联系,今发贴欲寻他们,他们中有周丁、白淑丽,有知情者请联系本人,15832342139
 
8
2009-07-07 16:46 | 回复
昌黎的立交桥下雨车都被淹了,人都死了好几个,有人管吗?你们这些当官的怎么不好好管理管理呢?太可恨了!BW93
 
9
2009-09-10 15:16 | 回复
没办法人真的是分三六九等的,可应该涨的工资也该长吧,人总得过日子吧,当领导的难道不能体会员工的难处吗,没听说过那句话吗,当官的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白暑,也希望看到的朋友多多给予支持啊,现在一般的不都长了200和350吗,可我们可怜的连200都没长啊……
 
10
2009-09-17 11:39 | 回复
住户刺死强拆者被判防卫过当获缓刑
2009年09月17日 15日,辽宁本溪强拆命案被告人张剑重获自由。9月4日,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张剑的防卫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系防卫过当”,兼之“自首”情节,判处张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法院查明,所有权人登记为张志国(张剑之父)的该市明山区长青街平房一处,位于本溪华厦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山水人家”项目拆迁范围内。华厦公司取得上述两地块的拆迁许可证,没有取得政府批准的强制拆迁手续。
2008年5月14日上午8时许,王维臣、赵君等华厦公司工作人员进入张志国家居室内,躺在炕上的张剑以为王维臣等人来强行拆房,起身让妻子信艳抱孩子离开;信艳欲出屋时遭王维臣阻拦,张剑见状下地穿鞋时被其余华厦公司工作人员摁住并殴打,张剑遂拿起炕席下的尖刀朝赵君臂部、胸部、腹部等部位连刺数刀后逃离现场。案发后,张剑于2008年6月16日投案。
 
11
2009-10-24 21:17 | 回复
回复合金钢环境棵:秦市二院杀人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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