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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也天真一回
2009-10-12 08:40

今早连续在报纸上看到两起关于酒后驾车肇事致人非命的事件。

一起是在浙江台州醉驾者撞死骑摩托的一对大学生情侣后逃逸,隔了很长时间后“自首”。

检测发现血液中并无酒精浓度,后经调查原来是他喝了四瓶矿泉水、一瓶椰汁、一杯热牛奶故意消解了酒精含量!

无独有偶,在比较丰台赵公口附近一辆黑色宝马X5司机醉酒后撞死一对二十多岁的新婚夫妇!

逃逸!

放下以前“上有天堂,死有苏杭”的那些令人发指的罪行不说,就这两件事俺就很天真的想如果不是利益集团的维护和权贵们的特权意识作祟真真应该制定如下法律:

“凡饮酒驾车者,只要酒精含量达到最低国际标准无论是否超速、肇事(致使伤人、死人)都一律判处死刑!不得缓刑!”

还有结合,昌平发生的那起小树林儿里的大学生情侣惨遭抢劫、杀害并女方被奸尸的恶行来看所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骨子里其实也是有保护特权阶级利益的让人不信服处!

此案件检方列举四罪居然没有杀人罪!

并扔出“保护法”企图为这几个百死不足以赎其罪的人渣减轻罪名和刑罚!

俺看这“保护法”净TM保护这种人渣了吧?

桥头儿“俯卧撑”的少爷们就是这么被保护的吧?

连杀两人捅人多刀不是杀人罪,奸尸需要从轻处罚……这国家还有好人走道儿的地方么?

是不是真和郭德纲定场诗里说的:“佛说:我也没辙!”啊?!

如果俺有天能……一定修改这两条法律!

饮酒驾车者必死!

把恶性犯罪(杀人、抢劫、强奸等)剔除出未成年人保护法!

天真者的国度最终将到来!


类别:熊心 | 添加到搜藏 | 浏览() | 评论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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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1
2009-10-12 15:38 | 回复
天真者的国度最终将到来!
 
2
2009-10-13 00:20 | 回复
你这还不够狠,应该是:
酒后驾车及恶性犯罪者,斩立决!
 
3
2009-10-13 08:31 | 回复
 
4
2009-10-13 17:13 | 回复
 
5
2009-10-15 10:10 | 回复
这个问题是不可能自上而下解决的,鉴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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